体育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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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581
颗粒名称: 体育志
分类号: G812.742
页数: 18
页码: 639—656
摘要: 本志主要对卓尼县的育活动、体育竞赛、体育队伍、体育设施等相关介绍。
关键词: 体育志 卓尼县

内容

第一章体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卓尼县体育运动的基础薄弱。近代体育项目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由临潭、岷县等地传入,广大农牧民群众一般开展赛马、赛牛、摔跤、大象拔河、举皮袋、射箭、跳方、抛尕等民间传统体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逐步活跃。历年开展的职工群众性体育活动逐步增加,尤以篮球最为普及,县境申藏乡曾被省、州誉为“篮球之乡”,出席了1975年第三届全国体育运动会,荣获国家体委授予的“群众体育活动先进集体”。历年来,县内还陆续涌现出国家二、三级级别的篮球、足球、田径、射击等裁判员30人,获国家无线电测向三级运动员1人,创甘南藏族自治州男子百米最高纪录并保持者1人。1976年组建了业余体育学校以来,为全县培训了体育人才。由于境内体育运动设施较少,影响了体育运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第一节传统体育
  卓尼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地区。居住在这里的主要有藏、汉、土、回等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族人民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创造、沿袭了形式多样、丰富多采的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活动。县境内的藏族在古代就非常喜爱体育活动,常在农历夏末秋初举办一些传统运动会,比赛项目有赛马、射箭、摔跤等,尤以赛马和各种马上运动最为盛行。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卓尼土司杨汝松和其弟国师去京朝见康熙皇帝,受到与皇帝相伴出猎的恩宠。杨汝松随驾出猎时,为康熙皇帝表演了精彩的马术和高超的箭法,受到皇帝的嘉奖,并赐许多衣帽、古玩、绸缎等物。
  赛马是境内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之一。定居此地的藏族人民因长期过着游牧生活,牧马乘骑,为生活必需。根据史料记载,早在吐蕃王朝时期,牧区就有了赛马的习俗。那时,人们举行赛马的各种活动,是用来祭祀,以求神灵保佑。沿袭成俗,以致后来在传统节日、庙会、宗教活动和举行婚礼等大型集会中,都少不了赛马活动。赛马活动有赛跑和竞走两项内容,竞走主要比马走的快、稳、美及骑手的姿式、马具等。跑马主要比马匹的速度和耐力及骑手的驾驭技术,规定赛程,以先到终点者为胜。赛马的竞技中同时还常常穿插一些乘马捡哈达、蹬里藏身、乘马绳棒击球、乘马打抛尕、乘马套羊、乘马射箭和骑马射击等马术表演。
  赛牦牛牦牛是县境广为牧养的主要畜种之一,既可作役畜,用来耕地、拉车,又可供人乘骑,素有高原之舟的美称。牦牛脾性暴躁,较难驾驭,骑手多为经验丰富、技能纯熟的牧民。赛牦牛的方式与内容一般有两种:一是参赛者骑牦牛在规定的距离内奔跑,依照跑到终点的先后次序,评定名次。二是在一定的距离内,沿跑道放置实物(如哈达等),参赛者骑牦牛奔跑俯身取物,到终点后,由裁判检査取得实物数,以拾物多少判定名次。赛牦牛往往与赛马相间举行,是深受藏族群众喜爱的传统体育项目之一。
  藏式摔跤少数民族摔跤的形式很多,藏式摔跤与其他民族的摔跤风格不同。藏式摔跤历史悠久,早在唐代,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年间即已盛行。比赛方式一般为:比赛时必须赤脚,不能用腿、脚勾绊对方,双方各系不同颜色的腰带,相对而立,评判者宣布比赛开始,双方用手抓住对方腰带,抱紧对方腰部以上部位,然后各自用力摔、拉、推、提,使对方身体上部有两个部位着地者为胜,一般采取三局两胜制。
  拔腰盛行于农区和半农半牧区。是一项体力竞赛。拔腰活动亦常在田间休息和劳动之余时举行。比赛时,两人互相侧身反抱对方腰部,双脚不许移动,尽力将对方拔起,以能将对方两脚拔离地面者为胜。一般采取三局两胜制,每局之间休息一两分钟。
  大象拔河是藏族群众在长期生产劳动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项受群众喜爱的传统体育项目,俗称“扯跑牛”。这一活动一般在长约15米,宽约4米的平地上进行。场地中央划一中心线,中心线左右各划一条界河线,左右等距。用一条长约10米,直径3~4厘米的拉绳,两端各有直径约1.5米的套环,套环用布或毛巾缠包,在绳中间系一标志带。比赛前,参赛者背向而立,各将绳的套环套在脖项上,绳从颈下过腹穿档,两手两脚着地,形若大象立地。裁判人员将绳中的标志带,使之垂直于中心线正中部位后发令,双方各自用颈部力量,手爬脚蹬的力量,向前方拉去,谁先将绳的标志带拉过本方的界河线,谁就得胜。相持不下达预定时间(如三秒、五秒)时,则判为平局。一般以三局两胜决定胜负。大象拔河一般由两人对抗,也有一方各2人、3人参赛者。
  蹬棍也称扳棍或拉棍。是流行于境内的一种传统角力项目。比赛时两人相对坐在平地上,取一根长约1米的木棍,双方各以双手伸直相间,握住棍的中央。然后各将两腿伸直,脚掌相抵。裁判员发令后,双方即用力手拉脚蹬,拉蹬时双膝不能弯曲,以将对方臀部拉离地面1尺以上者为胜。
  射箭弓箭是一种传统战争、狩猎的武器,后来逐渐演变成为体育竞技器具。此地射箭比赛中使用的是群众自制的各种弓箭。比赛方法有:一是在一定距离设靶,射击者面靶站立,以规定箭数内中靶环数的多少判定名次;二是参赛者骑马急驰,对设立在跑道边一定距离的靶射箭,以中靶多少来判定名次。
  抛尕抛尕是藏族群众在多年的游牧生活中创造岀的既有实用价值又有体育锻炼竞技功能的传统项目。近似于现代体育项目中的链球投掷。抛尕的用具是在一条1.6米左右长的细牛毛绳中间制一个皮窝子,用食指和拇指卡紧两头,一头的绳头小环套在食指上,另一头夹在食指与拇指之间,使用时皮窝里放上圆形的石子或者土块等,然后在头顶稍呈斜度用力绕甩2〜3周后,即对准目标松开绳子的一头。这样抛出的石子又远又准还带响声。抛尕起初只是放牧中指挥畜群行止的用具,久而久之在牧民中形成为传统的体育竞技项目。比赛方法有:骑马抛尕、骑牛抛尕击物;也有远距离和近距离的打靶击物等,以等距离内击物准确者为胜。这一运动多在牧区青少年牧民中盛行。
  举皮袋是当地藏族群众进行的举重比赛。比赛时皮袋内盛土或沙,然后称重量,放置地上,参赛者双手抓住皮袋,用力上举过腰到肩,以所举的重量评定名次。
  踢毽子是一项极普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毽子是用鸡毛或牛毛、羊毛、狗毛等固定在古钱币方眼中制成,这一活动于冬秋两季盛行。其踢法多样,可以比次数、比花样。对活动关节,加强韧带等有良好作用,老少皆宜。踢毽子活动的历史悠久,明朝刘侗著的《帝京景物略》载:“其谣云:'杨柳儿活,抽陀螺;杨柳儿青,放风筝;杨柳儿死,踢毽子;杨柳发芽儿,打板儿。”
  藏族式民间跳方藏式民间跳方是当地农牧区广泛进行的一种棋类智力对抗比赛。比赛双方在地上或一块木板上画上棋盘,棋盘有纵横8格、9格、12格之分,对奕时各执一色棋子,棋子多用石子或小柴棍代替。布局时双方力争置子多成方格,然后,计方格数吃掉对方棋子,以成方多且吃掉对方棋子不够一方者为胜。
  荡秋千是农牧民每年农历腊月初八至二月初二日组织的民间传统体育活动项目之一。秋千有硬秋和软秋两种。硬秋千是用两根丈余长的木杆,一头拴在横梁上,一头装脚踏板制成;软秋千是用两根粗麻绳拴在横梁上制成。荡秋千主要比参赛者踩秋技术的高低和胆量的大小,有单人荡和双人荡两种。
  跑纸马流行于县境藏巴哇乡包舍口一带的民间社火中,是一项非竞技的民间传统活动。每年古历正月初六晚开始至正月十六日晚结束。举行活动时由青年身跨战马(用竹条扎成马头和马身中间扎一个圆圈固定在腰部,外面糊彩色花纸,内点蜡烛),身着战袍,手执战旗,成双成对,两军对阵,配以铿锵的击乐,嘹亮的号角,在手执灯笼的 “马头儿”率领下,时而动若游龙,时而徐步追逐,一张一驰,时骤时徐。跑纸马除以场面、道具引人入神外,还配有十首曲目。
  卡歌交卡歌交是藏语,意为双人抱腰后,连续进行直腿滚翻的双人技巧运动。在劳动之余和“香浪"节等集会中进行比赛。比赛时谁翻的次数多或谁翻得轻快、灵巧,谁就取胜。这种体育运动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活跃场面中的气氛。
  顶头是县境普遍流行的一项运动,多在青少年中进行,通过竞赛,磨练人的耐心和毅力。在参赛双方年龄、体力及身高等基本相似的条件下,两人进行角逐。即先在地上划一条横线,两人对面站立于界线前,在各自身后约1米处划一条横线。比赛时双方四肢着地,两头相抵使劲推动对方向后移。谁把对方推出其身后范围线,谁就取胜。
  县境的传统体育除上述各项外,在群众中广泛进行的传统体育项目还有巴浪鼓、打蚂蚱、扳手腕等等。特别是每年正月初六至十六的社火,在境内大部地区都盛行,其主要项目有耍狮子、耍龙灯、划船、跑驴、耍狗熊等等。
  第二节中小学体育
  卓尼的文化教育长期处于落后的状态,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尤为缓慢。清末民初,卓尼仅有一所私塾,学校体育更无从谈起。校内的体育活动仅仅是些好动儿童自发的身体活动——追逐、游泳、跳绳、踢毽子、拍毛蛋、摔跤等等,有时还要受到教师的责难。辛亥革命后,颁布《壬子学制》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才规定“体操”(尤重兵式体操)为中小学必修课。随着国民教育事业的缓慢发展,学校教育也在艰难地开展。在城镇学校里,才开始举办一些小型体育运动会和各项课外活动。
  1922年卓尼私塾改为“卓尼第一高等小学”(即柳林小学),并在新建的柳校前院北面,修建了一块略呈长方形的操场。当时开设的体育课内容为体操,课外活动的内容有武术比赛、游戏比赛等。这小学的创建是卓尼藏区兴办近代教育的开始,也是学校体育的开始。1923年,甘肃教育厅通令中小学校实行新学制,规定小学体育课程每周三小时,主要的项目有游戏、初级田径跑、跳之类。从此,县内的学校体育和近代体育项目才开始岀现。1928年,卓尼土司杨积庆与临潭县长彭契圣在临潭联办一所初级中学,每星期有三小时的体育课(即体操课),1937年甘肃省教育厅规定各县教育局设第二股,职掌公共体育事项。学校体育得以起步。1940年省立卓尼柳林中心学校于九月九日举办登高爬山体育运动。1947年,全局初等教育发展,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同时开展,主要活动项目有;勺蛋竞走、豆囊拾物、提灯、铁环、跳绳、踢毽子、体操、50米、100米、200米赛跑,还有足球、篮球、排球、垒球及铁饼、铅球、标枪等。不足的是当时的竞赛只注意名次录取,田赛径赛都没有留下成绩纪录,无法比较成绩的上升与提高,这也是当时无秒表等计量器材的缘故。194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发“关于新区目前国民教育的指示”,规定在小学均设体育课。低年级设唱游课。
  新中国成立后,全县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实行每周两节体育课、两节课外活动和早操、课间操的制度,还有不少学校开展了眼保健操。每到春季召开田径运动会,冬季开展长跑、球类运动会。先后推广一、二、三、四套少年广播操和儿童广播操。
  自1951年起,全县各学校规定了每日的体育娱乐活动除体育课、晨操、课间操外, 另加1〜1.5小时为自由活动。
  1952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毛泽东同志在大会上发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使体育工作有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全县各级学校实行了《冬季体育锻炼标准》和第一套广播操。并组织体育教师学习了《体育教材》教学大纲,使学校的体育教学,课外活动及早操、课间操,都岀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柳林小学马鉴老师教的体操尤为岀色。1953年中央向全国青年提出“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号召。确立了学校体育的地位,学校教学秩序日渐正常,体育工作普遍引起重视,体育场地、器材设施也有了增加,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较快。1953~1955年,全县全日制小学开始推广第一套少年儿童广播体操,成为小学早操和课间操的主要内容。
  1956年,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使各学校的体育教学, 基本上切合当地学校和学生的实际。
  1958年,各行各业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使全县学校在普及与提高课内和课外活动等方面,也岀现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促进了学校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但在后期因受到“大跃进”形势的影响,不顾客观实际,一度要求迅速达到几个百分之百的“四红”运动,在劳卫制达标测验、等级运动员测验等方面,大轰大嗡,苦战夜战,这些作法,违背人体运动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的原则,也违背人体机能活动的基本规律,不少学校出现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不良风气。当时有些学校虽出现了不少等级运动员和劳卫制合格者,但大多是突击蛮干的成果,成绩巩固率较低。
  从1960年春季起,由于国民经济受挫,学校体育以保护学生健康为目的,大多选用教学大纲中生理负荷量稍轻的教材,有的以中老年医疗体育项目为教材(太极拳、八段锦)。由于师生体质虚弱,有的学校停开体育课。
  1965年,全县各类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在不同季节,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学开展了广播体操、初级拳、象征性长跑、越野跑、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跳高、跳远、单双杠、举重、掷铁饼、铅球、垫上运动、跳箱等16项活动。并开展了班级之间的友谊赛。小学除着重抓了早操(住校生)、课间操外,还开展了垒球、跳绳、篮球、滚铁环、踢毽子、乒乓球、游戏、舞蹈、跳橡皮筋、打沙包、羽毛球、跳高、跳远等项活动。卓尼中学实行了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有16名学生分别达到了一级少年标准。各学校普遍纠正了以往将学生控制过死的现象,除规定时间外,均由学生自由支配。中学和部分小学分别在“五•一”、“五•四”、“十•一”等节日举行了班级之间、校际之间运动会16次,项目有田径、足球、垒球、体操、铁环、象棋等项目,运动员有560人次,达到了活跃学校体育活动,增进学生体质,锻炼学生意志,培养学生组织性纪律性的目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一度停课,体育课、课外活动也无法开展,中学的体育器材有的用作武斗工具,体育工作遭到了严重破坏。1967年冬季,根据毛主席“五七”指示精神,柳林小学提出了体育教学改革方案,改体育课为“军事体育课”,为让学生更好的学习解放军,开展了“小民兵”活动,制作各种木刀、木枪575件,改军事体育为军体知识课,脱离实际地学习四个第一,三八作风等解放军优良传统。1968年提倡“复课闹革命”,学校体育课变成了军体课,上课主要内容有队列、投弹、刺杀、野营拉练和文艺宣传等。体育教育好几年没有教材和教学大纲,有些体育项目到1971年才开始恢复活动。
  1972年11月24日至28日,卓尼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为了组织选拔参加全州中学生运动会,特委托卓尼中学主办了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足球运动会。参赛学校除卓尼中学外,各七年制学校按地区为参赛单位,有纳浪、木耳代表队;卡车、大族代表队;扎古录、刀告、尼巴代表队;完冒、阿子滩代表队;申藏、恰盖、康多代表队;新堡、柏林、洮砚代表队等6个学区体育代表队。
  1974年5月15日,县体委向各公社、七年制学校、卓中、永红小学转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锻炼标准》条例(草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广泛试行。是年6月,县体委派运动员参加了在夏河县举行的全州小学生足球运动会,全州有12个代表队参加。
  1976年全县109所中小学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普遍施行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坚持“两课两操一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基本上做到了人人参加体育锻炼。卓尼中学和全县6个七(九)年制学校建立了田径、篮、排、足、乒乓球、体操、武术、军体等业余训练队,共有510名各年级学生参加业余训练。
  1979年2月,县上组织中学生足球队,参加了在合作举行的甘南州中学生足球运动会,全州有8个代表队参加。
  1983年3月16日,县文教局向全县各学校转发了推广《第六套儿童广播体操》的通知。学校体育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恢复了两操两课一活动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从而调动了广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据统计1982年全县中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人数发展到224人,其中少年乙组180人,及格级120人,良好级50人,优秀级10人;少年甲组44人,及格级30人,良好级10人,优秀级4人。
  1986年全县中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人数261人,其中少年乙组125人,及格级60人,良好级40人,优秀级25人;少年甲组136人,及格级50人,良好级56人,优秀级30人。1987年发展人数392人,其中中学280人,小学112人。儿童组112人,及格级58人,良好级33人,优秀级21人;少年乙组153人,及格级70人,良好级55人,优秀级28人;少年甲组127人,及格级62人,良好级43人,优秀级22人。
  1988年2月2日,根据省体委和省教育厅甘体群字(1988)第003号“关于调整和命名甘肃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决定”,卓尼柳林小学田径为甘肃省体育传统项目,并颁发了命名书。校田径队有教练3人,队员72人,其中男36人,女36人。
  一、体育课
  体育课是中、小学学生的必修课程,是体育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
  1923年,甘肃教育厅通令中小学校实行新学制,规定小学体育课程每周3小时,主要进行游戏、田径赛跑、跳之类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体育课得到重视,县内一些学校都相应的配备了专职体育教师或兼职体育教师。小学体育教学列入学校教育必不可少的课程,使之逐步趋于正规。
  通过体育教学和实际训练,当地学生基本上能掌握每个项目的动作要领和方法,绝大多数学生都能自觉的进行身体训练,有些学生毕业以后,到农牧区小学任专职体育教师或半专职体育教师,有的考取甘南州体校。
  二、早操与课间操
  1952年,全县各级学校实行第一套广播体操,每天做早操20至40分钟。早操先由体育教师或班主任教师领操,或培养学生担任领操员,体育教师巡回检查,及时纠正动作。城镇和农村的部分学校先后有了扩音机播送伴乐广播操,促进了锻炼效果。
  为了提高做操的质量,大部分学校每年都举行一次广播操比赛,有的学校先以班级为单位举行比赛,选出最好的班级,参加校际之间的比赛。广播操的运动量可大可小,使身体的各部位都能得以活动,对增进身体健康十分有益。据1976年统计,全县坚持两课两操一活动的学校有225所,其中:中学1所,七年制学校16所,小学208所,参加学生9236人,占总学生数的80%,其中:中学573人,占学生总数的90.6%,七年制学校779人,占学生总数的85%,小学7884人,占学生总数的77%。
  三、课外体育活动
  全县中小学都根据本校的场地、器材、班级多少编排课外体育活动安排表。每周2至3次体育活动,每次3小时左右。活动内容有:篮球、排球、足球、枪乓球、田径、体操等。平时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领导,学生文体委员负责组织。此外,还有各种竞赛活动,如对抗赛、表演赛、测验赛,有班级对班级、年级对年级、教工对学生,也有校际之间的友谊比赛。
  四、体育运动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当地学校体育运动会主要的项目是篮球,但有条件的部分学校也举行乒乓球、排球、田径等运动会。随着学校体育教学的进一步发展和体育器材、场地等条件的改善,学校体育运动会得到了普及,大部分有条件的学校,每年春秋两季都举行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据1976年统计,全县参加各项体育比赛业余代表队的学生总人数有952人,其中:中学182人,七年制学校192人,小学578人。
  第三节农村体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卓尼广大农牧民群众为了保卫地方和维护土司制度,历史上一直采取“寓兵于农”的办法,有事时自备枪马,召之即来,遣之即去。当地群众除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外,近代体育基础非常薄弱,在广大农牧区,不知现代体育为何物,只是在喜庆佳节,宗教集会和生产生活中自发地进行赛马、赛牦牛、摔跤、大象拔河、举皮袋、射箭、民间跳方、甩抛尕等传统活动。
  自1958年起在国家体委加强农村体育工作的号召下,全县农村掀起了篮球热,农村的公社、大队所在地是篮球比赛的集中地点。1960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农村体育活动处于低潮阶段。
  1965年以来,因地因时因人制宜,贯彻“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结合生产劳动、民兵工作和卫生工作,宣传和组织群众进行各种体育锻炼。全县18个乡(镇)中,以卡车、木耳、刀告、申藏等乡的体育活动发展最活跃,卡车曾被州体委树立为全州体育活动样板乡。卡车乡、木耳乡党委还指定一名乡长兼抓体育,并经常利用群众集会宣传体育锻炼的意义,同时对开展体育锻炼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多坝乡党委号召全乡开展“全民练武,人人练身体”的活动。县文教部门还配备了体育专职干部一名,推动了全县的体育工作。充分利用农闲和节日时间,组织军事体育比武和篮球竞赛活动。卡车、木耳等乡在“五• 一"、“五•四”、“七• 一"、“八• 一"、“十•一”等节日,举行了篮球、投弹、爬山、射击、刺杀、军事动作操练等6项运动竞赛。每次参加的男、女、老、少各族群众均在400人以上。在体育器材设备较落后的基础上,广大群众坚持了“因陋就简、以土代洋、自力更生、白手起家”的方针。自己修场地,造器材,克服了困难。如各乡(镇)没有钱购置篮球架,就利用假日和工余时间上山拾柴、烧炭、搞副业解决;卡车乡青年没有篮球环,就用柏木条做成圆形,代替篮球环;刀告乡青年没有篮球,自己动手用牛皮制作;申藏乡青年还主动捐钱筹资解决设备。据不完全统计,是年各乡(镇)自修简易篮球场地105个,自制双杠35副,木马18个,单杠24副,乒乓球台20副。各乡社篮球队有农民运动员500余人。
  自1971年以来,全县开展体育锻炼最好的是申藏公社,公社党委从组织上,建立了群众体育运动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主任牵头,组员由妇女、共青团、学校、民兵等代表组成。没有篮球架,群众自己找四根木头一块板,利用废铁打篮环,场地起初是利用队里的打麦场,一到秋、冬季,麦场占用,大家就自己动手,在村头草地坪,小山坡上重修。篮球打破了,补了又用,群众叫“勤俭球”。流动牧场和农田基建队的社员群众,做了活动篮球架,牧场、工地搬到哪里,牦牛身上的篮球架就驮到哪里,体育锻炼从不间断。社员们还自己制做了简易的排球网、跳高架、木枪、自制手榴弹等运动器材,广泛开展了赛跑、爬山等体育活动。民兵结合军事训练,开展了刺杀、投弹、射击、跑步、马术等活动,广大社员群众在田间地头利用休息时间拔河、扳棍、扳手腕等,活跃了工地生活,增添了劳动干劲。在全社37个大队和41个生产队都有篮球场,队队都有篮球业余代表队。1972年申藏公社代表参加了国家体委召开的农村体育工作座谈会。1973年“五•一”期间,全社在斜藏沟举办了一次规模较大的群众体育运动会,参加运动会的男女运动员有327人,开展了篮球、排球、田径、赛马、投弹、拔河等项目的比赛和刺杀、队列表演。通过这次运动会,破除了封建迷信思想,妇女亦开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赛。在县运动会上,该社男、女篮球代表队都取得了第一、二名,有5名男、女运动员被选拔到州、县代表队。1974年在该公社召开了全州农村体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广了他们的经验,被省、州誉为“篮球之乡”。1975年9月派申藏公社斜藏大队党支部书记拉目九代表申藏乡出席了全国第三届体育运动大会,国家体委颁发了一面“群众体育先进基层单位”的锦旗,并荣获国家体委授予的“群众体育活动先进集体”。1978年9月,在第五届全省运动会上又得到了省体委的表彰。
  1984年9月28日至10月5日,在县城举行了全县第一届民族体育运动会,县级机关各单位和完冒乡、刀告乡、卡车乡、申藏乡和阿子滩5乡共19个代表队,451名运动员参加了竞赛。是年县体委根据农村农闲时间浪神会和正、二月农牧民群众习惯性的赛马、射箭、射击的机会,组织有民族特色项目的运动会4次,参加人数530人。农牧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发组织的运动会28次,参赛1580人。申藏乡斜藏大队,全村563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男40人,女20人;有篮球队5个,拔河队1个,赛马、赛牦牛队16个;有篮球场4个,赛马场2个,每年正月二十五日自筹经费举办赛马、拔河、射击比赛已形成惯例。
  1985年,全县各乡(镇)自然村组织召开了25次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展项目有11个,参加人数7000人,马匹、牛900多匹头。是年正月十五日,尼巴乡、刀告乡在整个车巴沟借酥油花神会之机,举行了赛马会。
  1986年,全县各乡村共举办运动会21次,参加人数13779人。
  1987年,全县农牧区共举办民族运动会21次,参加人数17800人。在开展体育先进乡活动中,尼巴乡党委、政府对体育活动很重视。他们根据藏族群众的风俗和传统,开展赛马、赛牦牛、拔河、篮球、乒乓球、射击、投弹、跳高、跳远等体育项目。利用节假日、农闲之时,乡上每年拿岀1000元资金开展体育活动,举办两次民族运动会。乡政府并拿出3000元给尼巴学校购置了一副钢管篮球架。
  1988年,全县各乡(镇)村举办运动会21次,参加人数3654人次,竞赛项目有:田径、篮球、乒乓球、拔河、大象拔河、爬山、摔跤、举皮袋、赛马、赛牦牛、象棋、巴浪鼓、跳狮子等。全县17个乡(镇)中,有8个乡经常开展体育活动,在农闲、节假日还举办各种民族传统的体育比赛。
  1989年,全县各乡(镇)村举办运动会23次,参加人数4100人次。恰盖、洮砚、刀告、尼巴、扎古录、完冒、杓哇等乡都举办了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杓哇土族乡群众为开展体育活动,一年内自筹资金,义务劳动整修了7个篮球场,组织了7个篮球队。尼巴、刀告两乡现在基本上村村有球场,村与村之间经常开展篮球比赛活动。每年农历六月十九日,两乡牧民都要在花儿盖山下举行赛马、赛牦牛、摔跤、长跑等具有民族特色的运动会,邻近县、乡的骑手都专程前来参加,进一步活跃了牧区文体生活。使全县农牧区在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中出现了 “体育和经济贸易结合”、“赛场和市场结合”的好势头。下面据现存资料将县境农牧民群众开展体育运动会情况列表于下:
  卓尼县农牧区历年举行体育运动会情况续表一
  卓尼县农牧区女子田径成绩统计
  卓尼县农牧区男子田径成绩统计
  第四节职工业余体育
  中华民国时期,为卓尼职工业余体育的雏始阶段,开始在极少数职员中自发的开展武术、篮球、登高、跑步、骑马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职工业余体育才有组织、有计划的得以逐步开展。职工业余体育运动项目主要以篮球为主。五、六十年代,职工中业余篮球涌现出一批较优秀的业余运动员,一有赛事,就集中训练,充任县代表队。其余如邮电、粮站、中队、民贸等单位都有各自的职工业余篮球队,几乎每天下午都进行小型比赛。每逢节假日.,除篮球外,还开展排球、乒乓球、象棋、投弹、中长跑、太极拳等项目的竞赛活动。1958年8月,参加了甘南州第一届职工、农民体育运动会1964年,县体委根据国家体委全国体育工作会议和职工体育座谈会的精神,结合县境实际情况,本着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因地因人制宜的原则,积极开展工间操。时间安排在每天下午二时半开始,由县文化馆有线广播播放第三、第四套广播体操唱片,锻炼效果颇佳。
  1965年根据省体委“关于贯彻全国群体工作会议意见”的精神,在重点开展篮球活动的同时,也开展了乒乓球、射击、早操等活动,在县直21个机关中,组织男女篮球队16个,乒乓球队12个,排球队6个,足球队3个。篮球活动在当地向来比较活跃,为锻炼坚持经常化,组织了长期裁判组,每天下午体委安排球赛,并随时督促检查。每日早晨,以民兵组织为基础,坚持锻炼,做早操,进行军事训练,投弹、中长跑、打太极拳、练篮球基本功等。利用节日,组织了运动会3次,项目有篮球、乒乓球、象棋等,参加比赛的有500人次。
  1972年1月,为普及提高农村体育活动,县革委会做出了进行全县业余篮球分区集训和县级机关乒乓球集训的决定。县革委会主任分管体育工作,具体业务由政治部文教组办理。篮球集训全县分两片,第一片在县城,参加单位有:城关、木耳、纳浪、卡车、大族和县级机关共13个男队,3个女队,150多名男女运动员,集训时间为12月31日至1月2日共3天。第二片在阿子滩公社,参加单位有:阿子滩、申藏、恰盖、完冒、扎古录、刀告、尼巴7个公社,集训时间为1月7日至9日3天。其余边远的康多、新堡、洮砚、柏林4个公社各自以公社为单位,要求在元旦期间组织篮球活动。乒乓球集训仅在县级机关单位中进行,共有28名运动员参加,进行男子单打一项集训方式。
  据1976年全县职工体育活动情况统计:全县建立体育领导机构32个,其中厂矿企业10个,商业4个,机关10个,其它8个。各项代表队15个,其中厂矿企业5个,商业3个,机关5个,其它2个。参加代表队人数228个,其中厂矿企业96人,商业26人,机关82人,其它24人。
  1979年5月1日至5日在县体育场由县总工会、团县委、县体委、洮局工会联合举办了“五•一”“五•四”职工业余运动会,参加的有8个男子代表队和3个女子代表队, 比赛项目是青年、成年、老年“新长征”长跑赛,篮球对抗赛。
  1982年11月15日至20日在县体育场举行县冬季运动会,有县级机关、部分公社、洮局共12个代表队参赛,比赛项目有篮球、象棋、乒乓球、拔河。
  1984年9月28日至10月5日举行了卓尼县第一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有14个县级机关单位的195名职工参赛。另外县体委会同县总工会、团县委联合举办了县级机关篮球、象棋、拔河运动会2次,参加人数达464人次。对裁判业务水平高、热爱裁判工作的7名篮球、足球裁判员颁发了三级裁判证书、证章。是年还举办了中老年职工太极拳、武术学习班,参加学习人员65人。利用节假日周末组织进行了厂与厂、单位与单位、学校与学校之间的篮、排、足球等各项比赛98场,参加721人次。
  1984年,甘肃省总工会、省体委表彰卓尼县人民医院工会体育锻炼队为职工体育代表优秀运动队。
  1985年,“五•一”期间县级机关举行了篮球、排球、象棋运动会。县邮电局于是年5月在局内自办举行了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等项目的竞赛活动,既增强了职工体质,又活跃了职工文化生活。
  1986年5月,县体委派一名爱好体育的离休老干部参加了省老年人体协举办的《导引养生功》教练学习班。回县后,举办了一期老年《导引养生功》学习班,对老年人的体育锻炼活动起到了促进作用,使越来越多的离退休老干部积极参加了长跑、太极拳、下象棋、练气功等体育锻炼活动,提高了健康水平。同年5月在节假日组织了县级机关职工参加的爬山、长跑、乒乓球、篮球、排球、象棋等项目的体育运动会。
  1987年县体委和县总工会在国庆节联合举办了县级机关篮球、排球、足球、象棋运动会,参加比赛的男女队共有36个,参加比赛的运动员610人。
  1988年“五•一”“五•四”节日期间,县体委和县总工会、团县委联合举办了县直机关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篮球、乒乓球、象棋、爬山等。尤其是县邮电局的职工业余体育活动最为活跃,局内成立了体育协会,体育器材齐全,时常自办体育竞赛活动或与外单位进行篮球赛,竞技水平在县级机关中名列前茅。是年4月,县体委派遣一名爱好武术的离休干部赴酒泉学习《玄门太极功》和中老年人迪斯科健身操。回县后,在县体委和县老干科举办的离退休干部参加的《玄门太极功》学习班担任教练。
  1989年“元旦”期间,县体委举办了县级机关长跑、爬山等竞赛活动。“五•一”期间又由县体委和县总工会、团县委联合举办了县级职工篮球、乒乓球、象棋、台球等竞赛活动,县民贸公司也举办了运动会。国庆节县食品公司举办了运动会。参加以上4次运动会人数达510人次。
  第二章体育竟赛
  第一节民族体育竞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县境国民经济和文化教育的不断发展,历年各乡(镇)都根据本地区有利条件,利用喜庆佳节、宗教集会或重大活动开展民族体育竞赛。并选拔出了许多优秀运动员代表全县参加省、州举办的民族体育竞赛。
  1952年10月5日,派运动员参加了在兰州市举行的为期5天的甘肃省第一届运动会,卓尼运动员为大会表演了马术。
  1953年9月19日,派运动员参加了在兰州市举行的为期9天的甘肃民族运动会。1983年9月23日,由31人组成卓尼代表队,其中教练员2人,领队1人,运动员28人,参加了在甘南州府合作举行的为期13天的全州第三届民族体育运动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为大会表演了下坡赛马、射箭等民族传统项目。
  1984年9月28日至10月5日,由县体委组织举办了卓尼县第一届民族体育运动会,县级机关各单位和部分乡(镇)共19个单位,451名运动员参加了竞赛。是年还根据农牧民群众农闲时间逛神会和正、二月农牧民群众习惯性的赛马、射箭、玩枪的集会,组织民族项目的运动会4次,参加人数530人次。如申藏乡斜藏大队,有赛马、赛牦牛队16个,参加人数男40人,女20人,有赛马场2个,每年正月二十五日自筹经费举办赛马、拔河、射击等比赛。
  1985年7月20日,派运动员参加了在合作举行的为期7天的甘肃省第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年全县各乡(镇)、自然村组织召开了25次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展项目有11个,参加人数约7000人次。“五•一”在完冒举办了有完冒、申藏、阿子滩乡和临潭县术布乡参加的赛马、赛牦牛、大象拔河、双人大象拔河、举重、篮球等项目的民族运动会,参加的运动员180人。正月十五日,尼巴、刀告两乡在车巴沟酥油花神会期间举行了赛马会。
  1986年,全县各乡(镇)共举办民族体育运动会21次,参加人数13779人次。
  1987年,全县农牧区共举办民族运动会21次,参加人数17800人次。
  1988年在“七•一”节期间,在麻路举办了由尼巴、刀告、扎古录、完冒、阿子滩、申藏6乡参加的民族运动会,比赛项目有6项,参加运动员300人,观众达5000多人。
  1989年,在节日期间,杓哇、洮砚、完冒、扎古录、刀告、尼巴、恰盖等乡举办了民族体育运动会。藏巴哇乡、洮砚乡每年春节期间均开展耍狮子、跑纸马、跳巴浪鼓舞等活动。“六•一”节期间,县体委在完冒乡举办了县民族体育运动会,参加人数350人。地处高寒山区的尼巴乡、刀告乡由于经济的发展,群众体育活动开展的很活跃,两乡村村有球场,村与村之间经常开展篮球比赛活动。每年农历六月十九日,两乡牧民都要在花儿盖山下举行赛马、赛牦牛、摔跤、长跑等具有民族特色的运动会。邻近县、乡的骑手都专程前来参加,进一步活跃了牧区文体活动和邻县、乡的睦邻关系与民族团结。
  第二节历次民族运动会
  一、参加省、州民族运动会续表一第三章体育队伍
  第一节运动员队伍
  一、卓尼县业余体育运动员(县体育运动代表队)名单
  五、六十年代,全县体育运动逐步发展,尤以篮球运动最为兴盛。当时的男子篮球运动员有:杨士鸿、王全义、杨积顺、王文达、牛彦昌、赵明、张国瑞、杜世昌等。在1960年10月14日卓尼队员王全义、杜世昌、杨积顺、陆正杰、刘永川、杨士鸿代表州队在靖远参加全省篮球等级联赛,获乙组队第二名。
  1972年参加全州青少年篮球队青年男队:姬建荣、乔脑哥、安旦告、赵英才、帕花、杨才让。
  青年女队:肖香玉、郭建芳、刘舒金、郭惠琴、李彩霞。
  少年男队:安世雄、乔佐华、安国俊、余文权、李永奎、杨景秀、杨永隆、李海成、贾贵青、尕扎家、桑勒。
  少年女队:杨秀春、粟兰、李秀珍、胡爱珍、蒋春燕、刘宗娥、周秀文、牛凤娥。
  1973年10月1日参加建州20周年运动会篮球青年男队:乔脑哥、安旦告、夏道、赵英才、杨才让、帕花、杨尕藏、仁谦、杨世龙、道知、李海成、达吉、雷富昌。
  青年女队:高宏斌、刘宗娥、刘曼青、胡爱珍、杨道知草、周秀文、蒋春燕、肖香玉、牛凤娥、刘舒金、蔡新典。
  1973年参加州中学生运动会乒乓球青年男队:张建炳、高加措、车建军、张光勤。青年女队:刘舒平、文宝兰、刁国英。
  男子排球队:敬平、马如海、郝耀恒、赵怀荣、赵荣、白永威、李义、王正明。
  男子篮球队:安永福、贾贵清、乔佐华、安国俊、王来顺、杨景秀、杨永隆、杨志德。女子篮球队:刘宗娥、李素芳、郭惠琴、刘舒金、蒋春燕、李秀珍、周秀文、胡爱珍。1974年参加全州中长跑运动会运动员名单:
  男队:齐永福、郝耀恒、安国俊、苏奴才让、周克义、李永奎、拉巴、尕藏九。女队:高宝梅、刘宗娥、孟巧玲、蒋春燕、李润梅、刀老、汪梅兰、周秀文。
  1977年参加全州少年足球运动会运动员名单:张光林、霍振南、宁小龙、曲通新、粟迪、何习刚、肖学斌、马红、万方、田旭仁、刘亚宣、杜育杰、王春魁、杨兰生、马永寿。
  1977年参加全州射击比赛运动员名单:
  男队:白广智、杨建国、王勇。女队:张建华、蒋凤鸣、马翠玲。
  1979年参加国庆三十周年全州篮球运动会运动员名单:
  男队:次真、尕扎肖、康德元、安旦告、唐忠、乔万新、杨尕藏、乔佐华、达吉、张学友、乔脑哥、赵英才。
  女队:蔡新兰、周秀文、刘曼青、丁耀华、刘宗娥、姚桂兰、牛尕扎曼、张恩兰、曹丽惠、张春兰、乔春玉、王淑娥。
  1981年参加全州篮球运动会运动员名单:
  男队:安玉林、赵英才、乔脑哥、安旦告、杨尕藏、赵虎、杨国荣、马永华、宁世奎、乔佐华。
  女队:刘曼青、肖燕平、杨淑霞、曹丽惠、刘宗娥、张恩兰、张春兰、刘玉英、李宝莲、蒋春燕。
  1985年参加全省第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运动员名单:
  藏族式摔跤:代老、扎西、桑杰卡、卓巴、周加、豆个、卓牙、脑杰。
  赛马:尕豆个、桑杰卡、乔尼布、黄克强、宗周、才让。
  大象拔河:才让彭草、扎西、克老、尕豆个。
  赛牦牛:尕拉毛加、帕花、尕东加。
  抛尕、举皮袋:代老、次来、才让花藏、彭草扎西。
  下坡跑马、射箭:帕花、乔尼布、宗周、刀肉布、龙代、龙布、才让、乔杰刀、周加。
  二、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情况
  1976年,全县各学校有专职和兼职体育教师252人,其中:专职教师5人,即中学2人,七年制3人;兼职教师247人,即中学3人,七年制5人,小学239人。
  1990年12月,卡车八年制学校的王庭俊同志获省体委省教委“全省农村学校优秀体育教师”的表彰,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第二节裁判员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随着卓尼国民经济与文化教育的逐步发展,体育运动竞赛也得以逐步开展与普及,每次开展体育竞赛,只能从运动员中抽调一些熟习竞赛规程者担任临时裁判员。自1958年国家实行等级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以来,裁判员队伍才开始发展。到1990年底,经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甘肃省体育运动委员会、甘南藏族自治州体育运动委员会和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分别批准为国家二级裁判员的有5项12人;批准为国家三级裁判员的有4项21人。
  第三节县业余体校
  为了培养体育骨干,推动群众体育活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向国家输送体育人才。根据省、州体工会议精神,经县政治部研究,于1973年12月10日正式建立卓尼县城关青少年业余体校,校址设在卓尼中学。并聘请卓尼中学王全义、寇学恭、景旭东、靳恒义和永红小学闫国泰、包寿仑6人为业余体校教员。开设男女篮球、乒乓球、排球、足球和田径5项课程,以篮球和乒乓球为重点。州体委下拨业余体校经费600元,由体校和校务委员会认真选拔学员,安排训练计划及购置体育器材后,于1974年3月19日正式开学。业余体校1973、1974、1975年均有学员95人。
  1976年县体委又重新组建了业余体育学校,校址不变,在校学生155人,其中田径40人,足球25人,篮球40人,排球30人,乒乓球20人。有专职教练员2人,其中足球1人,篮球1人,兼职教练员3人,其中田径1人,排球1人,乒乓球1人。县业余体育学校并坚持“选好苗子,从小培养,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加强同有训练点的学校的联系,把有培养前途,年龄小的学生选进了业余体校。除县体委正式教练员外,在县城附近的中小学校中聘请了一批体育教师和体育爱好者为体校兼职教练员。州体校于1984年给业余训练合同学校柳林小学和卓尼县中学下拨(1984年9月1日至1985年9月300)训练补助经费2623.80元。
  第四节县体委机构沿革
  卓尼自1937年成立设治局后,体育工作由卓尼设治局教育科(亦称第三科)分管。
  1950年至1953年,体育工作由卓尼自治区文教科分管。
  1954年,成立卓尼县体育分会,由县长兼任体育分会主任,文教科长兼任副主任,由文教科负责体育工作,并配备体育专职干部1人。
  1955年至1961年,体育工作先后分别由卓尼县文教科、教育科、文卫科分管。
  1962年1月,成立县体委机构,保留体委名称,与文教部门合署办公,并配备专人管理体育工作。
  1963年至1970年,体育工作先后由卓尼县文教科、文卫科、革委会政治部文教组、县人民武装部、文教局等部门分管。
  1971年6月30日,成立体育运动会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革委会副主任兼任,副组长由县武装部政委兼任,成员共9人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和政宣组、会赛组、总务组。
  1974年1月,正式成立了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为县政府常设行政机构。
  第四章体育设施
  第一节学校休育教具规模
  中华民国以前,学校体育发展缓慢,长期处于落后状态。
  1922年,在柳林小学新建的校院修建了卓尼历史上第一处长方形操场,以供开展体操、武术、踢毽子、打毛蛋及各类游戏比赛。此后随着学校的不断增加,学校体育教具亦不断增加,各校先后购置铁环、跳绳、自制毽子、毛蛋及部分球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卓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增加,学校的体育设施和体育器械日益增多。
  截止1982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有篮球场52个,其中:中学7个、小学45个;有排球场5个,其中:中学1个、小学4个。
  1983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有篮排球场59个,有150米田径场地1个,乒乓球室10个。
  1986年柳林小学有200米田径场1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1个。
  1988年柳林小学有3800平方米田径场1个;篮球场2个,812平方米;排球场1个,162平方米。
  截止1990年底,全县各中小学均购置了数量不同的足、排球网、篮球架、单双杠、跳高杆、木马、跳箱、垫子等大中型体育教具。同时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棒球等球类设备普及于各个学校。各小学还专门为低年级学生购置皮球、跳绳、铁环等,全县学校体育教具已初具规模。
  第二节城镇体育活动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卓尼城镇体育活动场所因当时一无体育设施、二无体育器材,很少开展体育活动。直至1936年,卓尼共有体育场3处,职员3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卓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体育设施日趋增多,城镇体育活动场所也逐年增多,县级有关单位都自己建起了篮球场、乒乓球室、排球场等,为职工群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了场所。
  1971年县革命委员会组织职工义务平整场地拉石头、沙石等,在原县大礼堂前修建了一个水泥面篮球场,后来改为简易灯光球场,在球场北面还修筑了阶梯式看台。
  1972年在卓尼中学校门东南侧即马莲滩修建了1个350米的田径场,1个足球场和3个篮球场,发展为后来的县体育场。
  1985年因修建县总工会办公大楼和县委办公大楼,占用了1971年修建的简易水泥灯光球场,将球场内的一切设施搬到了柳林场(现文化馆院内),沿用至今。
  1986年在柳林场内修建了1个临时排球场,供节假日进行比赛时使用。是年,县总工会办公大楼竣工后,设立了游戏室,为县城中的离退休干部和大部分职工群众开展象棋、乒乓球等活动项目提供了场所。
  截止1989年,县城内有简易灯光球场2个(县体委1个,洮局学校1个),田径场地2处(县体委1个350米,柳林小学1个150米),篮球场10个,乒乓球室7个。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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