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居民住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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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45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居民住房
分类号: F293.346
页数: 2
页码: 507—508
摘要: 建国初期卓尼县城有居民160余户,居民住房面积占4500多平方米,有砖木瓦房、土木平顶房,无楼房建筑。截止1989年,县城住宅面积达147853平方米,占总房屋建筑面积的66.14%。其中家属旧房占38233平方米,单位集体宿舍占14224平方米,私房住宅占10500平方米,城内农民住房占65706平方米,新建公房住宅占19200平方米。
关键词: 城建环保志 住房建设 居民住房

内容

一、住房建设
  建国初期卓尼县城有居民160余户,居民住房面积占4500多平方米,有砖木瓦房、土木平顶房,无楼房建筑。1954年县级机关新建改建房屋148间,其中工委建14间,行委建70间,公安建39间,卫生院建10间,工委改建15间,共计新建改建翻修居民住房56间。1960年后县城居民增加到3200多人,增加的居民除老住户外,多数为县城职工家属。各单位纷纷划地建修家属院,资金由县财政统一下拨,70年代居民住房全被翻新,改建后的住房为土木砖瓦混合结构。改革开放后,国家鉴于职工家属住房紧张而允许建筑私房,县城职工有条件者,纷纷建成各类式样,各种结构的院落式房屋。其间,全县城镇住宅建筑总面积达82950平方米,占80年代各类房屋建筑总面积的48.2%。在这些住宅建设中,除集体宿舍占3124平方米外,其余均为职工居民私人住房。据1985年甘肃省第一次城镇房屋普査统一资料统计:卓尼县城有居民984户,4341人,住宅占地面积53172平方米,户均54.04平方米,人均12.25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35993平方米,户均36.58平方米,人均8.29平方米;居住面积35770平方米,户均36.35平方米,人均6.52平方米。
  截止1989年,县城住宅面积达147853平方米,占总房屋建筑面积的66.14%。其中家属旧房占38233平方米,单位集体宿舍占14224平方米,私房住宅占10500平方米,城内农民住房占65706平方米,新建公房住宅占19200平方米。
  二、居民缺房
  居民缺房指无房户、不便户和拥挤户三种情况。县城居民住房的发展情况是:居住面积与居住条件呈反向发展,50年代城镇人口稀少,人均居住面积大,但居住条件很差;70年代后住房条件逐步改善,以土木结构向砖瓦结构发展。到80年代中期,提倡空间发展,大兴砖混楼房,居住面积虽增加,但由于职工数和城镇居民人口的剧增,住房仍很紧张。据1989年统计,县城居民有无房户12户,不便户16户,拥挤户31户。人均居住面积不足2平方米的1户,人均不足4平方米的有30户,共计缺房户47户,人均以12平方米计,尚缺居住面积564平方米。1985一1989年曾为缺房户居民2300人安排了住宅用地,其中建筑私房居民700人,建筑面积为10500平方米,人均15平方米,公房户1600人,建筑面积为19200平方米, 人均12平方米。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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