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镇商品粮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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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3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镇商品粮供应
分类号: F307.11
页数: 3
页码: 449—451
摘要: 古代的卓尼城内,因商贸萧条,定居于城区居民,多以耕牧为业,自食其力。直到清末民初,城内才出现了为数不多的几户店铺摊点,所需粮油均在市面上或就近之旧城、新城、岷县等地购买。 卓尼设治局成立后才岀现了城镇官署居民。历年预算拨入役员生活费,1945年拨入97.14万元(民国币券),1946年拨入1225.26万元。生活用品如粮食、食油均在市场购买或由外地调入。
关键词: 粮油志 粮油供应 商品粮

内容

古代的卓尼城内,因商贸萧条,定居于城区居民,多以耕牧为业,自食其力。直到清末民初,城内才出现了为数不多的几户店铺摊点,所需粮油均在市面上或就近之旧城、新城、岷县等地购买。
  卓尼设治局成立后才岀现了城镇官署居民。历年预算拨入役员生活费,1945年拨入97.14万元(民国币券),1946年拨入1225.26万元。生活用品如粮食、食油均在市场购买或由外地调入。
  一、统销粮
  (一)居民口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境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骤增,食用粮油由国家计划销售。1954年1月成立了柳林、洮南、录竹、洮北粮油供应站(点),城镇居民按人定量,凭证供应,全年计划供应170万公斤。1954年3月成立卓尼粮食供应站,负责供应柳林、洮南、上迭3个区。录竹、拱坝、洮北、北山4区委托临潭旧城供应,下迭委托岷县供应,插岗委托武都两水供应,新堡委托会川供应。
  1962年全县城镇人口达3628人。1965年洮、河林业局职工居民供应转入县粮食科,并申报1300人,年核粮2.1万公斤。洮河林业局所辖各基层林场(站)由就近县设基层粮站供应。
  60年代初始将原委托外县供应的区、乡转入本县,并分片负责,城关粮站负责供应城关镇、木耳、纳浪、大族、卡车等乡(镇);洮北粮站供应完冒、阿子滩、申藏3乡;录竹粮站供应尼巴、刀告、扎古录3乡;新堡粮站供应柏林、新堡、洮砚3乡;杓哇粮站供应康多、杓哇2乡。同时按劳别定量标准划分为12种:特劳25公斤,重劳19公斤,轻劳15.5公斤,大中学生15公斤,脑力劳动者13公斤,居民13公斤,10岁至6岁供应11公斤,6岁至3岁7.5公斤,3岁以下4公斤。为保证粮油销售的合理运行,每年进行一次核对。1963年全县压缩削减非农业供应人口,从当年的4182人减少到3306人,供应标准普降1.5公斤。1964年3月,市民供应制进行调整,脑力劳动者的供应标准提高到15.5公斤。1962〜1969年,城镇居民供应粮食共计732万公斤,每年供应91.5万公斤,人均供应量为123.5公斤。
  1974年起实行“旅大市工种粮食定量管理办法”,按工种核定供应标准,定基本口粮为15公斤,并核发口粮供应证凭证供应。工种粮差额进行补差,补差部分发给粮票,凭票供给,1980年停供。1979年对超计划生育的孩子实行加价供应到14周岁,加价额为统销价的一倍。1970〜1979年的10年中计划供应人口增长到6212人,人均年供应量为110公斤,比60年代末减少13.5公斤。10年间计划供应突破指标600余万公斤。
  1980年城镇人口增至8000多人,并对所招收农牧业人口中的中学生实行统销供应,至1985年停供。到1989年底全县非农业人口增长到9555人,口粮供应为1623.4万公斤,占计划内供应的95.9%。
  (二)行业用粮县内行业用粮项目有饮食服务行业和副食酿造行业。行业用粮自1966年起历时24年,历年用粮数不等。截止1989年,行业共计用粮91.5万公斤。
  (三)补助粮即给历年召开四大会议(党代会、人代会、团代会、先进工作者代表会)的代表、下乡职工、民兵训练人员、就医病人、节日及庆祝活动普遍给予粮油定额补助,补助标准是在原有口粮供应标准的基础上增补或净补,从60年代开始执行。四大会议代表每人每天口粮增补到0.5一0.7公斤,食油增补到6~10克,下乡职工的口粮每人每天增补到0.625公斤,民兵训练每人每天净补口粮0.25公斤。又规定凡住院就医病人每人每天增补食油8克,后又增到16.5克;离休职工和高级知识分子每人每天补助食油8克;每年国庆、春节等节日期间给城镇居民一次性人均净补食油100克。
  二、统销油
  (一)计划供应1953年食油随粮食亦采用计划供应,粮油同证定量控销,每人每月供应食油标准为31克。1957年洮河林业局粮油供应转入县粮食局统销,除职工供应量定为250克,其余均为200克。1970年市镇供应调到人均月供应214克。1970一1979年10年中市镇供油达16.9万公斤,每人每年占有食油3公斤,占计划供应的97.4%。
  1982年市镇食油供应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50克,从1980年到1989年总计供应食油31.94万公斤,超指标1.84万公斤。
  (二)行业食油配供对饮食服务、糕点加工等行业所需食油按所需粮食的定量配给供应。从70年代起对每供给50公斤糕点用粮配供食油4.25公斤;以每供给50公斤饮食服务业用粮配供食油0.75公斤。1976年糕点用油每50公斤粮配供食油6公斤。
  (三)半议价食油供应1980年实行城镇居民食油半议价供应,其价格比平价高出45〜80%,是一种高于平价低于议价的中间价。半议价油仍凭证定量供应,以每人每月供给250一500克不等,到1985年底共销售半议价食油7.9万公斤。
  三、饲料供应
  国营商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畜力所需饲料从1966年起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制。驮运骡马供给饲料日标准为3公斤;骑乘骡马的日标准为2公斤。一般以625克标准原粮折合豆类500克;1公斤麦麸折合原粮0.5公斤。1970年,全年共计供应饲料102.5万公斤。1970年以后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多,畜力逐年减少,饲料供应相应缩减。1971一1980年间共计供应饲料16&5万公斤,1981一1990年10年中共计供应饲料77.9万公斤。各类粮食供应情况详见下表:
  卓尼县历年城镇商品粮供应情况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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