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它税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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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37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其它税收
分类号: F810.424
页数: 1
页码: 421
摘要: 杨土司统辖48旗16掌尕,所辖各旗、掌尕历年定期定额向土司衙门交纳实物税,实物税(赋)种类依各地气候差异及物产情况而定。
关键词: 财税金融志 税务 其它税收

内容

一、卓尼杨土司的实物税
  杨土司统辖48旗16掌尕,所辖各旗、掌尕历年定期定额向土司衙门交纳实物税,实物税(赋)种类依各地气候差异及物产情况而定。
  (一)农产品征收农区各旗每户每年交纳粮食1斗(45斤),禾草1牛车,全旗交生猪1口。其中老噢什旗山丹村代交油籽4石8斗(1920斤),另交蕨菜1口袋(约60斤)。沙录哇旗交烤猪4口,每户交上等麦粮1斗(50斤)。下迭每旗交生猪4口,杂粮1斗(50斤)。上迭各旗每户交粮1斗(50斤),各旗另交烤猪20口。
  (二)牧产品征收车巴沟全旗每户交纳酥油22斤;日扎完麻旗交酥油70斤;达拉沟旗交羊6只,交奶牛1头;买麻卡松旗交酥油70斤;老噢什全旗交野鸡50只,羊4只。
  (三)林产品征收拉力沟以上各旗每户每年交纳松檩5根,年终交木炭45斤。车巴沟各旗每年交狼肚菜15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资金征收
  (一)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根据1982年中央颁布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当地从1982年至1984年开征。后因县境属3项照顾地区,故从1985年免征。征集对象是国营企事业单位,各党政机关各项预算外资金,集体企业所交税利润。
  (二)征集教育附加费根据国务院发出的《征收教育附加费暂行条例》,县内从1987年7月1日起施行,以单位和个人实际交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 附加率为1%。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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