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历年国家补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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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36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历年国家补贴
分类号: F810.2
页数: 2
页码: 411—412
摘要: 本节主要讲述了卓尼县历年国家补贴,介绍了卓尼县从1953年到1987年的国家补贴。
关键词: 财税金融志 财政 国家补贴

内容

民国26年(1937年)以前,卓尼无国家设立的正式地方行政机构,亦无财政性列支,财费均由土司衙门自收自支。到民国26年(1937年),国民甘肃省政府成立卓尼设治局以后,每年由省库拨发行政费用719.95元,不足部分由地方筹补。
  1953一1987年国家给卓尼的财政累计补助达7730.5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46%。
  1950一1952年既无财政收入,也无国家财政补贴。1953年以来由于县直各机关陆续设立,财政开支增大,地方财政入不敷岀,只有靠上级补贴,在1953年至1961年9年中,国家补助达100.8万元。
  1963一1964年,全县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当年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顺利的完成了两年财政收入任务,财政收支出现盈余,是年无补助收入。
  1966一1983年,财政开支日趋增大,地方财政收入呈平稳趋势,国家补贴逐年上升,从1966年的80余万元基数到1983年累计达5千余万元。
  1984〜1987年,地方财政收入虽然上升的幅度较大,但因各种建设性开支的增长,仍呈入不敷出的局面,上级补贴仍占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4年中上级补助约占补助总收入的45.6%。
  1953-1990年国家财政补贴统计表单位:万元续表一
  说明:1963、1964两年无补贴,1977、1965年缺数据。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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