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队伍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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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36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职工队伍建设
分类号: F632.7
页数: 3
页码: 404—406
摘要: 民国时期的卓尼邮政代办所、邮亭及电报局成立时,仅有专职人员1〜2人。到1952年成立卓尼县邮电局时,也只有职工4人,其中2人还是行政管理人员。职工队伍的建设成为全县邮电事业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上采取本地招收工人和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才双并举的措施,到1956年,使邮电职工队伍壮大到15人,分别成立了基层邮电所和县局电信机线班。人员除2名行政管理、1名后勤外,其余均为业务人员。另在下属的7个基层邮电所培训招收亦工亦农乡邮员13人(不包括在正式职工之内),担负区、乡、村间的邮件传递。截止1990年,全县邮电职工队伍壮大到68人。职工中属国营通讯企业的49人;属农村电话通讯企业的19人。全局所有职工中,县局占45人,基层邮电所23人,亦工亦农乡邮员12人(不包括在职工总数内)。技术人员占全部人员的85%;行政管理人员8人,后勤服务2人,共占总数的15%。专业技术队伍中有9人获得了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助理经济师3人,助理工程师2人,助理会计师1人,统计员、技师各1人。这些技术人才成为全县邮电事业发展壮大的中坚力量。
关键词: 邮电志 邮电建设 职工队伍

内容

民国时期的卓尼邮政代办所、邮亭及电报局成立时,仅有专职人员1〜2人。到1952年成立卓尼县邮电局时,也只有职工4人,其中2人还是行政管理人员。职工队伍的建设成为全县邮电事业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上采取本地招收工人和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才双并举的措施,到1956年,使邮电职工队伍壮大到15人,分别成立了基层邮电所和县局电信机线班。人员除2名行政管理、1名后勤外,其余均为业务人员。另在下属的7个基层邮电所培训招收亦工亦农乡邮员13人(不包括在正式职工之内),担负区、乡、村间的邮件传递。
  到1966年,随着全县邮电事业的飞速发展,乡村邮电网络的逐步形成,邮电职工队伍壮大到40人。其中属中央国营邮电生产职工24人,临时工3人,地方国营职工13人。职工中技术人员占85%以上,并继续招收了亦工亦农乡邮员5人,担负偏僻邮路间的邮件投递。
  1970年以来,随着邮政交通工具的改善,在职工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的基础上开始了缩减职工。县邮电局将局职工数压缩控制在30人以内。1970年底在册职工仅剩29人。其中固定职工22人,后勤临时工2人。职工队伍中仍以技术专业人员占绝对优势。
  1974年,县邮电局迁往新址,又进行了内部机构的健全、调整和职工队伍的扩大。并将工作重点继续向乡村纵深发展,随着新邮路的开辟和农村电话线路的延伸,职工队伍又壮大到44人。在县局内部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的乡邮检査员、农话管理员、统计员、会计员、供应总务员和秘书等。陆续设立了营业室、报务组、话务组、机线组等机构,分别让专业技术能力较强、业务经验丰富的职工担任班组长。配备、充实了各基层邮电所的业务力量,每个邮电所都有专职话务、线务及邮政营业技术人员。继续坚持了社办乡邮制度,增加了亦工亦农乡邮员名额,以保持乡村邮路的延伸和畅通。全局44名职工中,仅基层邮电所就占了28人(15名乡邮员尚未计在总数内)。
  1978年,经过州局的专业技术考核,县局的3名技术人员被正式晋升为邮电业务技术员,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这是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以来,卓尼县邮电局职工队伍中首次获得的技术职称,也是数十年来职工队伍建设中取得的成绩。
  截止1990年,全县邮电职工队伍壮大到68人。职工中属国营通讯企业的49人;属农村电话通讯企业的19人。全局所有职工中,县局占45人,基层邮电所23人,亦工亦农乡邮员12人(不包括在职工总数内)。技术人员占全部人员的85%;行政管理人员8人,后勤服务2人,共占总数的15%。专业技术队伍中有9人获得了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助理经济师3人,助理工程师2人,助理会计师1人,统计员、技师各1人。这些技术人才成为全县邮电事业发展壮大的中坚力量。卓尼县邮电局历年邮电业务总量表续表一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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