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木材贮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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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27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木材贮运
分类号: S78
页数: 2
页码: 329-330
摘要: 兰州等外地木商则从事贩运,利用洮河将大量木材水运出境。新中国成立后,于1952年设立洮河运输队,承担洮河林场生产的木材运输任务至1958年洮河林业局成立。1959年至1965年,由洮局水运队和汽车队共同承担洮河林业局所属各林场生产的木材运输任务,通过洮河水运至野狐桥岷县贮木厂。1965年疏通了九巅峡、野狐桥河道,使木筏整筏过峡,减少了转运等中间环节,提高了运输能力。
关键词: 木材贮运 木材运输

内容

木材贮运业始于清而盛于民国。民国6年(1917年)至民国26年(1937年)境内贮运木材者主要是私营木商。具有一定影响的木商有兰州客(称兰州帮)、狄道客(称狄道帮)、洮岷客(洮州与岷州之合称)等。其中惟兰州客商以其资本雄厚而居优势,资本逾百万元的商号有祥泰公、世裕木厂、复业成、复业西、复兴老、庆泰、恒泰、西北木厂、义源祥、德生、西来玉、庆衍宏等。狄道帮位居第二,商号约100余家。洮岷商号约200余家左右,且多以兼营,散不成帮,每户贮材最多1000根以上,100余根、数十根者较为普遍,以转卖倒手为主。兰州等外地木商则从事贩运,利用洮河将大量木材水运出境。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2年设立洮河运输队,承担洮河林场生产的木材运输任务至1958年洮河林业局成立。1959年至1965年,由洮局水运队和汽车队共同承担洮河林业局所属各林场生产的木材运输任务,通过洮河水运至野狐桥岷县贮木厂。1965年疏通了九巅峡、野狐桥河道,使木筏整筏过峡,减少了转运等中间环节,提高了运输能力。1981年撤销水运队,开辟汽车运输与木筏转运相结合生产线,运输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运输形式主要采取集运,集运分陆运和水运。陆运有“滑道集运”、“曳拉背驮”和“汽车运输”;水运有“单漂”与“筏运”。
  滑道集运,是利用自然坡度和木材自身的惯性作用下滑集材,根据地形、季节的不同,滑道的种类不尽相同,按常规冬季以土、冰滑道为最多,夏秋两季多采用木滑道。
  曳拉背驮,有人力和畜力之分,用畜力曳拉叫“拔茬”或“拔材”。人力曳拉,限于地势不便畜拉的短距离及坡度较大地带,一般滥伐、盗伐者多采用。
  车运,分畜力车和动力车,早期主要依赖拉拉车、牛车等畜力车集运木材,1970年后全面改为汽车集运。
  单漂水运,俗称“赶羊”,在小河水中多采用,在小河与洮河交汇处设有滤子圈,防止木材漂失,便于集中木材编排。编筏水运,以绳索将散木捆扎连接成木筏,通过洮河经九巅峡、野狐桥等险要峡道,全程500多公里,早期水运多采取拆筏散灌,然后再次编筏。经1959年和1965年两次较大的炸礁开峡,河道状况得到了改善,以麻绳编排串筏改为钢筋卡钉编筏,安全可靠,至此木筏可一次性整排过峡,安全系数和运输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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