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工林资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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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25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工林资源
分类号: S725.7
页数: 1
页码: 316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本地植树造林工作,号召和支持种草种树。卓尼自50年代起,开始有计划的进行荒山造林、低产林改造、迹地人工更新造林等。
关键词: 人工林资源 植树造林

内容

人工林资源是县森林资源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民国32年(1943年),卓尼设治局遵照甘肃省政府《关于各县育苗造林护林五年计划纲要》拟定了卓尼地区育苗、造林、护林五年计划,先后在禅定寺等寺院附近、道路两旁,洮河南岸茁儿滩附近,以及天然更新无法恢复林相的各山峰和洮河北岸的营盘山、哈路那山、羊鼻梁山等,进行人工植树,至民国36年(1947),造林面积约1400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本地植树造林工作,号召和支持种草种树。卓尼自50年代起,开始有计划的进行荒山造林、低产林改造、迹地人工更新造林等。截止1986年全县人工造林面积119405亩,其中荒山造林34752亩,低产林改造40715亩,人工更新造林5341亩,迹地更新38597亩,人造林蓄积总量达4743万立方米。此外,各国营林场,更新紧跟采伐,累计人工更新造林面积264344亩,占采伐面积303144亩的87.2%,人工造林面积保存率占65%。采伐后郁闭度平均每公顷保留株数以及保留幼树、幼苗株数均达到林业部规定标准。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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