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副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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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23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副业管理
分类号: F307.5
页数: 2
页码: 292-293
摘要: 1979年特别是实行联产责任制以来,卓尼县大力提倡社员个人从事养殖、编织、缝纫,允许木匠、铁匠、画匠、泥水匠、皮匠等能工巧匠走乡串户,发展个体运输业和种植业,副业生产开始向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方向发展,农村经济纳入了正常运行的轨道,为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发挥着极其显著的作用。
关键词: 副业管理 农家副业

内容

县境自古以来,有靠山吃山的传统,居住在林区和林区边缘的群众也有采集木耳、狼肚、蘑菇、蕨菜、蕨麻等野生山珍食品,利用森林资源加工抬杠、把杖、车轴、椽子、犁头,编制席子、背篓、筛子、筐子、笼子、背範、簸箕、扫把、木料等林副产品,不但自制自用,而且以大量的原材料和成品投入市场交易。大体属于无政府状态的副业经营形式。
  新中国建立后,大部分副业形式逐步纳入集体经济,属公有制的集体管理,集体经营。农民个人只经营少量家庭饲养业、种植业、纺织、加工等手工业。
  1963年,“四清运动”中,在“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生产方针指引下,依靠集体副业生产来增加收入,制止家庭个体副业的发展。1965年,限制集体副业和多种经营,禁止社员家庭副业,取消市场贸易,堵塞城乡流通领域的分流,大割“资本主义的尾巴”, 副业发展复步入低谷。
  1972年,按照“以农为主,以副养农,综合经营”的生产方针,开始恢复和发展集体副业。在保证集体经济占绝对位次和优势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社员群众发展正当的家庭副业,凡是资源集中,使用劳力和投入较大的由集体经营,按照本地的需求和条件, 根据国家的计划,积极开展农副产品加工、作坊、手工业、养殖业、运输业、采集等副业生产,鼓励和允许社员群众从事养殖、采集、编织等家庭副业生产。
  1979年特别是实行联产责任制以来,大力提倡社员个人从事养殖、编织、缝纫,允许木匠、铁匠、画匠、泥水匠、皮匠等能工巧匠走乡串户,发展个体运输业和种植业,副业生产开始向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方向发展,农村经济纳入了正常运行的轨道,为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发挥着极其显著的作用。截止1990年底,全县副业生产产值达350.57万元,其中采集业127.76万元,其它2.31万元,农民家庭兼营220.50万元。
  卓尼县1962一1990年副业产值一览表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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