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草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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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20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草原建设
分类号: S812.5
页数: 4
页码: 266-269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草原环境保护,在草原建设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50年代,实行以部落或村庄为单位划分固定的草场使用范围。70年代初,为了控制草原鼠害,在完冒的拉化沟、恰盖的土桥等地应用磷化锌青稞毒饵消灭1万多亩内的鸣声鼠。在城关、申藏、阿子滩、恰盖等地引进推广栽培紫花苜蓿、黄花草木栖、聚合草等牧草。与此同时,随着牲畜头数的逐年增长,草畜矛盾日趋明显。积极推广了碌曲县贡巴羊群小搬圈和麻艾乡的用黑刺围栏草场以及夏河县甘加乡封滩育草建立饲草料基地等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 草原建设 草原管理

内容

第一节草场分区
  全县草场根据草场分区的原则和要求,并吸收传统的经营方式和民族地方习惯,大体可分为3个草场区。
  一、中山峡谷森林草甸山羊、耗牛放牧区
  主要分布在境内洮河以南沿岸及中部、东北部的半农半牧区的纳浪、木耳乡的秋古、多坝、岀纳、七车、博峪、木耳、也儿;大族乡的拉力沟;卡车乡的大力、达子多、录巴寺;扎古录乡的麻路、强岔、塔扎;刀告乡的盘桥、龙多;恰盖乡的脑索、力加;杓哇、康多的光尕、大庄、白土咀、多玛、岔巴;柏林乡的巴都、柏林等地。海拔2000〜3500米之间,草场坡度大,且被森林覆盖分割为大小不等的零星块面,交通不便,没有牧道,草场利用率较低。总面积1760360亩,占全县草场总面积的35.31%,可载畜240093个羊单位。二、中部草原化草甸改良牛、羊饲养区
  主营分布在境内申藏乡(除郭大、斜藏)、阿子滩乡、柳林镇、大族乡、卡车乡、木耳乡、扎古录乡的洮河北岸,完冒乡的康木车等农区和半农半牧区。海拔在2500一3300米之间,面积264556亩,占全县草场总面积的5.31%,可载畜30448个羊单位,这类地区载畜量接近饱和。
  三、高寒亚高山草甸草场、灌丛草甸草场耗牛、藏羊放牧区
  主要分布在境内西部西北部海拔3200一4900米之间的尼巴乡、刀告乡、完冒乡的更沙、俄化、沙冒后、沙冒多;申藏乡的斜藏、郭大;恰盖乡的角缠、温布滩;康多乡的卡维;木耳乡的吾古、大峪牧场;卡车乡的格古;柏林乡的石大滩;藏巴哇乡的上扎及柏林牧场等地。面积2960057亩,占全县草场总面积的59.38%,可载畜479663个羊单位。由于受地域和畜群结构、草场分布等因素的制约,草场利用程度不够平衡。
  第二节草原环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草原的所有权属土司衙门所属的土官、头人,给各旗下和措哇按照各部族牲畜的多少划分给放牧地,规定牧民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山价。长期以来,因鼠害等原因,草原生态破坏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草原环境保护,在草原建设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50年代,实行以部落或村庄为单位划分固定的草场使用范围。70年代初,为了控制草原鼠害,在完冒的拉化沟、恰盖的土桥等地应用磷化锌青稞毒饵消灭1万多亩内的鸣声鼠。在城关、申藏、阿子滩、恰盖等地引进推广栽培紫花苜蓿、黄花草木栖、聚合草等牧草。与此同时,随着牲畜头数的逐年增长,草畜矛盾日趋明显。积极推广了碌曲县贡巴羊群小搬圈和麻艾乡的用黑刺围栏草场以及夏河县甘加乡封滩育草建立饲草料基地等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80年代起进行农转牧和畜牧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弃耕种草、三荒地种草以及耕地种草、围栏种草等措施。境内完冒、阿子滩等地围栏种草面积累计25000多亩,对恢复草原生态植被,保护草场,缓解草畜矛盾,减轻草场压力有显著成效。
  从1984年起,进行大面积草原灭鼠,采取“连片消灭,综合治理,坚持不懈,注重成效”的原则和利用生物方法,在完冒、阿子滩、申藏、恰盖等地累计人工捕捉中华酚鼠45万多只,控制和保护草原面积达38万多亩,据测定可提高产草量14〜22%。并结合实行综合治理包括补播优良牧草籽,平整、除莠等累计补播牧草籽5万公斤,完成面积10万余亩,有效的提高和保护了草原生产力。
  1986年,由于自然灾害,牲畜死亡率严重和牲畜超载等客观实际,对加大岀栏制定了硬性的任务,使老、弱、残牲畜以及繁殖牲畜得到及时淘汰,缓解了草畜矛盾,对草场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第三节草原的合理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牲畜数量少,草畜矛盾不突出,草原利用环境宽松,基本处于自由放牧状态,但其间掠夺式的草原经营方式时有发生,如历次草山纠纷的形成无不与此有关。
  境内复杂的地理构造生态环境和草场分布,从客观上形成了对草原不同的利用方式。纯牧区,主要利用和经营秋季、冬春季和夏季牧场,统称三季牧场;夏秋两季主要在较远的地方逐水草放牧,也称游牧。冬春季节在固定的地区打圈围栏定居称冬窝子。实行白天牧出,晚上牧回,除特殊灾害给牲畜进行少量补饲外,其余主要以放牧为主。
  农、林、牧兼营的半农半牧区,主要利用天然草场实行全年放牧,同时也利用和兼营冬、春、夏、秋四季牧场。夏秋两季实行远牧,尽量选择高山水草茂盛地区。冬春两季在居民点附近,选择地势低洼、避风向阳处放牧。此外,冬春还需对母、老、幼、弱畜进行一定数量的补饲。综上所述,对草原合理利用的整体效应是通过按照不同的季节、不同的草原环境实行交替轮牧,促使草场植被及时恢复。
  农区主要以舍饲为主,间以零星放牧和贮草补饲相结合。
  自1970年以来,全县畜牧业生产发展较快,牲畜数量逐年增加,草畜矛盾日趋突出。个别地区对草场进行掠夺式经营时有出现,合理利用草原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出现了滑坡,草原退化日趋明显,优良牧草减少,灌丛、毒草增多,鼠害严重。相当一部分地区在草原大量采挖药材,铲草皮烧生灰等,人为的对草原生态植被进行破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发展畜牧业生产,注重畜牧业生产基地草场资源的保护和建设,进行大面积草原灭鼠,建立人工草场,草场围栏i扩大饲草料种植面积,大力提倡种草养畜,合理调整资源配置和畜群结构,加大出栏等,缓解了草畜矛盾,促进了草原的合理利用。
  第四节草原管理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没有草原管理体制和系统的管理制度,对草山纠纷等问题的处理,均由部落土官、头人出面调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50年代起,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的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以自然村、生产队为单位,通过人民民主选举产生草原管理委员会,由具有一定威信的老牧民组成。按照草场分布和牲畜数量等情况逐户分片,划分范围界限,改进放牧方式,改过去“天牧”为跟群放牧,着力推行专人专群常年包干放牧,按季节划分草场,逐步建立人工饲草料基地,严禁采药、开荒等破坏草原生态植被的行为,违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60年代,由于受所谓“开光平滩,牛羊上山”的错误口号的影响和干扰,以牧为主的生产方针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优良的自然草场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的保护,甚至将宜牧区也强行划为农区进行粮食生产,企图弃牧经农,违背了客观生产规律,妨碍了畜牧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畜牧业生产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适应畜牧业生产的管理体制。生产制度、经营分配制度、草原管理制度等法规及其它配套措施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使畜牧业生产发展得到了回升。
  1989年11月,成立了草原监理所,依照《草原法》和《甘肃省草原法实施细则》大力开展以法治草,进行草原防火和大面积灭鼠。不久,县上制定了《卓尼县草原管理办法九1990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草场全面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划分承包,明确了责、权、利的统一观念。切实落实季节畜牧业,合理区划,对草场实行划区轮牧,以草定畜,形成了良好的草原管理责任制度,草原管理责任制逐步向法治轨道转移。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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