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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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15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交通管理
分类号: D035.37
页数: 1
页码: 216
摘要: 1985年前,公路交通实了亍以线管理的体制,卓尼、临潭划为一线,交通管理由临潭县交通管理站负责实施。19矗年10月,国务院决定:改革交通管理体制,“全国城乡道路由过去多头管理改为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以县划片,以片管理的办法。1987年,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87)85号《关于组建甘肃省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的通知》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安局于1987年8月设立了交通警察队,隶属甘南州交通警察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管理。主要承担和履行交通及车辆管理任务。
关键词: 卓尼县 交通管理

内容

1985年前,公路交通实了亍以线管理的体制,卓尼、临潭划为一线,交通管理由临潭县交通管理站负责实施。19矗年10月,国务院决定:改革交通管理体制,“全国城乡道路由过去多头管理改为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以县划片,以片管理的办法。1987年,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87)85号《关于组建甘肃省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的通知》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安局于1987年8月设立了交通警察队,隶属甘南州交通警察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管理。主要承担和履行交通及车辆管理任务。
  自1987年8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辆每年须坚持一次检查审验,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对异动、变更、停驶的车辆及时进行登记,确保车辆档案的准确。1987年8月至1989年底,共检査、审验机动车辆750辆(次)。登记异动、变更、停驶车辆15辆(次)。建立驾驶人员档案,审查登记、考核驾驶员1026人(次),对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取消驾驶员资格。举办驾驶人员训练班18期,1250人(次)。以路面监控为手段,设立交通标志5处;投入干警1185人(次),路检、路査356次,纠正违章驾驶185起230人(次),处以吊销驾驶执照的3人,拘留5人,罚款105人(次),批评教育117人(次)。历年共发生汽车肇事28起,78人,处以罚款5000元,发生交通事故5起,死亡9人,伤25人,责任人5人,处以依法判刑的2人,吊销驾驶执照的3人,经手赔偿费30000余元。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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