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安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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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14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安设施
分类号: D035.39
页数: 3
页码: 206-208
摘要: 50年代初,公安器材设施几乎是空白,60年代始有旧式普通照相机和简单的现场勘査箱2个。1986年起,刑事技术实行三级点以后,上级业务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刑侦技术器材等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
关键词: 卓尼县 公安设施 技术装备

内容

一、看守所
  新中国成立初,看守所沿用原民国时期的旧址,有小土平房两间,且破旧不堪。1951年7月,经报请甘肃省公安厅批准,利用1950年结余的囚粮等,组织人犯会同公安队修建看守所1处,监房11间,可容押男女人犯110人,办公室、警卫宿舍6间,厨房、厕所各1间。此后,逐年维修扩建,至1958年,形成四合院布局。
  1964年,迁址在现公安局驻地院内,看守所重建土木结构砖瓦平房6栋36间,均为地板,其中监房4栋24间,灶房2间,厕所2间。筑高5米,厚1.5-3米土夯围墙296米,其占地面积7410平方米。
  1965年,扩建平房12间。1980年扩建土木结构平瓦房2栋8间,人犯灶房4间,三油两毡混凝土结构的平顶监房8间;增筑厚0.37米,高5米的砖砌围墙120米,围墙西南两面修筑了宽1.5米的巡逻道,长60米,南门正中安装铁制大门两扇,门顶建哨楼2间,占地面积增加了约3600平方米。
  二、各类器材
  50年代初,公安器材设施几乎是空白,60年代始有旧式普通照相机和简单的现场勘査箱2个。
  1986年起,刑事技术实行三级点以后,上级业务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刑侦技术器材等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各类器材有:
  法医解剖器材:勘査器1个,恒温箱1个,分离机1台。
  摄影器材:照相机9架,放大机2架,摄像机1部,双面烘干机1台,印像机1台。
  现场勘査器材:勘査箱2个,对比投影仪1台,显微镜对比连接捧1个,TX型160倍X透视显微镜3台。
  此外,还拥有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三、武器设备
  50年代初,基于当时处于剿匪、平叛、镇反的历史环境,公安干警除配有部分手枪外,还配备了相当数量的长枪。1963年,共有汉式“四环子”、“二四”、“六五”式步枪17支,驳壳、二把、三把、八音十子连、七六五式等手枪25支。从60年代起,逐年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不四”式手枪。至70年代,各类步枪陆续上缴,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六四”式手枪,80’年代,逐年配备“七七”式手枪,所有武器装备为“五四”、“六四”、“七七"式手枪。
  四、交通工具
  车辆装备起步较晚。新中国成立初至80年代中期,主要交通工具是骡马。50年代有骡马20余匹;60年代后,配有一定数量的自行车;至1985年基层派出所配马10匹,自行车3辆。全县公安机关共有马26匹,1989年,有骡马14匹。自1983年起,购进第一辆北京吉普车,截止1989年底共有小车5辆,大车1辆,两轮摩托9辆,三轮摩托3辆。五、电讯设备
  1986年前有电话机10部,其中基层派岀所7部,1987年配备HJG一02型共电式电话交换机1部于同年投入使用。1988年底,县公安局电话总机室建成,并架设了股、队、所、室及局长、指导员等办公室专线。时拥不公安专线线路1条,市话线路1条,配备GAK型传真机1部,电话会议终端机1部。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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