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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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14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党组织建设
分类号: D26
页数: 2
页码: 201-202
摘要: 1975年11月14日,经中共卓尼县委批准,成立卓尼县公安局第一届党委,委员由5人组成,党员发展到31人。
关键词: 卓尼县 公安队伍 党组织建设

内容

1949年11月,公安局有党员3人,其时,没有组建独立的组织机构,隶属卓尼联合支部县级机关支部。
  1951年10月30日,党员发展到9人,公安局与检察院组成一个党小组,隶属行委支部,不久,为了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力量和巩固党的组织,确保行政任务的完成,与人委合并组成一个支部。
  1954年,行委支部改选,改选后的支部由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六个单位组成,其时,公安局党员发展到17人。
  1956年3月17日,成立了以公、检、法为主体的政法支部,有支部书记1人,党员21人。
  1958年12月,临、卓两县合并时有党员12人。
  1962年1月,恢复卓尼县建置,公、检、法重新组建政法支部,公安局为一个党小组,有党员15人。
  1964年县公安局组建独立支部,成立县公安局党支部。有党员13人。
  自1966年下半年起,受“文革”冲击,组织活动趋于瘫痪,至1967年1月,公、检、法实行“军管”。
  1975年11月14日,经中共卓尼县委批准,成立卓尼县公安局第一届党委,委员由5人组成,党员发展到31人。
  1976年2月,党员发展到33人,重新改组了局机关支部。
  1979年1月16日,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卓党发(1979)006号文件通知精神,撤销原县公安局党委,成立政法党组。其时,有党员26人。
  1980年3月18日,依照中共卓尼县委卓党发(1980)26号《关于撤销政法党组恢复公安局党委的批复》,恢复公安局党委,共有党员32人。
  1981年6月10日,改选公安局机关支部,1982年3月16日和1983年3月16日,支部历经两次改选。
  1983年12月,公安局党委共有党员24人。
  1984年5月1日,公安局机关支部改选。同年6月23日,根据中共卓尼县委卓党发 (1984)34号文批复:卓尼县公安局党委由8人组成改为7人组成,并增补1名党委委员,时有党员23人。
  1986年5月2日,局机关支部改选,有党员16人。
  1987年,全县换届,是年8月17日,中共卓尼县委卓党知字(87)第27号对公安局党委《选举产生第三届公安局党委的请示报告》的批复:县公安局第三届党委由7人组成(暂空一名),共有党员22人。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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