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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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13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沿革
分类号: D035.1
页数: 3
页码: 199-201
摘要: 1949年9月11日,洮岷路保安司令杨复兴率部起义。11月,中共岷县专署派遣杨培才等19名干部来卓尼开展工作,鉴于卓尼是少数民族地区,组织形式和新政权机构名称均未确定,干部职务也未任命,只对19名干部作了业务上的大体分工,指定5人从事公安工作,并指定负责人1人。 1950年10月16日,卓尼自治区公安局正式成立。
关键词: 卓尼县 公安机关 机构沿革

内容

第一节县公安局
  1949年9月11日,洮岷路保安司令杨复兴率部起义。11月,中共岷县专署派遣杨培才等19名干部来卓尼开展工作,鉴于卓尼是少数民族地区,组织形式和新政权机构名称均未确定,干部职务也未任命,只对19名干部作了业务上的大体分工,指定5人从事公安工作,并指定负责人1人。
  1950年10月16日,卓尼自治区公安局正式成立。
  195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临潭、卓尼两县合并,称临潭县,公安局也随之与临潭县公安局合并,局址设在临潭旧城。
  1962年1月,恢复卓尼县建置,卓尼县公安局亦同时恢复。
  1967年8月,“文化大革命”中,因“造反派”组织的冲击,公安机构基本陷于瘫痪。次年1月12日,公、检、法实行军管,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卓尼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长达六年之久。
  1968年4月6日,卓尼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保卫部,统办公安、检察、法院业务。1973年9月,中共卓尼县委决定:撤销卓尼县革命委员会保卫部,撤销军管会,恢复卓尼县公安局至今。
  第二节组织编制系统
  1950年10月16日,卓尼自治区公安局成立,冯永炳为局长,程自强为副局长。下设3股1室1队:
  侦察股(称一股),编制3人;审讯股(称三股),编制2人;公安队,编制42人;治安股(称二股),编制4人;秘书室,编制3人。
  秘书股
  于1950年初建,始称秘书室,1955年改为秘书股,1968年,保卫部统属时期称办事组。1973年,县公安局恢复后,仍设秘书组,1974年又复为办事组,于1976年复称秘书股至今。
  政保股
  于1950年初建,始称侦察股,1954年改为政保股,1962年仍设侦察股,同年8月,改为政保股。保卫部时期,与预审并为侦破组,1973年9月,撤销军管会,恢复公安局后,又改为政保组,1976年10月,复称政保股至今。
  治安股
  始建于1950年.“文革”期间,属保卫部下设的治保组,于1976年10月,改称治安股。
  预审股
  于1950年初建,称审讯股,1954年,改称为执行股,1956年将执行股分别组建为刑侦股、执行股。1957年10月,撤销刑侦股,执行股改为预审股。公、检、法实行军管的保卫部时期,与政保股并为侦破组,1973年恢复公安局建置后,亦称为预审组,自1976年10月,改为预审股至今。
  看守所
  隶属预审股,1975年,中共卓尼县委任命看守所所长1人,与预审股长平级,业务虽与预审股关系密切,不久,遂分设为公安局下属的股级独立机构。
  内保股
  1980年初设,负责县城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于1985年并入治安股。
  政治协理室
  1957年7月始设,1962年仍为政治协理室,于同年8月撤销。
  政办室
  于1985年成立,配备股级干部2人,业务分政工、纪检两项,至1988年底撤销。
  交通警察队
  于1987年9月成立,配备交警3人,于当年开展工作“1988年,任命了交警队队长,有交警3人。
  林业股
  于1988年5月成立,有股长、内勤各1人。不久,在芚儿、新洮组建了林业派出所,招聘林警9人,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林区森林资源的管护和对涉及林业方面案件的侦破和处理。
  第三节基层派出所
  城关派出所
  1978年2月25日,经中共甘南州委批准,中共卓尼县委同意,成立卓尼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址设在柳林镇,(原城关公社住址),核定编制5人。所长、政治指导员各1人,配备民警3人,负责城关地区社会治安和户籍管理等工作。
  车巴派出所
  1966年6月成立,所址设在尼巴乡驻地,负责车巴沟三个乡的社会治安和户籍管理工作。1968年6月22日,经甘南州革命委员会批准撤销。1978年5月8日经中共甘南州委批复,又成立了车巴派出所,所址在扎古录乡驻地麻路。核定编制5人,有所长政治指导员各1人,民警3人,负责尼巴、刀告、扎古录三乡的社会治安和户籍管理工作。
  北山派出所
  1966年6月,经中共卓尼县委批准,成立了卓尼县公安局北山派出所,所址设在康多乡,负责康多、恰盖、申藏三乡为业务区域。1968年6月22日,根据甘南州委文件通知撤销。至1980年8月4日,又经甘南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所址在恰盖乡,于1988年底移至申藏,编制7人,负责申藏、恰盖、康多、杓哇四乡的社会治安和户籍管理。
  新洮派出所
  1980年7月30日,经中共卓尼县委批准,新洮派出所初建,所址原定在柏林,因筹建困难,新址又移至洮砚乡的哇儿沟村。1981年,经县委任命所长兼政治指导员,配民警2人。1988年,与新成立的新洮林业派出所合署办公,增编林警4人。
  洮北派出所1983年8月15日,经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复州公安处,成立卓尼县公安局洮北派出所,所址设在阿子滩乡驻地古战川村,编制7人,负责阿子滩、完冒两乡的社会治安和户籍管理工作。有民警4人。
  洮南派出所1983年8月15日,经甘南州人民政府批复州公安处,同意成立卓尼县公安局洮南派岀所,所址设在卡车乡驻地达子多村,编制5人,负责卡车、大族两乡地区的社会治安和户籍管理工作。
  纳浪派出所纳
  浪派出所建于1983年,所址设在木耳乡驻地多坝村,习惯上也叫多坝派岀所。编制5人,负责木耳、纳浪两乡地区的社会治安和户籍管理工作。
  林业派出所
  1988年9月6日,经卓尼县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也儿、新洮两个林业派出所,也儿林业派出所与城关派出所合署办公,同时,为也儿林业派出所增编林警5人,新洮派岀所增编4人,负责人由原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兼职。同时接受卓尼县公安局和农林局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全县25万余亩县属森林及区内的社会治安及案件的侦破工作。
  卓尼县公安局历年乡镇派员情况表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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