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界纠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0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界纠纷
分类号: D669.9
页数: 3
页码: 158-160
摘要: 卓尼县与漳县区域地界纠纷,位于县境柏林乡石达滩村委会与漳县金钟乡大车厂村委会交界的梯子沟、捎马沟、磨沟等地,耕地、草山等区域纠纷时有发生。1971年双方因耕地发生争议,1977年1月卓尼县在磨沟筹建了柏林牧场,时年漳县金钟乡组织人力在磨沟地区越界开荒。酿成纠纷乃至发展到互相械斗,给双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危害。1978年双方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考察,依照历史见证、尊重事实、平等互利的原则作了调处。至1990年双方再未发生过争议。
关键词: 边界纠纷 县界纠纷

内容

一、卓尼县与漳县区域地界纠纷
  位于县境柏林乡石达滩村委会与漳县金钟乡大车厂村委会交界的梯子沟、捎马沟、磨沟等地,耕地、草山等区域纠纷时有发生。1971年双方因耕地发生争议,1977年1月卓尼县在磨沟筹建了柏林牧场,时年漳县金钟乡组织人力在磨沟地区越界开荒。酿成纠纷乃至发展到互相械斗,给双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危害。1978年双方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考察,依照历史见证、尊重事实、平等互利的原则作了调处。梯子沟的区域划分以交河大水、鹅脖子为界;捎马沟以马台山神至交河大水与梯子沟水汇合处为界;磨沟及其支沟因插花较多,又无明确旧界,划为双方共有的牧区,实行共同管护,共同使用。至1990年双方再未发生过争议。
  二、卓尼县与岷县草山、地界纠纷
  卓尼县纳浪西尼沟村与岷县西寨乡之间仅一河之隔,新中国建立前,此地曾属岷县归安里辖地。1954年随行政区域变更划归卓尼县。在1956年和1964年间双方发生了争议,1964年5月23日经双方谈判协商终于形成了平等互利的协议。协议规定:西尼沟境内所有森林归卓尼县所有,并由双方负责管护,允许岷县西寨大队在西尼沟草山放牧两年,(即:1964年和1965年)免收草山费,并准其在西尼沟林区拾烧柴两年(期限同上),两年内允许西尼沟群众渡船(西寨船)不收船费。
  三、卓尼县与夏河县扎尕梁草山纠纷
  扎尕梁位于县境北部,境内恰盖、康多、完冒、申藏等乡与夏河县交错分布。这里有生产大队5个,生产队30个,计2800多人。民国29年(1940),国民军师长鲁大昌进入甘南藏区,不久与夏河美武土司联姻。随之在县境北山等地搜刮民财,拨弄是非,为所欲为,激起群众的极大愤概。1942年北山群众奋起反抗,曾在武装格斗中误杀了美武土司,最后由甘肃省特别法庭作岀了将北山格格岗岭、马格东君地区判给夏河美武的调和式判决。多年来双方纠纷迭起,争议不决。1981年8月经甘肃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杨复兴,省政协常委、甘肃佛教协会副会长贡唐仓会同州、县党政负责人以及地方宗教界人士进行调处,达成如下协议:
  “牛江以西,从哲龙克卡以北阴山归夏河县所辖,为了卓尼方面畜群过往,不准夏河方面从道地然卡水以上扎帐篷,下至察拉河中间水沟上半部,南至牛江河为界,北以山梁为界划归卓尼。此外,牛江阳山从察拉河中间下半部起,东至旁吾依九,北至阳山梁,南至牛江河为界划归卓尼。以上界限明确,共同遵守,违者依法论处,以此协议为据,永远生效。本协议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四、卓尼县与夏河县江门关草山纠纷
  位于县境完冒乡沙冒村与夏河县江门关乡麻木索南村交界的拉郎沟口、龙瑞沟口及东日克卡地区,区间相互交错,历来双方在此设棚搭圈进行放牧。1954年双方发生纠纷,长期争议不决,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引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州、县先后派出工作组几经协调,最后达成了符合客观实际的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争议区域的拉郎沟口、龙瑞沟口自西向北到东日克卡一带归夏河县江门关乡日扎村放牧,但帐圈不得超过16座,日扎村每年须向卓尼沙冒寺寺院交纳酥油68斤,以上由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自此稳定局面持续了20多年。1980年双方又因设棚搭圈放牧发生纠纷,而且愈演愈烈,事态发展到聚众械斗的程度,出现了人们所不愿看到的局面,给广大农牧民群众带来了一定的损失。1984年甘南州政协副主席受州委、州政府委托,专程来到现场进行了调处,协定条款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和履行1985年《日扎、沙冒草山纠纷调解书》所列条款。
  2、日扎村拖欠沙冒寺院的酥油按1984年底如数交清,并按规定长期交纳。
  3、由沙冒村归还日扎村帐篷6顶,并向日扎村交纳50元赔礼钱。由江门关麻木索南方面向沙冒大队拿出3300元,作为在械斗中死亡人员的安葬费。此外,日扎村越境修建的房屋务于1985年农历2月25日前拆迁。
  4、在次此械斗中致人畜伤亡的当事人不作为问题加以追究。
  以上协定违者处以罚款5000元。
  五、卓尼县与迭部县草山纠纷
  位于县境南部的木耳乡吾固大队与迭部县电东乡的亚措沟、尼玛沟以及卡巴乡尼欠大队的尼尕沟交界,部分区间形成插花分布。1979年双方因放牧发生争执,以致酿成纠纷,同年以王占彪、杨占清为正副组长组成州、县调解领导小组深入现场,经过周密的考察论证,依照1964年7月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编制的行政区划图并参照历史上形成的传统习惯,经协商达成了以扎利克卡梁为界,南麓归迭部县辖地,北麓属卓尼所辖,各居南北的界限协议。六、卓尼县与临潭县草山纠纷
  1990年8月4日,临潭县术布乡卓洛村群众赶着牲畜进入卓尼县境卡车乡沙地村拉目录卡草山区驻扎帐圈进行放牧,引起沙地村群众极大不满,发生械斗,造成人畜受伤和财产损失的后果。事后虽经两县政府调处,但收效不大,仍处于争议之中。
  七、卓尼县与临潭县矿产纠纷
  位于县境杓哇乡光尕、光尕湾两村与临潭县冶力关乡孙家磨嫄上交汇的盐土沟交错,区间经勘探为矿带。1990年因设立矿点开尕发生权属争议,经冶力关乡和杓哇乡人民政府调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后交由甘南州边界办公室负责调处。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