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福利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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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08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福利事业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151-152
摘要: 1956年起,卓尼县对农村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实行保证吃、穿、住、用、葬的五保户制度。由社队供给与普通社员同等生活水准的费用,由公社(乡镇)、村委会分别担负医药、丧葬等费用。
关键词: 福利事业 社会福利

内容

1956年起,对农村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实行保证吃、穿、住、用、葬的五保户制度。由社队供给与普通社员同等生活水准的费用,由公社(乡镇)、村委会分别担负医药、丧葬等费用。此外,县民政部门每两年给五保户每户发放棉衣一套,每三年发放棉被一床。1989年对全县290户五保户进行了长年死亡人身保险,规定死亡后一次性发给安葬费500元。1987年建成卓尼县民政福利厂,为残疾人开辟了就业场所。分汽车修理、汽车配件门市部、缝纫等车间,固定资产20万元,流动资金4万元,从业人员10人,其中残疾职工25人,年产值0.63万元,工资总额1.03万元。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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