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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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08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救济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151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关心和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特别是对边远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长期实行各种社会救济、扶贫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投入大量资金,从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推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此外,对孤寡老人、伤残、病残人员以及五保户、贫困户分别实行了补助、照顾和社会救济等。1
关键词: 民政工作 社会救济

内容

县境历史上受地域、生态环境以及社会制度等因素的制约,经济、文化长期处于原始落后的境地,综合环境差,生产能力低,两极分化加剧,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极度贫穷。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关心和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特别是对边远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长期实行各种社会救济、扶贫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投入大量资金,从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推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此外,对孤寡老人、伤残、病残人员以及五保户、贫困户分别实行了补助、照顾和社会救济等。1950年设立民政机构,社会福利事业从组织上得到了保障,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给了千家万户,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年发放社会救济款42800元,小麦1522斤。多年累计发放各类实物折价款720万元。
  卓尼县历年社会救济情况一览表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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