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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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072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统战工作
分类号: D613
页数: 2
页码: 136-137
摘要: 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在卓尼地区历来就有着举足轻重的政治作用。早在长征时期中国工农红军通过卓尼辖区迭部腊子口时,就运用统战工作的威力说服当时的卓尼土司让道放粮。卓尼的和平解放,也是党统一战线的丰功伟绩。卓尼和平解放后的民主建设,剿匪禁毒、平叛反封建及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等各个历史阶段的工作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卓尼的贯彻落实,都是不同程度的依靠统一战线工作而去完成的。
关键词: 卓尼县 统战工作

内容

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在卓尼地区历来就有着举足轻重的政治作用。早在长征时期中国工农红军通过卓尼辖区迭部腊子口时,就运用统战工作的威力说服当时的卓尼土司让道放粮。卓尼的和平解放,也是党统一战线的丰功伟绩。卓尼和平解放后的民主建设,剿匪禁毒、平叛反封建及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等各个历史阶段的工作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卓尼的贯彻落实,都是不同程度的依靠统一战线工作而去完成的。
  一、统战机构沿革
  1950年20月1日,中共卓尼工委成立后,工作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是根据政治任务的变化,工作重心的转移,管理体制的变化以及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建设实际环境和条件而进行的。于1952年5月设立统战部,为县工委常设工作部门。1956年6月改为县委统战部。
  1958年12月,县委统战部随着党政机构并入临潭县。
  1962年1月,恢复卓尼县建置后,县委统战部即随之恢复开展工作。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战部被“造反派”组织列为资产阶级的“保护伞”,并以其“替反革命分子喊冤叫屈”的罪名,作为主要的打倒对象,遭到严重冲击而致使停止工作长达8年之久。
  1971年9月21日,恢复了中共卓尼县委领导机构,统战部作为县委工作部门于1975年9月恢复机构,开展工作。
  二、统战工作
  1952年,县委统战部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行使了调整上、下层关系,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反映民主党派和各方面党外人士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发现、考察、培养党外人士和民族干部,安置民主进步人士的工作等职能。在中共卓尼工委领导下,协助进行了民主建政工作。1952年底,政权系统在民主人士中就有县级领导干部1人,区级干部7人。至1955年,县级干部增加到3人,区级干部增加到19人。全县发展民族干部142人,占当时干部总数436人的32.5%,比1952年增长4倍。这批民族干部中,已有不少人在党委、政府、群众团体,财粮贸等行业担任了领导职务。
  在1952至1953年清剿马良股匪的战斗中,统战部接受卓尼工(县)委的派遣,深入农牧区,组织了大批的民主人士和民族干部,配合进剿部队,担负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及给战斗部队充任翻译等工作。民主人士中的活佛热旦加措等人,因积极剿匪有功,受到甘南军分区和中共卓尼县委的表彰。
  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统战部执行党的和平过渡政策,对资本主义私有工商业、手工业进行了改造,组织成立了卓尼县工商业联合会。此外,还先后组织少数民族参观团,赴内地参观学习,帮助他们拓宽眼界,了解全国解放后的建设形势。又利用发放少数民族困难补助费、优抚费、救济款之机,宣传教育群众,并协助有关部门在处理边界草山纠纷、林权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7年,在上层民主人士中,为卓尼县人民代表大会推荐代表70人,推荐政协委员85人,其中政协常委38人,副主席5人。还为甘肃省民委推荐民主人士职员3人,省政协委员3人。
  1958年,加强对宗教界活佛、喇嘛和基层旧总管、头人的争取和教育,稳定和增强了各寺院内部和基层地区之间的关系,重视了对活佛、高僧、总管、头人等民主人士的安置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期间共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6次,为稳定地方局势和顺利平息叛乱发挥了主要作用。
  1962至1966年,重点落实宗教民族政策,统战部曾设专干,开放管理寺院,对表现好的“四类"分子摘掉了“帽子”。对民主统战人士中生活确有困难者给予照顾和妥善安置,先后共为民主人士解决粮户关系3户18人,购买奶牛35头,给予一次性补助3户18人,发放定期补助37人,颁发特殊供应证5户20人。
  1978年,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统战工作重点又放在落实各项政策,特别是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上。截止1990年底,对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39名干部摘掉了帽子,纠正了其错误的处理结论,并进行了妥善安置。对全县600名起义投诚人员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复査和落实,已纠正了351人的问题。对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中的遗留问题,也重新进行反复调査核实,共平反了101人。先后批准开放藏传佛教寺院16座,安置僧侣1115人,批准转世活佛5人,重新安置民主人士60人。历年组织民主人士和政协委员调处了数十起边界草山纠纷,在全县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方面作岀了显著成绩。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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