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政协碌曲县委员会组织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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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政协志1956-2012》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114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政协碌曲县委员会组织工作机构
分类号: D632
页数: 10
页码: 81-90
摘要: 本章记述了政协碌曲县委员会组织工作机构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碌曲县 委员会 组织工作

内容

1956年政协碌曲县委员会成立后的10年时间,县政协主席由县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仅有1至2名副主席和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长期驻会办公,未设立专门工作组织,也未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协碌曲县委员会机构被迫关闭,停止活动。1982年12月政协碌曲县委员会恢复后,政协机关工作人员陆续增加。七届一次会议前主席由县委书记兼任,七届二次会议补选后,渐设如下专门职位:主席1名;副主席2—6名;秘书长1名(其中第六届由县委统战部部长兼任,第十届、十一届由副主席兼任),期间或设副秘书长1名(有时兼任,有时专职);1982年12月七届一次会议之后,经县委批准成立了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副秘书长兼任;1998年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后设办公室副主任1-2名。1988年3月八届二次会议之后,根据中共甘肃省委1987年4号文件精神,经政协党组研究并报请中共碌曲县委批准,政协委员会下属机构除原设的办公室外,又增设了文史资料组、法制宣传组、民族宗教组、提案审查组4个机构,1990年充实了专门工作组,配备了专职组长。1992年,中共碌曲县委批复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党组,同意将政协原设置的“法制宣传”、“民族宗教”、“提案审查”、“文史资料”四个工作组改为法制科技环保财经委员会、民族宗教教文卫体委员会、提案妇女青年委员会与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并延用至今。专委会各设主任1名(有时由副主席或办公室主任兼任),有时还设有副主任1名。
  在中共碌曲县委的领导下,政协碌曲县委员会机关建立有党组和党支部组织。
  政协碌曲县委员会机关工作机构主要由各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室两部分组成。
  第一节 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党组、办公室党支部
  一、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党组
  1982年12月,政协碌曲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经中共碌曲县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碌曲县政协党组,政协党组由书记1名及委员若干名组成,第一任党组书记由佴占海兼任,党组成员3人。1984年1月政协碌曲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后,改选达延礼为政协党组书记。1990年2月,中共碌曲县委对政协党组进行调整,党组成员由3—5人组成,书记1人。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县政协党组的书记均由该届县政协委员会主席担任,其他成员由党员副主席、秘书长及办公室主任组成。
  党组的职能主要是:在中共碌曲县委的领导下,指导县政协的会议和日常工作,按照党组织原则,上报县委有关主要事务和问题的请示事项,落实县委下达县政协党组的有关政治指示和人事任免决定,领导机关党支部的工作。
  历届县政协党组组成人员:
  第七届县政协党组:书记:佴占海(县委书记兼任)、达延礼;成员:其绕、李勤学、旦木加。
  第八届县政协党组:书记:达延礼、董怀德(县委书记兼任);成员:祁若普、旦木加。
  第九届县政协党组:书记:万玛道吉;成员:祁若普、李世宁、慈诚民、苟存信、金生源。
  第十届县政协党组:书记:万玛道吉;成员:程明新、祁若普、李建俊、苟存信。
  第十一届县政协党组:书记:万玛道吉;成员:罗尔旦、祁若普、贡保道吉、郭维泉。
  第十二届县政协党组:书记:斗绕;成员:贡保道吉、多杰才旦、牛居斗、李强。
  第十三届县政协党组:书记:尕藏南杰;成员:贡保道吉、牛居斗、桑吉甲、邓小林。
  第十四届县政协党组:书记:尕藏南杰;成员:牛居斗、乔卓玛、东智布、黄贡保、邓小林。
  二、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
  1982年12月,经县直机关党委批准,建立了县政协办公室党支部,此时有党员5人,李勤学兼任党支部书记。1984年2月13日,经中共碌曲县直机关党委批准,对县政协办公室党支部进行改选,周丕成任支部书记,金生源任支部委员,共有5名党员。1990年2月28日,经县直机关党委批准,政协办公室党支部又进行了改选,李世宁任党支部书记,苟存信、慈诚民任支部委员。1993年2月14日,经县直机关党委批准,政协办公室党支部进行了再次改选,李建俊任党支部书记,旦木其、南加任支部委员,共有党员6人。1998年起,副主席祁若普兼任政协机关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郭维泉、石龙,共有党员9人。2002年12月政协办公室党支部书记由办公室主任李强兼任,支部委员郭维泉、桑吉柯,共有党员9人。2006年12月起,政协办公室党支部书记由办公室主任邓小林兼任,支部委员为赵从学、伦磋妹,共有党员11人。2012年,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共有党员15人。2012年底,中共碌曲县委为政协办公室党支部配备了专职党支部副书记,第一任专职副书记由道巴同志担任。
  政协办公室党支部的主要职能是:在中共碌曲县委的统一领导、政协党组的指导和县直机关党委的安排下,组织政协机关发展党员、开展学习、收缴党费等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第二节 政协碌曲县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一、提案妇女青年委员会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1987年4号文件精神,经政协党组研究并报请中共碌曲县委批准,1987年10月设立了政协碌曲县委员会提案工作组,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1992年3月26日,县政协提案工作组改为提案妇女青年委员会。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委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由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它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协助党政部门联系群众、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自政协碌曲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后,提案工作正式开始。为搞好提案和提案办理,自七届至十四届的政协委员会,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建立健全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机构。在1987年10月以前,历次政协委员的提案临时抽调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办理。随着委员提案的日益增多,政协常委会对委员提案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开始设立了提案工作组,使提案工作有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同时也为提案办理规范化提供了组织保证。第二、认真学习有关提案办理的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案专委会在召开例会的平时,不定期地组织提案工作人员和政协委员,认证学习各个时期有关提案工作的文件。在九届会议期间,主要学习《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工作业务知识。在十届会议期间,宣传学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承办人民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甘肃省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立案的意见》等文件。十一届期间宣传学习了《提案工作条例》。十二届委员会期间学习宣传了《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印发了《提案的基本要求》等。十三届委员会期间,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政协工作规范,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协章程》的理解和把握。第三、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提案质量。针对部分基层委员文化程度低的问题,专委会利用全委会讨论,平时学习活动等政协委员比较集中的时机,介绍提案办理成果,诠释重点工作,引导委员围绕中心,选择题目,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引起承办单位重视的提案。全委会召开前一个月发出提案征集通知,列出提案重点范围,提供给委员。专委会还通过《情况反映》、《工作简讯》传达信息,扩大政协委员知情参政权,为提高提案质量创造条件。第四、建立健全了提案办理规章制度。1、登记制度。为了便于掌握提案办理情况,设立了提案登记,对答复抄件等有关提案进展情况进行登记。2、审查制度。做到了提案号、内容、提案人三相符,避免了“文不对题”、“答非所问”等问题的出现。3、提案整理制度。对委员提案的审查意见及时整理、分类、打印送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4、催办制度。采用专人催办、文书催办和电话催办相结合方法,以促进委员提案的落实办理。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了提案办理的质量。在提高委员提案积极性的同时,也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对全面促进碌曲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法制科技环保财经委员会
  法制科技环保财经委员会,1988年3月设立,时称法制宣传组,1990年2月九届一次会议后,为加强法制宣传工作,配备了专职组长。1992年3月26日九届三次会议后,法制宣传组改为法制科技环保财经委员会。
  开展法制学习,学法知法,依法办事,增强法制观念,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自县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开始,法制宣传工作就被列入政协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县政协机关的法制学习,依照县普法办的安排要求进行,积极参加县普法办举行的法制讲座和各个不同阶段组织的考试。对各寺院僧侣的普法学习,县政协经常下乡指导,各寺管会分别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僧侣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自八届委员会以来,共组织寺院僧侣,举办法制教育和普法学习班431期,参加学法的僧侣、群众达24536人(次)。在各个时期的普法宣传中,曾组织僧侣和乡村干部、牧民群众学习的有关法制资料有:《宪法》、《刑法》、《牧民简明法律常识》、《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南藏族自治州条例》、《甘肃省宗教事务管理履行条例》、《甘肃省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等。通过法制宣传提高宗教人员的法制观念,为依法管理寺院奠定了基础。
  三、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
  1988年3月,政协碌曲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为完善县政协的工作机构,做好碌曲县的文史资料工作,设立政协碌曲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组。1992年3月26日,九届三次会议后,文史资料组改为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
  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设立后,在经费短缺,文史资料工作人员少,县境内文化历史方面的史料处于口头传说状态的情况下,不辞辛苦,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先后进行过6次较大的文史资料调查编辑工作,除此之外,还多次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文史资料征集任务。县政协先后编写的文史资料有:《郎木赛赤寺院的历史概况》(1988年编)、《历届会议概况》(1991年6月编)、《历届会议概况2》(1992年10月编)、《政协碌曲县委员简史》(1996年1月编)、《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历届会议简介》(初稿,2002年9月编)。另有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副委员长视察碌曲县的重要历史资料。文史资料工作还先后配合完成了《碌曲县志》和《甘南州政协志》的编撰,为甘南州政协的文史资料汇编提供了不少有关碌曲县的藏传佛教寺院和碌曲县的藏族部落方面的史料。
  四、民族宗教教文卫体委员会
  民族宗教教文卫体委员会,1988年3月设立,时称民族宗教组。1990年九届一次会议后,为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为民族宗教组配备了专职组长。1992年3月26日,九届三次会议后,改民族宗教组为民族宗教教文卫体委员会。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不分的民宗教政策,增强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是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县政协委员中,民族宗教人士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改革开放之初,首先是在全县范围内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有步骤的开放了全县的寺院,恢复了群众正当的宗教活动,为在平叛反封建斗争和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误处理,受到冲击的民族宗教人士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对民族宗教界的一些中上层人士恢复安排了工作。民族宗教界人士在各方面主动与党和政府合作,积极知情出力。尤其是在解决草山边界纠纷,解决调处民事纠纷,动员学生入学,发展民族教育方面,民族宗教界人士做了大量的工作。二十多年,全县各寺院坚持以寺养寺,走“农禅并举”自食其力的路子,既增加了寺院收入,又减轻了群众负担。1987年到1989年3年间,全县8个寺院纯收入达到16.2万元。进入21世纪,县内各大寺院,结合旅游开发,举办经济实体,取得了更为乐观的经济收益。
  第三节 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办公室
  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办公室,1982年12月成立。成立之初配备工作人员7人。在1988年3月八届二次会议之前,各专门委员会尚未成立,政协办公室在负责搞好办公室工作的同时,还负责代办各专委会工作。2012年,县政协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档案管理1人,司机、通讯员及其他工作人员7人。县政协机关人员中有藏族4人,汉族6人。
  县政协办公室自成立以来,为确保政协机关的正常运转,县政协委员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参政议政的职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做了大量工作。在1982年以来的30多年中,七届政协委员会共召开全体委员会议29次,政协办公室在经费短缺,人员少,力量弱的情况下,能够为每次会议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会议召开前,首先做好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会议相关材料的起草打印。29次全委会先后起草审定各类工作报告、决议、讲话、个人材料等约340余份,接待安排参加历次会议的各级领导和政协委员1600多人次。为了使工作在各条战线的政协委员,尤其是在基层生活的政协委员能够知情参政,闭会期间,不定期地编写简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介绍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为政协委员做好服务,使县政协机关真正成为委员之家。在确保政协常委会工作和重要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情况下,配合各专委会搞好专项工作,为各专委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使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写的各类文史资料能够及时打印上报,配合提案委员会将提案能够及时以书面形式送达落实办理相关单位。
  第四节 第九至十四届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各专委办组成人员
  第一至第六届委员会尚未成立办公室,第七、八届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资料缺失。第一至第七届委员会尚未成立各专门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各专委员会组成人员资料缺失。
  第九届委员会办公室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1990年2月—1993年1月)
  1、政协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李世宁
  2、提案妇女青年委员会
  主任:李世宁(兼)
  3、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
  主任:苟存信
  4、法制科技环保财经委员会
  主任:慈诚民(藏)
  5、民族宗教教文卫体委员会
  主任:金生源(藏)
  副主任:南加(藏)
  第十届委员会办公室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1993年1月—1998年1月)
  1、政协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李建俊
  2、提案妇女青年委员会
  主任:李建俊(兼)
  3、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
  主任:苟存信
  4、法制科技环保财经委员会
  主任:旦木其(藏)
  5、民族宗教教文卫体委员会
  副主任:南加(藏)
  第十一届委员会办公室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1998年1月—2002年12月)
  1、政协委员会办公室
  副主任:郭维泉、拉毛才让(藏)
  2、提案妇女青年委员会
  副主任:郭维泉(兼)
  3、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
  副主任:石龙
  4、法制科技环保财经委员会
  主任:旦木其(藏)
  5、民族宗教教文卫体委员会
  主任:桑吉柯(藏)
  副主任:南加(藏)
  第十二届委员会办公室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2002年12月—2006年12月)
  1、政协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李强(藏)
  副主任:郭维泉拉毛才让(藏)
  2、提案妇女青年委员会
  副主任:郭维泉(兼)
  3、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
  主任:杨龙昌
  副主任:石龙
  4、法制科技环保财经委员会
  主任:旦木其(藏) 杨照嘉(藏)
  5、民族宗教教文卫体委员会
  主任:桑吉柯(藏) 索南道吉(藏)
  第十三届委员会办公室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2006年12月—2011年10月)
  1、政协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李强 邓小林
  副主任:邓小林 李金凤(女) 赵从学
  2、提案妇女青年委员会
  主任:郭维泉
  3、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
  主任:刘新建 马建国 道尕(藏)
  副主任:石龙
  4、法制科技环保财经委员会
  主任:卓玛加(藏)
  5、民族宗教教文卫体委员会
  主任:索南道吉(藏)
  第十四届委员会办公室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2011年10月—)
  1、政协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邓小林 唐涛
  副主任:李金凤(女)
  2、提案妇女青年委员会
  主任:郭维泉
  副主任:伦磋妹(女,藏)
  3、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
  主任:道尕(藏)
  4、法制科技环保财经委员会
  主任:卓玛加(藏)
  5、民族宗教教文卫体委员会
  副主任:道吉加(藏)

知识出处

碌曲政协志1956-2012

《碌曲政协志1956-2012》

本书记载了碌曲县57年来历史进程中,历届政协委员会在中共碌曲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致力于全县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全过程,记述了碌曲建政以来各个历史时期政协的政事活动和政协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及县政协委员会的建立和发展的历程,很好地总结了建国64年来碌曲政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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