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碌曲县人民政府联合勘界工作组勘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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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1125
颗粒名称: 卓尼县人民政府、碌曲县人民政府联合勘界工作组勘界实施方案
分类号: D625.42
页数: 5
页码: 694-69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卓尼县人民政府、碌曲县人民政府联合勘界工作组勘界实施方案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碌曲县 人民政府 方案

内容

为了做好卓尼县和碌曲县的勘界工作,根据《甘肃省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办法》和《甘肃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技术规定》,结合两县行政区域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勘界工作的组织领导
  卓尼县和碌曲县于八月二十七日在碌曲县成立了联合勘界工作组,组长由杨自才(卓尼县副县长),旦志保(碌曲县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尕藏加(卓尼县边界办公室副主任),桑木周(碌曲县民政局局长),杨荣(卓尼县勘界办公室干部),赵剑光(卓尼县勘界办公室技术员),陈永明(卓尼县尼巴乡乡长),安兴虎(卓尼县扎古录乡乡长),桑盖(碌曲县民政局副局长),旦木其(碌曲县拉仁关乡乡长),牛吾秀(碌曲县双岔乡乡长),尕藏热布杰(碌曲县阿拉乡乡长),曹五八(碌曲县民政局干部)担任。
  这次勘界工作要自始至终在州勘界领导小组的指导和两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两县联合勘界工作组具体实施,并负责实地踏勘确定边界线走向和界桩位置,处理有关问题,形成边界地形图以及审定上报有关文件。
  二、方法和步骤
  按照省政府办发〔1992〕40号文件,要求一九九二年完成卓尼、碌曲两县六十公里的勘界任务。经两县联合勘界工作组商定,计划八月二十七日开始勘界,九月底完成任务,具体实施办法是:
  1.边界线与界桩位置的确定,首先由双方勘界人员分别深入实地进行调查和踏勘,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在1:10万地形图上标绘边界线,然后双方相互交换已标绘的边界线地形图,对双方标绘一致的地形,既可确定为边界线,标绘不一致的地段,共同到实地踏勘,确定边界线同时进行,由测绘技术人员同两县联合勘界工作组一起到实地勘察定位。界桩密度的设计,应本着能控制边界线走向为原则,共设3个界桩点(包括两个三县交会点)。总之,设多设少应从实际出发,界桩要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由两县联合勘界工作组商定制作。
  2.界桩的埋设与测定,由两县联合勘界工作组到实地勘察,完成界桩定位及埋设任务。测绘工作要在省、州测绘人员的指导下,由两县测绘技术人员具体实施。
  3.两县边界线全部勘定后,两县联合勘界工作组要进行小结,写成报告,将勘定的边界线标绘在1:10万地形图上,由测绘技术人员和代表双方人民政府的联合勘界工作组组长共同在图上签字,并加盖双方人民政府印章,一式六份。
  三、勘界成果资料
  1.边界协议书(包括:勘界工作概况,边界线走向文字说明,重要问题处理结果和边界地形图)。
  2.界桩坐标成果。
  3.界桩登记表。
  以上三项成果经省、州共同验收后,上报州边界办公室,一式四份两县各存一份。
  四、检查验收
  勘界工作完成后,由省、州勘界领导小组组织全面验收。
  五、其他事项
  1.两县联合勘界工作组在实施勘界工作中的食宿问题,由两县政府领导协商解决,并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省、州下拨的勘界经费及两县所分担的部分经费如何使用,由两县政府领导确定。
  3.勘界所需车辆、技术人员和器材等由两县自行解决。
  4.勘界工作人员的差旅费补助,按国家测绘人员的野外补助标准执行。
  卓尼县、碌曲县联合勘界工作领导小组
  碌曲县勘界组长:旦志保
  卓尼县勘界组长:尕藏加
  抄报:州勘界领导小组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卓尼县与碌曲县边界线走向说明
  按照甘肃省以及甘南州勘界规划的具体安排。卓尼县和碌曲县联合勘界领导小组对其共同的边界线走向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双方共同认定的边界线走向说明如下:
  其边界线在一九七〇年出版的1:10万地形图上核定。
  北部起点以卓尼、夏河、碌曲三县交会点图上坐标y:18313780,x:3830700;—地理坐标东经102°58′12″,北纬34°35′14″起,沿泥尔工卡山梁向西南方向经图上高程点3618·3760·3680·3882和图上坐标点y:18309020,x:3825620后沿分水岭折向东南经图上高程3640后转向南偏东沿加越卡梁经图上坐标点y:18310330,x:3822190后继续沿加越卡梁转向西南经图上高程3688、3694后折向东南经图上坐标点y:18309250,x:3821000后沿梁经坐标点y:18307380,x:3817220后折向北偏西经图上坐标点y:18307260,x:3817550后向西南沿丁季卡梁经图上高程点37253720364039714092(即德隆伊〓马)后经图上坐标点y:18295430,x:3805450后转向南经图上高程4126后转向西南经高程4078后转向东南经谢巴洽天高程y90后折向南偏西经图上坐标y:18295780,x:3797920后折向东北经图上坐标点y:18296110,x:3798050后转向东偏南经图上高程4103后转向南偏西经图上高程4100和图上坐标点y:18296870,x:3796430后转向东北至(割瓦隆)其图上高程4162,图上坐标y:18298230,x:3708820;地理坐标:东经102°43′30″,北纬34°16′49″。
  以上边界线为双方县所共认。东南为卓尼县,西北为碌曲县。
  卓尼县勘界领导小组组长尕藏加
  碌曲县勘界领导小组组长旦志保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卓尼县、碌曲县边界线协议
  根据《甘肃省勘定省内行政区域界线规划》《甘肃省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办法》精神。卓尼县、碌曲县联合勘界工作组,从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底,历时二十二天时间。对双方共同边界线进行了踏勘,经过双方协商会晤,达成如下协议:
  1.全线长60公里。起点由北坐标y:18313780x:3830700;到南割瓦隆图上坐标y:18298230,x:3768820止,以分水岭为界。沿界图上高程为3018-3760-3882-3694-3725-3746-3922-3971-4092-4126-4078-3990-4103-4162。全线设三个界桩点:即起点夏河县、卓尼县、碌曲县三县交会点,图上坐标为y:18313780,x:3830700,设界桩为00号,止点四川省若尔盖县、碌曲县、卓尼县和三县交会点,图上坐标为y:18298230,x:3768820,设界桩为00号,从00号界桩起至30公里处,设01号界桩坐标为y:18307550,x:3817310东经102°54′27″,北纬34°27′55″。
  2.正式边界线地形图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部70年第一版1:10万图,图号为9-48-50,9-48-62,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沿边界线无插花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及其他资源权属不变。
  4.边界线接壤地双方公用的道路要共同维护和使用。
  5.双方形成的:①勘界走向原则;②边界线走向文字说明;③勘界实施方案;④边界线地形图;⑤界桩登记表等材料确认无误(附后)
  6.两县要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教育双方群众严格维护本协议确定的内容,保证双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7.本协议一式十二份,报省州二份,各县及有关乡(镇)十份。
  8.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违犯。
  卓尼县人民政府(盖章)
  勘界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尕藏加
  碌曲县人民政府(盖章)
  勘界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旦志保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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