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族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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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109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族政策
分类号: D633.1
页数: 2
页码: 570-571
摘要: 本节记述了碌曲县的民族事务管理的民族政策,1996年以来,碌曲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使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碌曲县 民族 民族政策

内容

1996年以来,碌曲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使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和民主管理制度趋于完善,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和协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各民族之间建立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碌曲县根据形势举办各种培训班、座谈会,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开展学习宣传,引导各级各族干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在具体的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甘肃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从1996—2010年,全县共组织80多个单位,举办培训班4期,下基层宣传16次,制作宣传栏35块,解答法律咨询56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9万余份。同时,加大对《若干规定》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县上有关部门多次深入重点部门和各乡镇以及农牧村进行调研,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若干规定》创造条件。
  2008年以来,结合藏区形势和维稳工作的需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和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和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四个维护”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引导宗教界利用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为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认真贯彻“两免一补”政策。全力实施两基攻坚规划,加快疾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建设步伐,积极开展农牧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使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缓解。科学技术、广播、电视、文化、艺术、民族体育、藏语言文字等社会各项事业有新的进步。同时进一步加大与州委、州政府及州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藏区工作若干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照国务院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出政策实施意见。主要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牧业及农牧村建设,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基层政权等方面,并汇总汇编后上报州发改委,积极争取落实。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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