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层政权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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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1043
颗粒名称: 三、基层政权建设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525-5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碌曲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建设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碌曲县 社团管理 工作

内容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996—2010年,碌曲县进行5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委会换届选举规程》等法律法规。这5次村民委员会选举时间跨度为12年。5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选民参选率最低为84%,最高为99.18%。
  1997年县民政局和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进行《村委会组织法》宣传教育,成立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抽调县级干部、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共55人到各乡村开展工作。协助村委会成立村级治安小组、团组织、妇联、调解等组织;制定财务、干部廉洁、村级发展规划、村规民约等制度。确定12项向群众进行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1998年碌曲县村民自治示范乡有尕海、玛艾、西仓3乡,村民自治示范村达20个。2002年碌曲县村民自治示范乡有玛艾、西仓、尕海、双岔4个乡、村民自治示范村有24个。各村分别建立《村民自治章程》,补充和完善《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村财务管理制度》《村财务公开实施细则》《村规民约》等制度和规则。2005年,全县农牧村通过全面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全县24个村委会普遍建立健全和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牧村基层组织更加健全,100%的村实行村务公开。2009年推进以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全县24个村以公开栏、村民会议等形式普遍开展《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规定的村财务、惠农政策、民政款物发放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村务。
  2010年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县民政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层政权建设的法律法规,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1996—2010年碌曲县民政局先后与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共同举行村委会干部学习班10期,培训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组干部、民政干事1100多人次。
  社区建设 2000年撤乡建镇工作开始,2002年,县委、县政府成立碌曲县撤乡建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郎木寺镇、玛艾镇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并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全州七县十二乡撤乡建镇的通知》(批复)州政字〔2002〕31号精神,州政府同意碌曲县郎木寺、玛艾两个乡撤乡建镇,设立郎木寺镇和玛艾镇,撤乡建镇后,政府驻地,行政区域,管理范围不变,并实行镇管村体制,2003年碌曲县玛艾、郎木寺两乡撤乡建镇后,按照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发〔2003〕22号文件精神,在玛艾镇建立城东、城西2个社区居委会,郎木寺镇建立郎木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内部机构设党支部、居委会、警务室、流动人口管理站、综治小组。2005年,为3个社区居委会各配2名专职工作人员。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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