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户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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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874
颗粒名称: 八、户籍管理
分类号: D523.5
页数: 2
页码: 398-3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6年至2010年碌曲县公安局对常住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件管理进行户籍管理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治安管理 户籍管理 碌曲县

内容

常住人口管理 碌曲县公安局负责全县常住、暂住、迁入、迁出、出生、死亡变更、更正登记。1996年碌曲县总户数6538户,总人口27714人,其中男13616人,女14098人。1997年补报出生和迁入1000多人。2004年共入户登记6747户、30281人,2005年底纳入微机管理的常住人口7082户,30714人,扫描录入常住人口照片13857张。2009年碌曲县的总人口为33773人,总户数为8853户,其中男性16797人,女性16976人。2010年全县共有常住人口9142户,35381人,核对应落未落户口552人、应销未销户口309人、无户口人员10人、户口重复人员32人,核对重点人口496人,采集人像3789人,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436项、采集户口登记项目102968项,变更出生日期152人、民族2人,补入遗漏129人,清理人户分离1762人、暂住人口1509人。办理游牧民定居“农转非”户口477户,850人。
  流动人口管理 1995年3月6日,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出台后,9月23日甘肃省人大颁布《甘肃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碌曲县派出所对出租房屋进行建档立卡,是年建档立卡40余份,登记暂住人口1005人;2001年登记暂住人口1349人。暂住人员按照每月8元收取暂住人口管理费,暂住证工本每本4元,2002年,取消暂住人口管理费。2005年共登记暂住人口1524人,签发暂住证436份。2006年登记出租房屋84家、暂住人口1358人,办理暂住证255份,发函协查暂住人口29人,2007年共登记出租房屋76家、暂住人口2943人,办理暂住证401份。2008年共登记出租房屋108家,流动暂住人口1853人,办理暂住证481份。2009年全县114家出租房屋逐一登记造册,累计登记流动暂住人口1851人,发放《暂住证》805份。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暂住证工本费;2009年6月份各派出所信息系统、常住人口信息系统、暂住人口信息系统,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系统以及情报信息自动预警指挥平台信息系统等信息化建设系统全面投入使用,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要求,暂住人口、出租房屋仍然是派出所重点治安管理工作重点,录入公安信息系统。2010年登记流动暂住人口1323人。
  居民身份证件管理 2003年,居民身份证法颁布实施。2005年制发居民身份证568份,临时身份证61份,制发快证45份。2007年开始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当年受理照相15689人,制成发放“二代证”7351份。2008年办理二代身份证9414张;2009年换发4888人,其中全县8座寺院1043名僧侣共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005人。2010年,共换发“二代证”2776张。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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