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消防安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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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873
颗粒名称: 七、消防安全管理
分类号: D523.5
页数: 3
页码: 396-3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6年至2010年碌曲县对全县的各寺院重点开展治安、消防检查等具体内容。
关键词: 治安管理 消防安全 碌曲县

内容

1996年,碌曲县列有消防重点单位85个,各加油站、机动车修理站、旅店、公共场所、寺院等均购置有消防器材,消防监督部门配合双岔林场做好防火工作。消防股干警深入全县各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全县的各寺院重点开展治安、消防检查的基础上,先后给全县的7座寺院配备了灭火器,成立安全小组7个,2001年与消防重点单位负责人签订《岗位防火责任书》53份,落实内部责任制236条。2002年,消防大队先后对全县8座藏传佛教寺院进行了6次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001年2月。碌曲县西仓乡一户居民住宅发生火灾,两间房屋烧毁。碌曲县公安局及县中队战士赶赴火场救火。
  2004年7月,碌曲则岔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碌曲县主要领导带领职工前往灭火。碌曲县公安局全体出动参与救火行动。
  2006年6月,碌曲县城老马家牛肉面馆房顶着火,玛艾派出所民警及周围群众帮助救火。
  2007年2月16日中午11时40分左右,碌曲县双岔乡恰日村突发火灾,6户42人受灾。据不完全统计,火灾共造成经济损失173.05万元。1名5岁男童失踪。1名中年男子在扑火时受伤;3户房屋及财产全部烧毁,共计136间、2040平方米;两户房屋严重损坏,共计44间、660平方米;1户房屋为方便救火,大门被拆掉;损坏60平方米的暖棚1座,受灾群众达42人,损失大小牲畜100余头(只)。
  2008年10月,消防大队与县安监、文化、旅游、宗教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所有的寺院、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市场,商场、宾馆、饭店、车站、网吧、茶屋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全面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检查单位、场所60余家,发现火灾隐患80余处,已经整改80余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复查意见书》7份,2009年11月1日8时18分,国道213线424千米+600米处,一辆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汽车运输公司的液化气罐车发生侧翻事故,汽车车头严重变形、罐车完好,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没有气体泄漏。县消防大队协助甘南州消防支队圆满完成液化气槽车倾翻事故抢险救援任务。
  2010年1月21日下午5时40分,碌曲县尕海乡秀哇三队一牧民的冬季草场突然失火,火情发生后,县畜牧局草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火情调查工作组,进行现场取证调查,由县公安人员以及县畜牧兽医局、县草原站专业技术人员、周边群众380人组成扑火队立即开展扑救工作;州草原防火办及州草原监理站组织人员也赶赴现场支援。经过近3个小时的扑救,火情全面扑灭。经初步核查,这次草原火灾过火面积达87.7公顷,受灾牧户13户、69人,各类牲畜1952头(只、匹),未造成人员牲畜伤亡。据估算火灾造成该地点网围栏2400米损坏,每米15元,计3.6万元,冬春季贮草全部烧毁,共计损失149223.7千克干草,每千克干草按1.2元计算,损失17.9万元,以上两项损失共计21.5万元。按照《国务院草原防火条例》规定,属草原重大火灾。
  2010年2月,接上级通知,卫星图像数据显示碌曲县阿拉乡某草山发生火灾,碌曲县分管林业副县长杨卫东带领县农林局,碌曲公安局双岔派出所民警不顾天黑路远,及时赶到火灾现场将火势控制并扑灭。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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