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爆炸物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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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871
颗粒名称: 五、爆炸物品管理
分类号: D523.5
页数: 3
页码: 394-3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6年至2010年碌曲县公安局规范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物品的管理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治安管理 爆炸物品 碌曲县

内容

碌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辖区各涉爆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规范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要求涉危涉爆单位开采、生产符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责任书》,把民爆物品、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落实到基层派出所,在审批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加强了对民爆物品购买企业的许可手续和流向登记情况的检查,对流向登记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问题。同时配合县安监、地矿等部门对全县厂矿企业定期开展集中清理整顿,确保各企业的生产安全。2001年,对阿拉山水电站建设工程和碌则公路改造工程中用炸药情况进行了两次全面清理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涉瀑单位当场制发整改通知书5份,集中停业整顿的工程队8家、公司1家、金矿2个。收缴炸药312千克,雷管339枚、导火索1000米,罚款1000元。2003年县公安局对全县的厂、矿企业单位和采矿筑路施工单位的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物品的购买、保管、储存、使用情况进行了12次清理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在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进行严肃处理,对非法购买使用的危险物品依法予以没收,和派出所一起与各施工单位签订《爆炸、剧毒、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举办爆破人员培训班,对各施工、采矿、筑路单位的46名爆破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核发《爆破证》。2005年,共收缴炸药24千克、雷管4640枚、非法枪支4支。和派出所一起与各施工单位签订《爆炸、剧毒、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2006年,对4个矿点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矿点现有的13028千克炸药、9888枚雷管、24957米导火线和6000发导爆管进行造册登记。2008年,共审批炸药81吨、工业雷管45000发、工业导火线31500米、氰化钠25吨。对7个涉爆单位建立电子档案,开展电子审核业务。自2008年,加强汽油柴油的散装销售管理,取缔私人采用桶装和塑料瓶装汽油柴油销售。2010年3月份,对全县涉危涉爆企业、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落实危爆物品管理、使用和值守措施,严防危爆物品漏管失控,流入社会。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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