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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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82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依法行政
分类号: D625.42
页数: 6
页码: 360-365
摘要: 本节记述碌曲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其中包括了行政法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关键词: 碌曲县 人民政府 依法行政

内容

一、行政法规
  自甘肃省人民政府于1998年10月13日下发《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后,碌曲县人民政府遵照甘政发〔1998〕63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政府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诸多行之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改革方案,推动以法治县进程,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强化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职能,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政府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
  1996年,碌曲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城建局《碌曲县环境监理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碌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发展规划(草案)》。1997年,碌曲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实施《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报告,是年颁发《碌曲县优待金社会统筹实施办法》。1998年县人民政府批转县财政局《关于玛艾乡财政体制建设方案的报告》《关于碌曲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电话管理暂行办法的报告》;批转县民政局《关于在县民政局及三乡民政办公室政务公开制度的报告》;批转县水电局《关于碌曲县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执法达标工作方案》;批转县财政局等部门《关于碌曲县1998年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批转县法制局《关于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有关问题的意见》。1999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碌曲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依法治县及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方案》;4月19日,县政府发文批转县农林局《关于实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安排意见》;6月,碌曲县出台《畜牧业建设“十五”规划》;12月,转发州政府《关于印发甘南州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2000年4月,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法制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11月,批转县地震办《关于呈报碌曲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报告》;12月,印发《加快全县城镇民族特色化建设实施办法》。2001年8月,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公安局《在全县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和学校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9月,转发省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取消、下放、转移、转备案的审批、核准等事项决定的通知》,转发州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改革和发展的安排意见》。2002年1月,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县粮油发储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转发州政府《关于公布州级政府部门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取消、下放、转移、转备案的审批、核准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3月,批转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宣传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县农林局《碌曲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4月,批转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关于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的方案的报告》;8月,印发《碌曲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碌曲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转发《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2003年3月,批转县财政局《关于碌曲县会议费管理暂行规定的请示》;5月,县人民政府批转《实施甘肃省粮食应急保障预案方案》;6月,批转县财政局《关于全县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的意见的请示》;7月,印发关于贯彻《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8月,批转《碌曲县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1月,印发《碌曲县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批转县畜牧局《关于在全县农牧村推行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实施意见的报告》。2004年,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水务水电局《关于碌曲县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县国土资源环保局《关于整顿规范采砂取石管理工作方案》;转发州政府《关于印发甘南州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损害“三个环境”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的通知》《关于批转甘南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碌曲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请示报告》;印发《碌曲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报告》;4月,批转县残联《关于碌曲县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的报告》;5月,转发州政府《关于印发甘南州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年4月,县人民政府印发《甘南州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碌曲县重伤、死亡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碌曲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2006年3月15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上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的报告》;3月,批转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关于碌曲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4月,批转县司法局《碌曲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11月,印发《关于贯彻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报告》。2007年5月23日,县人民政府印发《碌曲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7月1日,批转县劳动社保局《关于碌曲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医药费报销标准》;9月10日,批转县城建局《碌曲县住房建设规划》;9月18日,印发《碌曲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2008年4月10日,县人民政府印发《碌曲县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2009年8月1日,县人民政府印发《碌曲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0年5月19日,县人民政府印发《碌曲县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二、行政执法监督
  1996年,根据甘政法〔1996〕41号文件、州政法〔1996〕31号文件和州政法字〔1996〕9号通知精神,县法制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1.《农业法》(县农林局),重点检查农业投入的增长情况,农用物资的价格及农民负担特别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2.《草原法》《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县畜牧局),重点检查草原植被破坏情况;3.《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甘肃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县经计委),重点检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进展情况,企业内部各项改革和外部配套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帮助困难企业摆脱困境的情况;4.《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县城建局),重点检查治理环境卫生和水污染情况;5.《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甘肃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县宗教局),重点检查归侨、侨眷合法权利和利益的落实情况,以及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案件和问题的处理、纠正情况;6.《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县委综合治理办公室),重点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1997年,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州政府法制局审核,确认碌曲县有23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分别是:县经计委、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城建局、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局、县文教局、县物价委员会物价检查所、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股、红科木材检查站、西仓林业工作站)、县水电局水行政办公室、县公安局、双岔林业派出所、县交通警察大队、县农机监理所、县草原监理站、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1998年5月,县法制局对县财政局(所)、邮电局、卫生局、县交警队、县农林局、县兽医站、县劳动人事局、县农机监理站、县地矿局、县地震办、县畜牧局、县体委、县计生委、县草原站、县交通局、县商业局、县旅游局、县防疫站、县广播局、县城建局、县水电局、县物委(所)、县公安局、县档案局、县教育局、双岔林场、县民政局27个行政执法单位,171人进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并同意办理执法证。
  2004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4年行政处罚实施机构资格证件、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重点,基本完成此项工作的年审检查。县直各行政处罚实施机构共有27个单位,已通过年审的有26个单位,未审单位法制办将收回“三证”予以注销,应审行政证件249个,已审152个,应审行政执法监督证件42个,已审29个,行政执法处罚实施机构1个(待注销),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及监督证件97个,其中调出、退休、调离60个,公安局未参加年审37个。
  2005年,县直各行政处罚实施机构共有27个单位,已通过年审的有26个单位,应审行政证件249个,已审169个,应审行政执法监督证件42个,已审23个。
  2006年,制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
  三、规范性文件清理
  自1996年11月中旬至1997年5月下旬,历时5个多月,碌曲县法制局清理县人民政府自1989年至1995年以来制定或颁布的带有约束人们不正当行为并且有处罚行为的规范性文件,翻阅县人民政府1989年以来的档案卷宗70多本,发现有10个文件属审查对象。其中有5份文件依据充分,内容设定全面,有章有节,条理清楚,奖惩分明,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不正当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因此同意继续执行;有2份文件,依据充分,条理清楚,处罚具体,但其内容完全相同,为便于执行,同意继续执行其中之一;2份文件由于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幅度,属于政策性教育文件,但结合实际,就文件涉及内容,需要由县畜牧局起草约束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正当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审批执行;其中一个文件,由于该文内容设定比较乱,条理不清,有些内容不符合碌曲县实际,故建议城建局依据有关内容,重新修订文件报县政府审批执行。
  2002年9月19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公布县级政府部门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取消、下放、转移、转备案的审批、核准事项22项,其中取消18项,转备案4项。2004年9月10日,县政府发文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9项、下放2项、保留87项。
  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1996年,根据甘政发〔1996〕41号文件、州政发〔1996〕31号文件和州政法字〔1996〕9号通知精神要求,县法制局每年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1996年至2010年,共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35期,共受训3360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73次,受教育人数60028人,共悬挂横幅12条,张贴标语1670条,出动宣传车35次。
  2008年,县政府法制办对全县行政监督人员46人、行政执法人员238人、31个行政处罚实施机构开展培训。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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