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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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657
颗粒名称: 第十三章 工商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6
页码: 232-2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6-2010年碌曲县工商管理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主要介绍了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经济管理、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商检查等。
关键词: 碌曲县 工商管理 机构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碌曲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6年,碌曲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设有人秘股、法制股、企业登记管理股、个体市场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等5个股室,城关、郎木寺2个工商所及碌曲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碌曲县消费者协会2个挂靠的民间组织。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个协)成立于1984年5月;消费者协会(简称消协)成立于1990年3月。1998年12月,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县局下设机构除以前的“两股两所两协”外,新增设经济检查大队。2004年底,根据甘南州工商发〔2004〕190号《关于印发甘南州工商局及县(市)工商局工商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碌曲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由甘南藏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管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登记注册管理股、市场监督管理股、法规股4个股室;经济检查分局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城关、郎木寺工商行政管理所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2005年,建立“12315维权联络站”“红盾护农维权站”5个,聘请社会监督员5名;2009年,城关工商所更名为城关分局。至2010年,全县工商系统有职工2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副科级干部职数为8人。
  第二节 市场监督管理
  2000年,将城关、郎木寺两个综合集贸市场移交到县经贸委管理,实行“办管脱钩”。市场监管工作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走私贩私活动为重点,以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国家财产不受非法侵害为主要内容。1996—2005年,多次开展木材、文化、旅游、汽车、食品、盐业等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12大类35种618960瓶(盒、袋)总价值达40万元。2000年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每年开展“红盾打假”、文化市场反黄打假等行动的同时,对各类有形、无形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累计达20次。对各类市场主体资格准入严格把关,实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采取市场抽查与巡查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2001年开始,实行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制、商品准入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同时,加强对特殊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典”期间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的行为,共出动执法车辆17台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713人次,检查各类个体经营门店摊位累计4000多户,受理消费者投诉3起,处理3起,印发防治“非典”宣传材料600份,查获各类过期变质食品、饮料、化妆品656瓶(盒、袋),价值930元。2004年,合同业务划归市场监督管理股。在经济合同管理方面,大力宣传《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是加强对买卖、加工承揽、旅游等合同的行政监管,对设置合同陷阱实施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创建活动。办理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非法期货、股票交易及非法传销等违法违章案件共42件。2006—2010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文化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对各类书店、歌舞厅、录像厅进行检查,查处淫秽录像带230盘,并依法销毁。开展清理“网吧”和打击非法电子游戏活动,对学校周边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进行整治,限期迁至距学校200米以外的有3处;与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联合开展上市食品的安全监督。并开展“红盾执法”专项行动,治理商业贿赂行动。县工商局还对各类法会市场、假日市场、物资交流市场进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各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企业登记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商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登记注册的内容包括筹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歇业、注销、变更等项目。通过每年年检,工商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1996年,碌曲县国有企业所占比重较大,占总户数的50%以上,集体企业占总户数的33%。80%的企业集中在县城,20%企业在乡镇,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及私营企业发展缓慢,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2000年底,推行属地“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在计算机上给企业建立起“经济户口”,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2003年,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对招商引资项目来办理登记注册的,在前置审批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优先登记,当日内发照。前置审批手续不全的,对外来客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4年,开始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加强企业的信用建设。截至2010年,全县登记注册内资企业50户,注册资金6306万元。其中国有企业12户,注册资金328万元、集体企业15户,注册资金878万元,公司8户,注册资金5100万元,其他企业15户。私营企业19户,注册资金19512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8户,注册资金1813万元。
  第四节 个体经济管理
  改革开放后,随着个体工商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碌曲县工商局作为个体私营经济的主管部门,为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相继印发一系列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法规政策,主要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实行办法》《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对私营经济在登记、发证、贷款、税收、土地使用,技术改造、投资立项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创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有利条件。积极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再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残疾人员实行减免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截至2010年,全县辖区有个体工商户949户,新开业设立登记175户,从业人员271人,注册资金474.94万元。
  第五节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
  2004年9月开始,商标广告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股监管。执行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等。2005年1—8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未发现注册商标侵权案件。广告的监督监管以全县食品经营户悬挂的户外广告为重点,并且每年对全县企业负责人进行一次商标广告法律法规培训和提供咨询服务。2010年,共计派出执法人员134人次,出动车辆13台次,检查各类门店670户,查处未经登记的户外广告46条,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第六节 工商检查
  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的实施,商品流通中的各种违法活动日益增多,工商检查的任务也就愈加艰巨。1996—2005年,工商检查工作以打击投机倒把、利用经济合同和其他手段进行诈骗、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走私、贩私等活动为重点。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3248人次,出动车辆61台次,检查门店、摊点3738处,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15大类38种248761瓶(盒、袋)总价值达20万余元。
  2006年,工商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248人次,出动车辆31台次,检查门店、摊点2393处,查获假冒伪劣或变质过期的商品5大类8个品种1471瓶(盒、袋),总标值达2.02万元。立案12起,结案12起,罚没款1.4万元。简易程序13起,罚没款650元。
  2007年,在开展“农牧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15人次,执法车辆82台次,向全县24个行政村农牧民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400份,咨询687人,检查经营户2158户次,共补办营业执照182户,共查获各类过期霉变、假冒伪劣商品7类8个品种1113千克,共计1760瓶(盒、袋),总标值达5471元,罚款3000元。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作用,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0元。
  2008年,共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3件(一般程序案件2件,简易程序案件1件),案值850元,罚没款1550元。
  2009年,共办理经济案件23起,缴纳罚没款1.55万元,其中简易程序案件17起,缴纳罚没款900元;一般程序案件6起,缴纳罚没款1.46万元。
  201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3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553户次,出动车辆60台次,查获过期变质“三无”霉变食品1524千克,总标值达6375元。查处违法违章案件12起,罚款金额6450元。
  第七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碌曲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从2004年开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和调解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12315申诉举报及其信息分析工作。2004年,“12315”申诉举报网络开通后,按照“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服务承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服务。2004年开展以“诚信、维权”为主题,2005年开展以“健康、维权”为主题活动,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两年受理消费申诉4件、举报6起、案件33起,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围绕消费者投诉的粮、肉、蔬菜、食品、饮料、家禽、化妆品、电器产品、百货、手机等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积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知识,散发各类宣传手册、消费安全警示,签订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商品质量诚信责任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自律管理制度。在社区和农牧村推行“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维权联络站、红盾护农维权站),建立消费者分会4个,“两站”(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8个,为辖区内经营主体普法、投诉、维权畅通拓宽渠道。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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