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政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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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609
颗粒名称: 三、财政体制改革
分类号: F121
页数: 2
页码: 183-1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碌曲县的经济计划与管理的财政体制改革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1994年国家出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原有的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实行经济分权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碌曲县 财政 体制改革

内容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1994年国家出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原有的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实行经济分权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这一体制,碌曲县的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县党政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县发展经济、事业等方面的公共所需支出。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划分为县级的固定收入有:县级营业税、县属企业所得税、上缴利润、牧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2001年税费改革后取消)、土地增值税、县级专项收入、县级股份制企业所得税以及地县分成企业留县的收入等。
  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2000年以来,碌曲财政在硬化预算约束,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实施一系列的制度性改革,取得可喜的效果。在收入管理制度方面,规范行政收费管理,清理行政执法单位,颁发《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分类清理预算外资金,采用“收支两条线”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支出管理制度方面,设立社会保障股,专门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实施下岗职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和教师工资统一发放,避免截留、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高效调度和利用国库资金;逐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制度。2006年以来,碌曲财政在强化预算约束、加大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实施一系列的制度性改革。根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先后出台《碌曲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碌曲县公用经费有关问题的规定》《碌曲县会议费管理暂行规定》,使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更趋完善和规范。
  契税征收管理体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及《甘南州人民政府批转州财政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意见的通知》精神,碌曲县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征收契税,契税由财政局统一征收。凡是在碌曲县境内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予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予和房屋交换的行为,必须交纳契税。契税交清后,国土部门和城建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县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 2005年,根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碌曲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选定代理银行,更新设备,完善财政网络系统;2006年,选定县政协、县审计局、县教育局3家预算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同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预算执行数据转换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7月1日起,各试点单位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模式运行,同时配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模拟运行,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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