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草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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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49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草原
分类号: F327.42
页数: 12
页码: 81-92
摘要: 本节记述了碌曲县的畜牧业的草原的草场资源、牧草品质、草场利用、草场载畜量、草原灾害、治虫灭鼠、项目建设、草场承包、草原管理、饲草料种植与加工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碌曲县 畜牧业 草原

内容

一、草场资源
  碌曲县草场面积39.34万公顷,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35.77万公顷,占草场总面积的90.93%。海拔高度2900—3483米,气候特征属内陆性高寒气候,日照强烈,降温频繁,灾害性天气多、强度大;年降水量平均650毫米。牧草生长期约155天,青饲期121天,枯黄期210天。按草场资源的类、组、型三级分类系统,可将全县天然草场分为6类9组13型。按全县草场资源类型可分为林间草甸、灌丛草甸、亚高山草甸。沼泽化草甸。从各类草场每平方米样方的饱和度来看有林间草甸35种,灌丛草甸27种,亚高山草甸67种,沼泽草甸39种。此外,人工种植的饲草料作物主要有青稞、箭舌豌豆、油菜、芜菁、苜蓿和燕麦。
  二、牧草品质
  根据全国草场资源等级和牧草适口性、利用率和营养成分,可将碌曲县的草场等级划分为二、三、四3个等,无一、五等,二、三、四、五、六、七6个级,无一、八级。草场质量:二等草场为133567.46公顷,占草场可利用总面积37.34%;三等草场为161630.8公顷,占草场可利用面积的45.19%;四等草场为62531.73公顷,占草场可利用面积的17.84%,中、上等草场占83.54%。根据全县草场产草量:亩产鲜草400—800千克的二、三级草场利用面积为80756.33公顷,占草场可利用面积22.57%%;以亩产鲜草300—400千克的四、五级面积最大,达264832.07公顷,占草场可利用面积的74.04%;亩产100—200千克的六、七级草场面积仅占可利用草场总面积的3.39%。全县天然牧草有67科,253属,630种,其中可食牧草568种,占90.16%。
  三、草场利用
  根据地形和牲畜的习惯,碌曲县草场的利用主要为轮牧方式。即:冬春、夏秋两季轮牧。全县除西仓、双岔、阿拉三个半农半牧区外,玛艾、拉仁关、尕海、郎木寺和李恰如牧场都普遍采用这种轮牧方式。每年农历十月陆续将畜群搬入冬春牧场放牧并适当补饲,第二年5月又将畜群转迁到夏秋牧场放牧抓膘。碌曲草场总面积39.34万公顷,其中,冬春季草场面积20.01万公顷,占总面积的50.86%,夏秋季牧场19.33万公顷,占总面积的49.14%,人工种植草场面积1285公顷,占总面积的0.32%;草场中退化草场1.26万公顷,鼠虫害草场1.1万公顷,分别占草场总面积的3.2%和2.8%。
  四、草场载畜量
  2010年底全县有各类牲畜71.56万头(只、匹、口),折合157.03万个羊单位,碌曲县有可利用草场面积35.77万公顷。据草原资源调查结果,平均亩产鲜草364.4千克,全年总贮草量为19.55亿千克。牧草利用率按70%计,全年可用贮草量为13.69亿千克。按《全国重点牧区草场资源调查大纲》规定,每个羊单位日食青草4千克,年需青草1460千克,理论载畜量为937574个羊单位。
  五、草原灾害
  鼠虫灾害 危害碌曲草原的鼠虫害主要有四类:中华鼢鼠、达乌尔鼠兔、高原旱獭和草原毛虫。中华鼢鼠打洞掘土,啃食牧草根系;达乌尔鼠兔打洞掘土,采食牧草,对牧草的生长造成极大的破坏,使牧草生长面积减少,造成水土流失和草场凹凸不平,草原破坏率达50%以上,使大面积优良草地变成黑土滩;草原毛虫取食牧草幼嫩茎叶,影响牧草生长,严重妨碍畜牧业发展。中华鼢鼠、达乌尔鼠兔主要分布在尕海、郎木寺和拉仁关等乡镇的草场上,鼠害严重危害草场面积达62266.67公顷,中度危害面积达到15333.33公顷;鼠兔密度1—10只/公顷以上,鼢鼠密度0.5—1只/公顷以上,土丘覆盖密度53%以上,虫害发生时,80—100只/平方米,严重时达到200—250只/平方米。
  草原火灾 碌曲县是甘南州的纯牧业县之一,草场面积大,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务院《草原防火条例》《甘南州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每年11月至第二年4月为草原防火期。1996—2001年,碌曲草原牧区未发生过重大火灾,2002年以来,碌曲县发生以下5起草原IV级火灾。
  2002年3月18日,尕海乡其尕、阿才等三户牧民所在草场失火,造成33.33公顷冬季草场贮备的近20万千克饲草料被烧尽,失火原因为阿某倾倒炉灰,余火经风吹燃点燃该处草场。经乡政府组织人员扑救,火势得以及时控制,经县草原监理人员现场勘验,按照火灾造成的损失,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六款规定,依法对阿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阿某对其尕等3户牧户造成的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2002年11月6日16时30分,尕海乡加仓大队213国道边发生草原火灾,形成约600米长、150米宽的失火带,涉及加仓三队的桑吉加、卡毛、周忠尕、早绕、拉毛草等5户牧民群众的草场,过火面积达9.33公顷,使5户牧民的近17010千克越冬牧草饲料被燃烧殆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103元。在县公安局干警、县草原监理人员和周边牧民群众的自发奋力扑救下,大火被及时扑灭。后经现场查验,失火原因为桑某某野外煨桑用火不慎而引起。按照火灾造成的损失,根据《草原法》和《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六款规定,依法对桑某某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使其承担火灾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004年3月17日13时45分,玛艾镇加格村4组所在的隆崆沟发生草原火灾,草场过火面积达55.33公顷,为牧民久丑的夏季草场。失火原因是该处草场灌木丛生,影响到畜群正常放牧,久丑自行烧荒所致。火灾被及时扑灭后,玛艾镇有关领导和县草原监理人员现场对其予以批评教育。
  2005年12月4日17时许,玛艾镇加格村一组牧户看召的冬季草场发生草原火灾,过火面积达20公顷。失火原因为野外用火不慎所致,由于扑救及时,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
  2010年1月21日17时40分,碌曲县尕海乡秀哇三队一处冬季草场突然失火,火情发生后,县畜牧局草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火情调查工作组,进行现场取证调查,由县公安人员以及县畜牧兽医局、县草原站专业技术人员、周边群众380人组成扑火队立即开展扑救工作;州草原防火办及州草原监理站组织人员也赶赴现场支援。经过近3个小时的扑救,火情全面扑灭。经初步核查,这次草原火灾过火面积达87.7公顷,受灾牧户13户、69人,各类牲畜1952头(只、匹),未造成人员牲畜伤亡。据估算火灾造成该地点网围栏2400米损坏,每米15元,计3.6万元,冬春季贮草全部烧毁,共计损失14.92万千克干草,每千克干草按1.2元计算,损失17.9万元,以上两项损失共计21.5万元。按照《国务院草原防火条例》规定,属草原重大火灾。
  2010年12月5日,在国道213线371千米处,尕海乡尕秀村发生草原火灾,草场过火面积为8.4公顷,失火草场涉及4户牧民。因扑救及时,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
  六、治虫灭鼠
  1996年以来,碌曲县把草原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利用生物技术,生态技术和人工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草原鼠虫害进行有效的防治,累计治虫灭鼠面积达55.67万公顷,灭效达90%以上。
  根据甘肃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甘南州2009年草原鼠害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印发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09年草原鼠害综合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碌曲县在尕海乡实施草原鼠害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主要以地下鼠和地上鼠防治为主。通过组合应用物理、生物、生态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建设县级草原鼠害综合防治示范点4.6万公顷。示范点设在尕海乡的尕秀村、秀哇村、加仓村。建设规模为人工捕捉1.48万公顷,招鹰灭鼠3.6万公顷(栽植招鹰架1800个),生物毒素灭鼠1.5万公顷,补播牧草0.54万公顷。
  七、项目建设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碌曲县先后实施了牧区示范工程、“三化”草场综合治理建设、草原防火站建设、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等项目。
  1996年,碌曲县率先在玛艾镇推行草场承包试点工作,效果显著。到1999年,完成了玛艾、拉仁关、尕海、郎木寺四个纯牧业乡镇27万公顷草场的承包工作。2003—2004年,西仓、双岔、阿拉三个半农半牧区7.92万公顷草场全部承包到户,全县共承包各类草场34.92万公顷,参与草原承包的牧户为4395户,14604人。
  针对畜牧业草畜矛盾突出,基础设施薄弱等实际,碌曲县于1995年提出建设“碌曲县牧区开发示范工程项目”的建议书,得到省、州畜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1995年,农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农牧计发〔1995〕188号文件确定该项目。1996年7月,甘肃省计划委员会、甘肃省畜牧局下发甘牧字〔1996〕115号文件,明确项目计划、资金和生产指标。1996—1998年之间,碌曲县在全县各乡实施的牧区示范工程,有效带动“围栏、住房、种草、棚舍、良繁、疫防”六化家庭牧场建设,推动草场承包到户的落实,加快畜牧业产业化的进程和牧区经济繁荣。工程总投资为200万元,完成草地围栏2.67万公顷,建立人工饲草料基地1333.33公顷,当年生草籽基地66.67公顷,新建草原监理工作用房10间,投放优良种羊50只,自行设计制造活动式注射栏20个,活动式药浴池7个,修建水泥制式药浴池3处。同时配备各种仪器设备70台件,工作用车2辆。
  1999—2000年,碌曲县实施的“三化”草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有效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该项目重点对郎木寺、尕海等地的“三化”草场实施围栏封育、补播改良、施肥除莠、治虫灭鼠、干旱草场灌溉等综合治理工作,治理面积达1.5万公顷。
  2003—2007年,碌曲县实施的退牧还草工程,带动草地畜牧业生态经济效益和农牧村社会效益的整体提升。该项目共完成退牧还草各项任务34.67万公顷,其中,禁牧5.67万公顷,休牧28.33万公顷,划区轮牧666.67公顷,补播改良1.33万公顷。总投资129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390万元,地方配套与群众自筹3510万元。工程涉及全县7个乡镇、24个行政村、5777户、33901人。
  2002—2004年,实施的碌曲县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总投资1445万元,建设总任务1.4万公顷,其中,草场围栏改良任务面积0.6万公顷,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面积666.67公顷,鼠虫害草场治理面积0.73万公顷。实际完成面积1.69万公顷,超额完成0.29万公顷,占项目计划的121.03%。实施项目以来显示出极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区内草原初级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平均产草量达到8589千克/公顷,较治理前提高了57.14%。项目区牧业增加值由2001年的360.7万元增加到2003年的481.5万元,增长了33.5%;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2400元增加到2003年的3150元,项目投入产出比为1∶2.27。
  2007—2008年,实施的碌曲县草原防火站建设项目,总投资205.93万元。该项目包括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423平方米,购置草原防火运兵车3辆,野外宿营车1辆,摩托车6辆,购置防扑火和通讯保障等设备、机具1726台(套,件),占地面积400平方米。
  八、草场承包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场承包责任制加快草原建设的决定》《(碌曲县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进一步规范草场流转的通知》和《碌曲县开展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实施方案》,碌曲县于1996年开始着手草场承包工作。期间,碌曲县草场承包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具体研究和安排部署该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及时跟进,督促进度。到1996年底,玛艾乡完成7.6万公顷的草场承包到户任务和6666.67公顷、38.26万米的草场围栏建设任务,853户、1959间牧民建房,664户、44万平方米畜圈建设也同时启动。人工种草38.5公顷。至此,玛艾乡的草场全部承包到664户、3700牧民群众手里,占全乡总牧户的98.4%。1997年,根据州上规划分3年实施草场承包的总体要求,碌曲县尕海乡、郎木寺乡被重点列入草场承包建设。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落实完善尕海、郎木寺两乡草场承包责任制、加快草业建设步伐的安排意见》,在年初工作会议上作具体部署,结合两乡实际制定6个行政村的草场承包方案。到1997年12月底,尕海乡秀哇村和加仓村共计承包草场面积26146.67公顷;完成围栏339734米,围栏面积6666.67公顷。由于诸多原因,尕海尕秀村和郎木寺乡4个村未完成划包任务。1998年,郎木寺、拉仁关两乡被列入草场承包重点,当年完成;双岔、西仓、阿拉3个半农半牧区于2008年完成。全县承包草场总面积34.92万公顷,承包总户4434户,建立草场档案5359卷,颁发草原使用证5359本。流转草场总面积6230.13公顷,占承包草场总面积的1.78%;流转草场牧户421户,占牧户总数的10.7%。其中,尕海乡流转草场1638.73公顷,占流转草场总面积的26.25%;郎木寺镇流转草场1059.33公顷,占流转草场总面积的17%;拉仁关乡流转草场1094.67公顷,占流转草场总面积的17.6%;玛艾镇流转草场1705.33公顷,占流转草场总面积的27.4%;西仓乡流转草场732公顷,占流转草场总面积的11.75%。
  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草场进行流转。全县以转包形式流转草场的有158户,以转让形式流转草场的有109户,以合作形式流转草场的有138户,分别占流转户数的37.5%、25.9%、32.8%,其中流转期限在3年以下和3年以上(包括3年)的户数分别占流转户数的61%和39%。流转户中,进城的占35.6%,从事牧工的占25%,其他占39.4%。
  2010年,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草场承包细化工作。完成郎木寺镇尕尔娘村草场承包工作,尕尔娘村83户422人,草场总面积0.68万公顷,承包面积0.51万公顷。
  西仓乡承包各类草场2.37万公顷,绘制草场承包底图一幅1张,绘制蓝图5张,填写各类表格631张,颁发《草场使用证》175本。2010年,进一步细化西仓乡新寺村草场承包工作,全村206户,1191人,草场面积1.26万公顷,可利用场面积1.09万公顷,已全部承包到户。
  双岔乡承包各类草场2.83万公顷,占75.9%,绘制草场承包底图一幅1张,绘制蓝图6张,填写各类表格1030张,颁发《草场使用证》125本。亚藏、洛措等有争议区未承包。
  阿拉乡承包各类草场1万公顷,占70%,承包户数324户,2332人,绘制草场承包底图一幅1张,绘制蓝图5张,填写各类表格789张,颁发《草场使用证》58本。草场有争议区未承包。2010年,进一步细化阿拉乡田多村草场承包工作,全村共67户,487人,共有草场0.61万公顷,可利用草场面积0.37万公顷,全部承包到户或联户。
  九、草原管理
  1996年以来,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开展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执法检查监督、违法纠处等活动,为合理保护和科学利用草原起到了积极作用。共出动宣传车24车次,出动宣传人员6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藏汉文)2400余份,宣传横幅12幅;举办草原法律法规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人员150余人;共受理和查处草原权属纠纷案件8起;调解处理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5起;对在草场上施工作业的8家企业进行实地勘验记载与办理审核审批手续,按照草原征占用审批办法,进行登记并上报主管部门;严查乱挖乱砍滥伐滥采违法行为,共查堵采挖人员256人次,没收采挖工具235件,拆除帐篷20顶。
  十、饲草料种植与加工
  碌曲县饲草料种植基地主要集中在双岔乡。双岔乡属半农半牧区,海拔2950米,自然条件适宜,适合饲草料生长。2009年,在双岔乡建立优质牧草生产基地共66.67公顷,为试验及野生驯化示范点;2010年,辐射带动碌曲县其他半农半牧乡,各乡村逐年扩大种植生产面积,阿拉、双岔、拉仁关、西仓、玛艾的200多农牧户种植面积达到666.67公顷,并建立晾晒棚1200平方米,加工场地及库房360平方米,逐步达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市场化运作。2010年,总投资840万元,开始以发展牧户规模种植为主,种植133.33公顷紫花苜蓿。在西仓、双岔、阿拉选择紫花苜蓿种植示范户100户:新寺村40户、博拉村30户和毛日村30户,每户种植紫花苜蓿1.33公顷。另外,每村购置20套(台)农机具;每户推广1处青贮氨化窖。
  碌曲县瑞丰公司也称碌曲县瑞丰饲草料种植加工基地,成立于2008年8月20日。公司位于双岔乡毛日村,是本村牧民拉毛加联合其他6户牧户出资30万元注册的一家集饲草料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也是碌曲县第一家饲草料种植加工的民营企业。基地具有优质高产、相对集中连片的人工饲草种植133.33公顷,年产青干草1000吨,农牧民亩均增收150元。基地以深入实施农牧互补战略,全力推进“一特四化”,促进农牧民增收为目的,推行“公司+基地+科技研发+农牧民经济合作社+农牧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2008年底,甘南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农牧互补战略全力推进“一特四化”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意见》后,碌曲县瑞丰公司深入实施“一特四化”和“农牧互补”战略,在县政府和畜牧等部门的引导下,充分利用国家的扶持政策,租赁、承包其他牧户的耕地进行优质牧草种植工作。2009年,投资91万元(州级扶持资金25万元,县级扶持资金31万元,自筹资金35万元),建成瑞丰饲草料种植加工基地规模建设,修建晾晒场13334平方米(其中硬化面积250平方米),库房400平方米,配置割草机2台、拖拉机3台、安装饲草料粉碎设备1套。当年,该基地优质牧草紫花苜蓿种植面积达到68.33公顷,其中毛日35.33公顷,青禾8公顷,贡去乎25公顷,平均产草量约300千克。收购当年优质牧草30吨。2010年,扩建人工饲草料基地33.33公顷,建成一座日加工草产品1—2吨的综合加工厂,面积800平方米,配套修建贮草棚600平方米的1处,600平方米的成品堆草库1座,修建5处青贮氨化窖。补贴购置牧草收割机2台、碎草机1台、打捆机1台。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上限1996年,下限至2010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自然环境·建置区划、畜牧业、农林业、工业、旅游业、商业、粮油购销、供销、招商引资、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工商管理、城乡建设、国土管理碌曲县人民政府、群众团体、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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