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收容遣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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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37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收容遣送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44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60年~1995年甘肃省碌曲县民政部门收容遣送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民政工作 收容遣送 碌曲县

内容

1960年以来,从青海、四川、临夏及其他地方来碌曲的自流人员较多,1960年,县民政科协同公安劳动部门,分别在玛曲、尕海、碌曲等3处设立收容所,是年收容自流人员1650人,其中立户安插380人,收容后逃走外地165人,送回原籍的1105人。1960年,全县收容自流人员168人次,其中遣送回乡的62人次,民政部门安置27人次,1962年碌曲、玛曲两县分设后,收容遣送设碌曲、尕海、郎木寺3个点。碌曲收容所配备专职干部2名,尕海点由县民政科、公安局兼管,郎木寺点由乡民政助理员配合派出所管理,其他各乡均由公安特派员、民政助理员兼管此项工作,是年,共收容自流人员249人,其中收容后又逃走外地131人,遣送回原籍的109人,尚未遣送在站9人。1964年,全县收容自流人员189人次,遣送转站的189人次。1976年,全县收容自流人员230人,其中遣送转站195人,中途逃跑15人,尚未遣送在站10人。1979年,全县收容自流人员13人次,遣送回乡6人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乡经济形势日趋好转,广大人民生活安定,因而流浪乞讨现象明显减少。1981年,根据州民政局关于撤销各县收容所的通知精神,县政府撤销了收容所。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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