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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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3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福利
分类号: F249.24
页数: 2
页码: 423-42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6年~1995年甘肃省碌曲县劳动人员福利发展情况。
关键词: 职工福利 劳动工资 碌曲县

内容

福利费是按工资总额的比例提取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集体或职工个人事宜。主要有职工家属生活困难补助,医疗费补助、丧葬补助等。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提取标准。1956年,县政府成立干部福利委员会,负责干部福利的管理。是年给全县360个特困户发放救济款25000元,占全县总户数的13.76%,1958年,县上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首先由个人申请,通过福利小组评议,然后由人事部门或机关首长审批,进行福利补助,福利费按实有干部人数工资总额1%提取,共发放1986.83元。1960-1961年,贯彻国家扶持集体,、集体保证个人和重点发放,集中使用的救济原则,进行了福利救济活动。其中1960年发放救济款29400元;皮衣930件,牛羊皮4080张,靴子及鞋1200双,共救济1607人;1961年发放救济款25700元,皮衣270件,牛羊皮2400张,棉布3650巾尺,共救济1334人。1962年4月,国务院规定,职工福利补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1963年全县福利费支出6690元,其中用于集体福利542元,用于个人福利补助6148元,共补助72人。到“文革”时期,职工福利补助开始实行平均主义,即用总工资的2.5%提取福利费,各单位自行发放。此后,由于干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福利费的使用也发生了变化,由干部困难补助转向集体福利事业。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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