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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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3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劳动就业
分类号: F249.23
页数: 3
页码: 419-42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建政以来至1995年甘肃省碌曲县劳动部门劳动就业发展情况。
关键词: 就业管理 劳动管理 碌曲县

内容

碌曲县建政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本县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大力加强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同时,坚持抓好本县的劳动就业工作。1958年以前,碌曲县人口少,主要从社会各界和旧职员中吸收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实行固定工制度。1959年,招收了一批临时工,与用工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全县的工业企业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特别是经过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到1959年,县属企业已发展到6个,分别是煤矿厂、木材厂、砖瓦厂、机械厂、奶粉厂、电厂,有工人2643人。当年,洮江县对5200名支边青年集中安置,分配到四个点工作:即西仓1900名,双岔1800名,郎木寺1000名,尼玛500名。1960年,全县工人发展到10472人,其中工业交通系统470人,城建系统93人,农林水畜系统9909人。是年,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合理分配劳动力,对全县职工进行了精简。1961至1963年,全县共精简了250人,各农场工人被精减返回原籍,干部被安置在县属各单位。1965年,在县属企业中通过改革,试行定期轮换工和亦工亦农制度。1966年,根据县上实际情况和“少用固定工,多用临时工”的精神,从农村闲散劳动力中给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调配临时工153人,其中长期临时工25人,并调64个劳力在西仓公社修建定居点。1970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备战、备荒为人民”的需要,县革委会从农牧区贫下中农中选派25人为采矿工人。197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临时工轮换工制度的通知》,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86名临时工改为固定工。从1975年到1980年,全县共招收新工人147名,招收对象主要是1975年以前上山下乡插队,经过劳动锻炼的知识青年,1977年以前毕业生按规定发给证明,不动员上山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中属于独生子女或家中无一子女参加工作的。
  1982至1995年,县政府贯彻执行“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在实行“三结合”就业方针指导下,碌曲县的劳动就业工作由单一的依靠全民安置就业逐步发展为全民、集体、自谋职业的多渠道就业,就业安置范围进一步扩大。这一时期的用工形式实行了招聘制和劳动合同制。1982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开始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招工制度,是年招用合同制工人28人。1983年县人事局转发了《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以进一步推行劳动合同制,是年底,全县招用考评制合同工人16人。1984年3月底全县有待业青年128入,其中男青年45人,女青年83人;高中文化程度42人,初中文化程度81人,小学文化程度5人。共安排城镇青年35人,尚有92人待业。同年9月,根据州劳动人事局(84)50号文件下达使用计划内临时工指标,安置了12名待业青年参加工作。12月,大夏河林业总场招收碌曲待业青年和社会闲散劳动力70人为计划内临时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1984年底,全县有职工1418人,其中固定职工1398人,临时工20人。1985年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可以在国家批准的劳动计划以内,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招收合同工,轮换工,季节工,临时工,并签订合同,规定使用期限,期满可以辞退,也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和本人自愿续定合同。招工时坚持就地就近从城镇待业青年中招收,并优先招收职业中学毕业生和经过就业前培训合格的待业青年。是年,从城镇待业青年中招收录用国营固定工29名,从城镇待业青年和回乡青年中招收集体工48名,从本县农牧民青年中招收文艺工作人员10名,县手工业联社录用学徒11人。是年为98名待业青年安置了工作。1986年根据州人事局有关招工精神,对全县符合招工条件的待业青年进行了文化考核,并对各企业生产技术岗位上两年以上的临时技工进行技术考核,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原则,录用合同制工人30名,这次招工是县上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第一次招收合同制工人。1988年,根据省政府(1986)206号和州劳动人事局(1988)134号文件精神,全县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与用工单位重新签定续订了劳动合同,当年,全县待业青年84人,暂时就业47人。1989年待业青年50入,暂时就业30人。1990年,县上为了替换和清退企业中的临时工,缓解待业压力,在城镇户口的未婚待业青年和部分在技术岗位上的雇佣人员中招收合同制工人20名,集体合同制工人15名。当年,清退了计划外用工36名,并加强了对临时工,季节工录用工作的管理。1991年,县上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待业青年进行了招工,取得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91年州上确定的首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家中有待业子女的,经1987年7月7日县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从藏中学生中选拔到县文工队当演员的具有城镇户口的人员;凡1984年底在甘南工作25年以上(66年底以前来甘南工作)的职工家中无一子女工作,且家中有两个以上待业子女的;因家庭特别困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给予照顾的。共录用符合以上条件的待业青年36人,其中男21人,女15人,藏族11人。1992年,在1991年招工条件的基础上,增加招收“凡藏族职工家中有待业子女的”,共录用109人,其中男59人,女50人,高中文化程度46人,初中文化程度51人,小学文化程度12人,藏族36人。从1992年起,招工名额不断减少,1993年至1994年共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69人,其中企业招收47人,占68.1%;行政事业单位招收22人,占319%;藏族17人,占24.6%。1995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关系基本确立,按照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改变为以往企业用工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下达招工指标控制和调配的作法,实行企业用人自主,个人竞争就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企业自主决定招工对象、条件和人数,劳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是年,全县共招收合同制工人73人。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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