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碌曲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2520020220000335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人事管理 |
分类号: | F249.23 |
页数: | 5 |
页码: | 414-418 |
摘要: | 碌曲县人民政府成立后,1956年6月设管理员1名,专管人事工作。1959年1月,洮江县人民政府成立,2月5日设立民政福利部,主管劳动人事与民政救灾等。1960年,洮江县人民委员会设立劳动科,同年又撤销劳动科。1962年5月,碌曲县人民政府设立民政科,并增设劳动工资编制委员会。1968年11月撤销民政科,人事劳动业务由县革命委员会民政组办理。1981年1月,成立碌曲县人事科,1983年12月改称劳动人事局,主管全县干部人事工作。1988年4月7日,碌曲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和甘肃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成立碌曲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科级编制,事业单位。此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由上级党组织任免。 |
关键词: | 劳动 人事 碌曲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