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医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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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29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医疗
分类号: R199.2
页数: 4
页码: 349-352
摘要: 本节概括了碌曲县医疗队伍、医疗业务、医药管理、医疗设备等。
关键词: 医疗 碌曲县 卫生

内容

一、医疗队伍
  解放前,境内仅有一些为数不多的民间医务人员,这些人既是藏传佛教寺院的神职人员,又是治病的大夫。建政初期,少数医务人员随同工作组来到碌曲,后来,省州有关部门陆续派来医疗队为牧民免费治病。1954年、1955年碌曲县只有一个区卫生所的医务人员。1957年,医疗队伍发展到27人(编制28人),其中技术人员14人,基层9人,行政管理2人,勤杂1人,民族干部8人。1959年1月1日,碌、玛两县合并成立洮江县时期,全县有医务人员60名,其中高级医师2人,中级医士20人,初级职称36人,卫校学生19名,农村保健员216人。1962年恢复碌曲县,时全县卫生系统共有54人,其中西医师2人、中医师1人,医士13人、护士4人、药剂士2人、助产士2人、检验士1人、护理员11人、保健员12人、X光技士1人、行政管理5人。初步壮大的医疗队伍受到了精减机构人员的冲击。1962年,全县卫生系统精减22人,占人员总数的4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7人,初级13人,行政2人。在精减人员中,有20人为专业技术力量。1964年国家分配我县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11人。1965年,全县医务人员总数增长到53人。1969年为73人,但是到1975年,医务人员总数回落到64人,1975年到1977年3年仅增加1人。1978年8月9日,县卫生局向甘南卫生局、州委组织部写出了《关于碌曲县医务人员急剧减少要求补充的报告》。到1978年8月,全县医务人员减少到58人,其中有11人不能独立工作,要求外调的25人,年老多病的18人,县人民医院大夫、护理员仅有10余人,自1969年至1978年8月10年间,全县调往外地的医务人员达46人。到1979年6月,医务人员总数开始回升,全县卫生系统共有职工84人,其中行政、工勤人员13人,专业人员71人。在专业技术人员中,西医师13人,西医士32人,护士2人,护理员15人(其中文盲4人,半文盲2人),检验士2人,药剂士1人,中医士3人。专业人员中,外省籍21人,占总数的29.7%,本省州外籍30人,占医务人员总数的42%,本州外县籍10人,占14%。外籍业务人员占86%。在71人中,藏族14人,占医务人员总数的19.8%,回族9人,占12.7%,女27人,占38.4%。1985年,全县卫生系统职工发展到129人,其中技术人员106人,占职工总数的82%,护士26人,医护比例为3∶1。1995年,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6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8人,助理级65人,初级39人,未获职称的37人。县级各医疗单位有技术人员110人,其中藏医30人,西医80人,分别占县级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7.3%和72.7%,在乡级医疗单位中的51人中,藏医34人,西医17人,分别占乡级总人数的66.7%和33.3%。1995年,卫生系统人员的学历状况为大学本科3人、大专18人,中专119人。
  二、医疗业务
  50年代,由于医疗机构尚处于创建时期,医疗设施简易,人员少,仅能防治一般性疾病,开展治疗常见病门诊。1954年,门诊治疗6555人次,其中初诊2880人次,复诊3675人次。门诊人次中藏族3805人次,回族1250人次,汉族1500人次。1955年治疗8213人次,初诊2928人次,复诊5285人次,其中藏族4221人次,回族828人次,汉族3164人次。1959年洮江县统计数据,全年治疗132780人次,其中治疗感冒2896人,百日咳105人,脊髓灰质炎92人,小儿肺炎147人,斑诊伤寒3人,麻疹286人。恢复碌曲县后的1963年,门诊17896人次,初诊6034人次,复诊1186人次,出诊651人次,其中汉族6528人次,藏族9372人次,回族1996人次。门诊数中内科4678人次,外科2124人次,小儿科3582人次,妇产科1127人次,眼科502人次,耳鼻喉科658人次,皮肤科561人次,中医科(包括针灸)3865人次,其他799人次。全年住院治疗73人,其中藏族47人、汉族15人、回族11人。60年代,医疗卫生系统的整体水平随着技术力量的加强而有所提高,医疗条件也较之50年代大有改善。1960年4月,县人民医院大夫贾进禄对藏族干部齐加木措成功地进行了腰椎接融手术,把自己二寸长的胫骨移植在藏族同胞的身上。鉴于碌曲县交通不便,卫生条件基础差,为了治疗更多疑难病症,减轻人民疾苦,1964年,省州卫生行政领导机关将碌曲县人民医院作为重点医院予以加强,当年调配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11人,增添了新设备,同时选派了部分在职技术人员赴省医院专科进修,从而使一些过去不能治疗的疾病得以及时抢救治疗。1964年,双岔卫生所成功地完成了4例难产手术及其他手术,拉仁关乡卫生所抢救了123名中毒病人,使其全部脱险。针对境内地域辽阔,居住分散,几个基层卫生所难以担负乡村医疗任务的情况,1964年,进一步加强普及了农村保健网,培训和复训了保健员,除拉仁关、郎木寺乡外,其他各乡社实现了社社队队都有保健员和接生员,时全县共有保健员和接生员91人,经过集中训练,门诊实习,他们大都掌握了30种以上普通药品性能和使用剂量、20多个针灸穴位和新法接生等技术以及肌肉、皮下注射,双岔乡的一些保健员能熟炼地进行静脉注射。70年代初,全县医疗卫生工作的特点是农牧区基层医疗组织的业务力量得到了加强,卫生管理部门落实毛泽东“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把一批大专院校毕业的医务人员充实到基层卫生院,同时对5个公社卫生院进行了装备。全县7个公社卫生院,有两个能开展中小型外科手术,如郎木寺卫生院,几年门诊病人达35000人次,住院治病650人次,抢救危重病人111例,实施肝包虫、胃切除、肠梗阻、宫外孕、阑尾炎、结扎等手术89例。7个公社的42名医务人员中,除留1至3人坚持门诊外,其余人员全部深入基层巡回医疗,防病治病,帮助培训赤脚医生。1972年,县卫生局选派了7名医务人员、3名赤脚医生分别到省“中西班”、兰医一院学习。1981年,全县治疗病人52793人次,其中县医院收住病人502人次,内科252人、外科106人、儿科78人、妇产科53人、其他13人、各种手术38例;郎木寺中心卫生院全年门诊5400人次,收住病人246人次。1985年,医疗部门门诊52960人次,超额完成11.49%,住院810人次,超额完成3.84%,其中县医院门诊22489人次,住院488人次,治愈率78.8%,好转率14.13%。总床工作日数3867天,病床周转12.2次,平均住院7.92天,共做各类手术69例,做各类治疗35000人次,医技科室完成各种检查3469人次,其中X线检查1307人次,化验2162份标本。县藏医院门诊7992人次,住院76例。郎木寺中心卫生院门诊6163人次,住院241例,治愈225例,治愈率94%,好转率3.73%,病死2例。1985年有病床18张,病床使用率22.6%,病床周转134次,做手术47例。1990年全县诊治患者44648.3人次,其中门诊43411.3人次,住院治疗1237人次,治愈率85%,好转率11.3%,死亡率1.5%,诊断正确率91%,实施手术490人次,感染为零。县医院在郎木寺、双岔、阿拉巡回医疗40余天,治疗800多人次。1995年全县治疗病人总计64498人次,其中门诊63238人次,住院1260人次。县藏医院开设的第二门诊和贡巴门诊部累计增加门诊7270人次。为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水平和操作现代医疗器械能力,卫生行政部门每年都派出一定数量的医务人员到省内外的医药院校或大医院进修。据有关资料显示,1985年,为加强藏医人材培养,县卫生局选送9人分别赴四川、西藏学习,县藏医院负责培养了6名基层藏医。1990年,县医院选送3名主治医师、1名五官科医士、藏医院选送2名进修化验、放射的人员赴省城学习。1995年选送的10人中,其中外科3人,心电图1人、检验1人、口腔科1人。
  三、医药管理
  1985年7月1日,《药品管理法》在全国实施执行。为了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县卫生局组织成立了“碌曲县药品管理小组”,在全县学习宣传《药品管理法》,录制宣传磁带一盘,利用有线广播和宣传车广泛宣传,发学习材料300余份,做到业务人员人手一册《药品管理法》,提高了公众法制观念,并能在实际工作中遵法守法。在县药品管理小组和县卫生局的检查督促下,全县各医药、医疗单位对药房、药库进行彻底清查,并将清查出的伪劣、霉变失效药品经有关技术人员鉴定、卫生局审批后,由卫生局统一监督销毁,清理销毁伪劣药品100余种,价值3222余元。同时对药房药库进行整顿,统一药品的保存方法,使药品管理工作有了很大进步。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对县医药公司经营药品的非营业人员进行命题考试和健康检查,县医院和藏医院制剂室经州药品检验所审查合格后,颁发了《制剂许可证》,做到合法生产制剂。为了使寺院僧侣行医合法化,县卫生局会同县民族宗教局于12月份对西仓、阿拉等寺院的81名行医僧人进行藏医业务考试,对8名合格人员颁发了《乡村业务证》,从而有效的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药品管理法》的具体标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质量监督检查,1988年6月,对碌曲县的药品监督员进行补充。并按州卫生局《关于开展药品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派人配合药检所药检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县医药公司的各类中、西药品进行2次全面检查,并对“四无药品”、霉变虫蛀、鼠咬药品、过期失效药品等总计品种达53种,数量568公斤,价值达1978元,分别进行登记处理。对甘南制药厂生产的8种不合格药品进行退货处理,对毒麻药的管理按1979年颁发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细则》执行,由使用医生具体掌握,未发生使用管理上的事故。1986年以前,碌曲市场药品,主要通过县药材公司管理控制,几乎没有外地商贩,当地群众的采集的药材,大部分被医药公司收购。随着农牧村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药材买卖趋向社会化,因此,药材的管理以市场调解为主。同时,一些外地医生进入碌曲行医,对此,县卫生局采取严格切实可行的措施,既保护了外地行医者的合法权益,又对无证行医、无证件推销药品的药商,严格进行管理,从而保障了医药质量,维护了广大患者的利益。
  四、医疗设备
  民国时期,境内医疗由寺院开展,设备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医疗设备缓慢增添,就病床来说,最初仅有几张,1959年的洮江县拥有90张。1965年,恢复后的碌曲县仅有病床57张。1969年病床数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时床位数为113张,1975年117张,1981年1233张,1985年139张,1990年90张,1992年139张。到1995年,全县拥有X光机8架,其中县医院、县防疫站各有两架,显微镜11台,其中县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各2台,县防疫站4台,消毒设备13台,冰箱6台,其中县防疫站4台,B超4架,其中县医院、县藏医院、郎木寺卫生院和双岔卫生院各1台,洗胃吸痰器3台,为县医院、郎木寺卫生院、县防疫站所有,心电图3台,县医院、双岔卫生院、县防疫站各1台,产床4张,郎木寺、双岔两所卫生院、县防疫站、县藏医院各1张,县医院和县藏医院各有救护车1辆。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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