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合作医疗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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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29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合作医疗组织
分类号: R199.2
页数: 2
页码: 348-349
摘要: 本节记述了50年代后期至1990年碌曲县合作医疗组织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合作医疗 组织 碌曲县

内容

50年代后期,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开始发展农村牧区的医疗卫生事业。1959年,全县大队设有卫生所11个,生产队设保健站95个。1970年,遵照中央“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的指示精神,全县农村牧区开始兴办合作医疗站,在合作医疗站工作的人员称“赤脚医生”。“赤脚医生”源于农村有医疗特长的社员,有的则是有一定文化基础,经过专业培训后从事“赤脚医生”工作。合作医疗经费由大队从公益金中抽取,其次是社员按人定额投资,合作医疗站有药田,有的办有药厂,自采自制藏药,“赤脚医生”享受劳动工分加补助待遇。合作医疗站对辖区社员实行免费或半费治病。到1970年底,全县24个大队均按照县革命委员会的要求办起合作医疗站。各医疗站有“赤脚医生”少则1人,多则3至4人。1974年,全县“赤脚医生”增加到65名,站均2.7人。1976年,全县24个合作医疗站有12个是巩固和比较巩固的。1979年,双岔公社将全社的4个大队级合作医疗站集中到一起,组成联合合作医疗站,实行统一管理。到1982年,全县24个大队,有合作医疗站22个,占大队总数的87.5%,有“赤脚医生”47名。合作医疗在形式上有继续合作、部分收费,有个人承包,集体国家补助,有个人承包,保本吃利,国家补助等多种形式。1986年,全县有合作医疗站20个,占村委会总数的83.33%,有乡村医生19名,卫生员15名,在经费上采取“保本吃利”和“保本吃利加补贴”两种方法。乡村医生的补贴由国家和村委会共同负担,国家每人每月发给12元补贴,村委会补助300至500元不等。自合作医疗事业起步后,县委、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扶持。1974年,在郎木寺公社郎木寺大队召开了全县第一次合作医疗现场经验交流会。1976年11月,又在尕海公社尕秀大队召开了第三次合作医疗现场经验交流会。为提高“赤脚医生”医务水平,卫生部门经常在县医院、各乡卫生院举办“赤脚医生”学习班,1972年至1976年,多次派人去省、州举办的“中西医学习班”和医药院校学习。一些土生土长的当地农牧民,从“赤脚医生”成长为国家的医务专业干部,有的甚至成长为专家。合作医疗在防治地方病、多发病和建立三级卫生防疫网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曾被省、州、县有关部门多次表彰过的郎木寺合作医疗站,自成立至1980年10年间,接诊治病4万余人次,相当于一个公社卫生院10年的工作量。尕海公社尕秀合作医疗站经过10余年努力,成为合作医疗事业的一面旗帜。该站最初只有两名“赤脚医生”,曾一度扩展到8人,有房屋8间,简易病床6张,制药用粉碎机1台,X光透视机1台和一些常用医疗器械。他们采用藏、西结合以藏医为主方法治病,最多年份门诊量达4000余人次,住院200余人次,收入6000余元。尕秀合作医疗站自采自制藏药,藏成药最多时达100余种,他们还从四川购进原料,制成名贵藏药“珍宝丸”,疗效显著。截至1990年库存藏药材7000余斤。1976年尕秀合作医疗站被甘肃省卫生厅授予“全省卫生战线先进集体”称号,1982年11月,获“全省模范集体称号,1983年12月,获国家卫生部授予的“全国卫生战线先进集体”称号。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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