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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十一卷 卫生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286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卷 卫生志
分类号:
R199.2
页数:
24
页码:
345-368
摘要:
本卷记述了碌曲县卫生管理、防疫、卫生与保健的情况。
关键词:
卫生
碌曲县
卫生工作
内容
第一章 卫生管理
第一节 行政机构
一、碌曲县卫生局
1953年,碌曲县行政委员会设立医疗卫生组,管理医疗卫生工作。1955年碌曲县人民委员会设立文教卫生科,简称文卫科。1968年,碌曲县革命委员会在生产指挥部设立卫生组。1976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设立文教卫生局。1980年1月,碌曲县人民政府设立卫生局。
二、碌曲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碌曲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于1957年9月。1958年1月,各区政府相继成立了爱委会分会,县直机关各单位成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小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成立初期,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全县掀起了“除七害、讲卫生”高潮,时全县共成立“除四害”突击大队6个,突击小组达几十个。“文化大革命”前期,撤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70年代初,革命委员会对农村牧区的环境卫生和农牧民家庭个人卫生采取过有效措施并提出了些具体要求。把爱国卫生当做农业学大寨的一项内容来抓。1980年7月,县政府恢复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85年全县成立了73个爱国卫生领导小组。爱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1979年,根据甘南州委“各县爱委会办公室不设专职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的精神,配备办事员2人。
三、碌曲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1962年,碌曲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简称地病办。地病办设在县文卫科。地方病防治业务主要由县医院、各乡卫生院承担,有些较大的地方病普查防治由省、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派的民族医疗队承担,县防疫站建立后,主要由县卫生防疫站承担。1988年12月,县委决定将原中共碌曲县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移交县人民政府,称碌曲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为了防治一些顽固性地方病,县委、县政府临时成立领导小组,以促进专项地方病的防治。1994年,县政府调整了县计划免疫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了碌曲县结核病控制领导小组,组建了强化免疫协调小组等。
第二节 事业机构
一、碌曲县人民医院
1953年8月,碌曲行政委员会建立了巡回医疗卫生组。1954年成立了碌曲行政委员会卫生所。1956年,甘肃省卫生厅性病防治队和卫生厅工作队,甘南州派碌曲医疗组,在行政委员会卫生所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碌曲县卫生院。1959年1月,碌曲县与玛曲县合并,碌曲县卫生院改称为洮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洮江县址设在尕海,县医院在尕海设立了门诊部,住院部设在碌曲。1962年恢复碌曲县,改称碌曲县人民医院。1964年,县址由尕海迁回后重新选择了地址建设碌曲县人民医院,时有房屋(土木结构)1359平方米,其中门诊189平方米,住院部756平方米,药剂科294平方米,放射科84平方米,检验科36平方米,床位开放22张。1976年床位增至40张。1987年由省计委拨款修建了县医院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综合大楼。1995年,医院占地面积8100.50平方米,大楼面积2487平方米,房屋79间,其中住院部1500平方米44间,门诊部987.8平方米35间,锅炉房240.25平方米,业务用房2487平方米,非业务用房2885平方米,病床52张,实际开放36张。县人民医院为综合性医院,科室设置分为四类,职能科室有医务科、院办室、护理部、政工科、财务后勤;临床科室有住院部、病区护理部、门诊部包括外科、五官科、妇产科、中医科、理疗科;医技科室有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B超室、心电图室,其次有辅助科室。1995年,县人民医院共有职工53人,其中男25人,女28人;少数民族16人,占职工总数的32.08%,技术人员43人,占总数的81.13%,后勤人员10人。技术人员主治医师4人,主管检验师1人,主管放射师1人,主管护师2人,助理级17人,占39.53%,员级15人,占34.88%,未定职称3人,护理人员16人,占技术人员的34.88%,在护理人员中,主管护师2人,护师6人,护士8人。
二、碌曲县藏医院
碌曲县藏医院位于县城西端,占地面积9873平方米,1980年筹建,1981年竣工开诊。时仅有几间平房,12名职工,缺乏常用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种类少而数量不足。80年代后期有了较快发展,增设了B超、50毫米X光机、粉碎机、糖衣机和检验设备等现代医疗制剂器械。自1994年起争取资金103.45万元,新建成占地面积1850平方米的藏医门诊楼,改善了医疗条件。经过近10年的努力,藏医院已经初步具备了藏医医疗、教学、科研的条件,并能开展西医普通外科手术。到1995年,藏医院有房屋建筑面积3422平方米,造价143万元,各类设备价值20万元,固定资产153万元。救护车一辆,库存药品价值744343.41元。医院医疗分住院部和门诊部。住院部有病床16张,设有医疗室、医办室、护办室3个科室;门诊部设有妇产科、手术科(外科)、诊断室、放射室、药房等。同时在县城中心,双岔乡和贡巴村各设有藏医门诊1所。藏医院利用当地丰富药材资源,建有制药厂1所,制药厂设有制剂室和粉碎室,多年来坚持藏药自采自制自用,先后研制出各类常用藏药190多种,年生产1200多斤,其中“佐达丸”、“珊瑚二十五味丸”、“松石二十五味丸”和“仁青芒觉丸”等药品在甘南州县级藏医院尚属首创,经药检部门鉴定认为质量可靠,疗效较好。1995年诊疗20741人次,总收入310676.50元。1995年有专业技术人员31人,其中中级职称4人,助理级11人。
三、碌曲县卫生防疫站
碌曲县卫生防疫站1963年成立。1964年修建土木结构办公用房330平方米。1968年撤销卫生防疫站,卫生防疫工作由县医院、各公社卫生院以及后来建立的农村合作医疗组织承担。原修建房舍划拨给草原站,防疫人员分别调到县医院和各公社卫生院。1973年,恢复卫生防疫站,时有防疫人员6名,80年代,卫生防疫站从人员和装备两个方面不断得到加强,到1989年,全站共有职工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人,房屋面积372平方米。1995年有职工2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名,在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主治医师3人,其他为初级职称。各类专业干部中大专文化程度5人,中专14人。在专业技术人员中有藏族8人,回族1人,土族1人,少数民族占52.6%。内部设立的科室有:卫生科、防疫科、地病科、结防科、检验室、后勤科等。现占地面积8680平方米,建筑面积845.7平方米,配有冷链车1辆。
四、碌曲县妇幼保健站
碌曲县妇幼保健站1976年成立,初时仅抽调2名医务人员,因无固定办公地点和设备,到1979年工作还难以正常开展。自80年代起,妇幼保健站从各个方面得到了加强。1982年,甘肃省卫生厅拨款5万元,修建砖木结构房屋15间,建筑面积332.5平方米,同时充实了业务人员。1994年投资16万元修建了两层12间太阳能采暖办公楼,改善了医疗条件。到1995年,内部设有儿保科、妇保科、妇幼门诊部、妇幼第二门诊部,同时各基层卫生院配有妇幼专干1人。1995年全站有专业技术干部12人,其中藏族7人,占8.3%。文化程度大专1人,中专11人,主治医师2人,初级职称8人,护士1人。
五、基层医疗组织
县境内的基层医疗组织起步于1956年。1958年“人民公社化”,各公社都先后建立了卫生院。1995年,全县基层卫生院有7所,其中中心卫生院两所,各乡卫生院的基本情况是:郎木寺中心卫生院,成立于1956年,时称郎木寺卫生所。1995年有房屋建筑面积840平方米,病床12张、X光射线机1台、B超1台、电动洗胃机1台,职工13人,其中藏族10人,文化程度本科1人,大专1人,中专9人,初中2人,在专业技术人员中(12人),副主任医师1人,初级职称8人。双岔中心卫生院,1958年成立,时称双岔公社卫生院。1995年房屋面积720平方米,职工9人,其中藏族5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人3人,主治医师1人,初级职称4人。医疗设备有B超机1台,病床4张。玛艾乡卫生院,建立于1958年,1995年房屋建筑面积408平方米,职工7人,其中藏族2人,回族1人,专业技术人员主治医师1人,初级职称4人。西仓乡卫生院,建立于1957年,1995年房屋建筑面积475平方米,职工6人,藏族6人,专业技术人员主治医师1人,初级职称2人。拉仁关乡卫生院,建立于1958年,1995年有房屋建筑面积375平方米,职工4人,其中藏族3人,专业技术人员均为初级职称。阿拉乡卫生院,1958年建立,1995年有房屋建筑面积450平方米,职工6人,均为藏族,专业技术主治医师1人,初级职称3人。尕海乡卫生院建立于60年代初,1995年房屋建筑面积306平方米,职工7人,其中藏族6人,主治医师1人,初级职称3人。
第三节 合作医疗组织
50年代后期,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开始发展农村牧区的医疗卫生事业。1959年,全县大队设有卫生所11个,生产队设保健站95个。1970年,遵照中央“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的指示精神,全县农村牧区开始兴办合作医疗站,在合作医疗站工作的人员称“赤脚医生”。“赤脚医生”源于农村有医疗特长的社员,有的则是有一定文化基础,经过专业培训后从事“赤脚医生”工作。合作医疗经费由大队从公益金中抽取,其次是社员按人定额投资,合作医疗站有药田,有的办有药厂,自采自制藏药,“赤脚医生”享受劳动工分加补助待遇。合作医疗站对辖区社员实行免费或半费治病。到1970年底,全县24个大队均按照县革命委员会的要求办起合作医疗站。各医疗站有“赤脚医生”少则1人,多则3至4人。1974年,全县“赤脚医生”增加到65名,站均2.7人。1976年,全县24个合作医疗站有12个是巩固和比较巩固的。1979年,双岔公社将全社的4个大队级合作医疗站集中到一起,组成联合合作医疗站,实行统一管理。到1982年,全县24个大队,有合作医疗站22个,占大队总数的87.5%,有“赤脚医生”47名。合作医疗在形式上有继续合作、部分收费,有个人承包,集体国家补助,有个人承包,保本吃利,国家补助等多种形式。1986年,全县有合作医疗站20个,占村委会总数的83.33%,有乡村医生19名,卫生员15名,在经费上采取“保本吃利”和“保本吃利加补贴”两种方法。乡村医生的补贴由国家和村委会共同负担,国家每人每月发给12元补贴,村委会补助300至500元不等。自合作医疗事业起步后,县委、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扶持。1974年,在郎木寺公社郎木寺大队召开了全县第一次合作医疗现场经验交流会。1976年11月,又在尕海公社尕秀大队召开了第三次合作医疗现场经验交流会。为提高“赤脚医生”医务水平,卫生部门经常在县医院、各乡卫生院举办“赤脚医生”学习班,1972年至1976年,多次派人去省、州举办的“中西医学习班”和医药院校学习。一些土生土长的当地农牧民,从“赤脚医生”成长为国家的医务专业干部,有的甚至成长为专家。合作医疗在防治地方病、多发病和建立三级卫生防疫网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曾被省、州、县有关部门多次表彰过的郎木寺合作医疗站,自成立至1980年10年间,接诊治病4万余人次,相当于一个公社卫生院10年的工作量。尕海公社尕秀合作医疗站经过10余年努力,成为合作医疗事业的一面旗帜。该站最初只有两名“赤脚医生”,曾一度扩展到8人,有房屋8间,简易病床6张,制药用粉碎机1台,X光透视机1台和一些常用医疗器械。他们采用藏、西结合以藏医为主方法治病,最多年份门诊量达4000余人次,住院200余人次,收入6000余元。尕秀合作医疗站自采自制藏药,藏成药最多时达100余种,他们还从四川购进原料,制成名贵藏药“珍宝丸”,疗效显著。截至1990年库存藏药材7000余斤。1976年尕秀合作医疗站被甘肃省卫生厅授予“全省卫生战线先进集体”称号,1982年11月,获“全省模范集体称号,1983年12月,获国家卫生部授予的“全国卫生战线先进集体”称号。
第四节 医疗
一、医疗队伍
解放前,境内仅有一些为数不多的民间医务人员,这些人既是藏传佛教寺院的神职人员,又是治病的大夫。建政初期,少数医务人员随同工作组来到碌曲,后来,省州有关部门陆续派来医疗队为牧民免费治病。1954年、1955年碌曲县只有一个区卫生所的医务人员。1957年,医疗队伍发展到27人(编制28人),其中技术人员14人,基层9人,行政管理2人,勤杂1人,民族干部8人。1959年1月1日,碌、玛两县合并成立洮江县时期,全县有医务人员60名,其中高级医师2人,中级医士20人,初级职称36人,卫校学生19名,农村保健员216人。1962年恢复碌曲县,时全县卫生系统共有54人,其中西医师2人、中医师1人,医士13人、护士4人、药剂士2人、助产士2人、检验士1人、护理员11人、保健员12人、X光技士1人、行政管理5人。初步壮大的医疗队伍受到了精减机构人员的冲击。1962年,全县卫生系统精减22人,占人员总数的4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7人,初级13人,行政2人。在精减人员中,有20人为专业技术力量。1964年国家分配我县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11人。1965年,全县医务人员总数增长到53人。1969年为73人,但是到1975年,医务人员总数回落到64人,1975年到1977年3年仅增加1人。1978年8月9日,县卫生局向甘南卫生局、州委组织部写出了《关于碌曲县医务人员急剧减少要求补充的报告》。到1978年8月,全县医务人员减少到58人,其中有11人不能独立工作,要求外调的25人,年老多病的18人,县人民医院大夫、护理员仅有10余人,自1969年至1978年8月10年间,全县调往外地的医务人员达46人。到1979年6月,医务人员总数开始回升,全县卫生系统共有职工84人,其中行政、工勤人员13人,专业人员71人。在专业技术人员中,西医师13人,西医士32人,护士2人,护理员15人(其中文盲4人,半文盲2人),检验士2人,药剂士1人,中医士3人。专业人员中,外省籍21人,占总数的29.7%,本省州外籍30人,占医务人员总数的42%,本州外县籍10人,占14%。外籍业务人员占86%。在71人中,藏族14人,占医务人员总数的19.8%,回族9人,占12.7%,女27人,占38.4%。1985年,全县卫生系统职工发展到129人,其中技术人员106人,占职工总数的82%,护士26人,医护比例为3∶1。1995年,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6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8人,助理级65人,初级39人,未获职称的37人。县级各医疗单位有技术人员110人,其中藏医30人,西医80人,分别占县级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7.3%和72.7%,在乡级医疗单位中的51人中,藏医34人,西医17人,分别占乡级总人数的66.7%和33.3%。1995年,卫生系统人员的学历状况为大学本科3人、大专18人,中专119人。
二、医疗业务
50年代,由于医疗机构尚处于创建时期,医疗设施简易,人员少,仅能防治一般性疾病,开展治疗常见病门诊。1954年,门诊治疗6555人次,其中初诊2880人次,复诊3675人次。门诊人次中藏族3805人次,回族1250人次,汉族1500人次。1955年治疗8213人次,初诊2928人次,复诊5285人次,其中藏族4221人次,回族828人次,汉族3164人次。1959年洮江县统计数据,全年治疗132780人次,其中治疗感冒2896人,百日咳105人,脊髓灰质炎92人,小儿肺炎147人,斑诊伤寒3人,麻疹286人。恢复碌曲县后的1963年,门诊17896人次,初诊6034人次,复诊1186人次,出诊651人次,其中汉族6528人次,藏族9372人次,回族1996人次。门诊数中内科4678人次,外科2124人次,小儿科3582人次,妇产科1127人次,眼科502人次,耳鼻喉科658人次,皮肤科561人次,中医科(包括针灸)3865人次,其他799人次。全年住院治疗73人,其中藏族47人、汉族15人、回族11人。60年代,医疗卫生系统的整体水平随着技术力量的加强而有所提高,医疗条件也较之50年代大有改善。1960年4月,县人民医院大夫贾进禄对藏族干部齐加木措成功地进行了腰椎接融手术,把自己二寸长的胫骨移植在藏族同胞的身上。鉴于碌曲县交通不便,卫生条件基础差,为了治疗更多疑难病症,减轻人民疾苦,1964年,省州卫生行政领导机关将碌曲县人民医院作为重点医院予以加强,当年调配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11人,增添了新设备,同时选派了部分在职技术人员赴省医院专科进修,从而使一些过去不能治疗的疾病得以及时抢救治疗。1964年,双岔卫生所成功地完成了4例难产手术及其他手术,拉仁关乡卫生所抢救了123名中毒病人,使其全部脱险。针对境内地域辽阔,居住分散,几个基层卫生所难以担负乡村医疗任务的情况,1964年,进一步加强普及了农村保健网,培训和复训了保健员,除拉仁关、郎木寺乡外,其他各乡社实现了社社队队都有保健员和接生员,时全县共有保健员和接生员91人,经过集中训练,门诊实习,他们大都掌握了30种以上普通药品性能和使用剂量、20多个针灸穴位和新法接生等技术以及肌肉、皮下注射,双岔乡的一些保健员能熟炼地进行静脉注射。70年代初,全县医疗卫生工作的特点是农牧区基层医疗组织的业务力量得到了加强,卫生管理部门落实毛泽东“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把一批大专院校毕业的医务人员充实到基层卫生院,同时对5个公社卫生院进行了装备。全县7个公社卫生院,有两个能开展中小型外科手术,如郎木寺卫生院,几年门诊病人达35000人次,住院治病650人次,抢救危重病人111例,实施肝包虫、胃切除、肠梗阻、宫外孕、阑尾炎、结扎等手术89例。7个公社的42名医务人员中,除留1至3人坚持门诊外,其余人员全部深入基层巡回医疗,防病治病,帮助培训赤脚医生。1972年,县卫生局选派了7名医务人员、3名赤脚医生分别到省“中西班”、兰医一院学习。1981年,全县治疗病人52793人次,其中县医院收住病人502人次,内科252人、外科106人、儿科78人、妇产科53人、其他13人、各种手术38例;郎木寺中心卫生院全年门诊5400人次,收住病人246人次。1985年,医疗部门门诊52960人次,超额完成11.49%,住院810人次,超额完成3.84%,其中县医院门诊22489人次,住院488人次,治愈率78.8%,好转率14.13%。总床工作日数3867天,病床周转12.2次,平均住院7.92天,共做各类手术69例,做各类治疗35000人次,医技科室完成各种检查3469人次,其中X线检查1307人次,化验2162份标本。县藏医院门诊7992人次,住院76例。郎木寺中心卫生院门诊6163人次,住院241例,治愈225例,治愈率94%,好转率3.73%,病死2例。1985年有病床18张,病床使用率22.6%,病床周转134次,做手术47例。1990年全县诊治患者44648.3人次,其中门诊43411.3人次,住院治疗1237人次,治愈率85%,好转率11.3%,死亡率1.5%,诊断正确率91%,实施手术490人次,感染为零。县医院在郎木寺、双岔、阿拉巡回医疗40余天,治疗800多人次。1995年全县治疗病人总计64498人次,其中门诊63238人次,住院1260人次。县藏医院开设的第二门诊和贡巴门诊部累计增加门诊7270人次。为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水平和操作现代医疗器械能力,卫生行政部门每年都派出一定数量的医务人员到省内外的医药院校或大医院进修。据有关资料显示,1985年,为加强藏医人材培养,县卫生局选送9人分别赴四川、西藏学习,县藏医院负责培养了6名基层藏医。1990年,县医院选送3名主治医师、1名五官科医士、藏医院选送2名进修化验、放射的人员赴省城学习。1995年选送的10人中,其中外科3人,心电图1人、检验1人、口腔科1人。
三、医药管理
1985年7月1日,《药品管理法》在全国实施执行。为了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县卫生局组织成立了“碌曲县药品管理小组”,在全县学习宣传《药品管理法》,录制宣传磁带一盘,利用有线广播和宣传车广泛宣传,发学习材料300余份,做到业务人员人手一册《药品管理法》,提高了公众法制观念,并能在实际工作中遵法守法。在县药品管理小组和县卫生局的检查督促下,全县各医药、医疗单位对药房、药库进行彻底清查,并将清查出的伪劣、霉变失效药品经有关技术人员鉴定、卫生局审批后,由卫生局统一监督销毁,清理销毁伪劣药品100余种,价值3222余元。同时对药房药库进行整顿,统一药品的保存方法,使药品管理工作有了很大进步。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对县医药公司经营药品的非营业人员进行命题考试和健康检查,县医院和藏医院制剂室经州药品检验所审查合格后,颁发了《制剂许可证》,做到合法生产制剂。为了使寺院僧侣行医合法化,县卫生局会同县民族宗教局于12月份对西仓、阿拉等寺院的81名行医僧人进行藏医业务考试,对8名合格人员颁发了《乡村业务证》,从而有效的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药品管理法》的具体标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质量监督检查,1988年6月,对碌曲县的药品监督员进行补充。并按州卫生局《关于开展药品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派人配合药检所药检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县医药公司的各类中、西药品进行2次全面检查,并对“四无药品”、霉变虫蛀、鼠咬药品、过期失效药品等总计品种达53种,数量568公斤,价值达1978元,分别进行登记处理。对甘南制药厂生产的8种不合格药品进行退货处理,对毒麻药的管理按1979年颁发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细则》执行,由使用医生具体掌握,未发生使用管理上的事故。1986年以前,碌曲市场药品,主要通过县药材公司管理控制,几乎没有外地商贩,当地群众的采集的药材,大部分被医药公司收购。随着农牧村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药材买卖趋向社会化,因此,药材的管理以市场调解为主。同时,一些外地医生进入碌曲行医,对此,县卫生局采取严格切实可行的措施,既保护了外地行医者的合法权益,又对无证行医、无证件推销药品的药商,严格进行管理,从而保障了医药质量,维护了广大患者的利益。
四、医疗设备
民国时期,境内医疗由寺院开展,设备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医疗设备缓慢增添,就病床来说,最初仅有几张,1959年的洮江县拥有90张。1965年,恢复后的碌曲县仅有病床57张。1969年病床数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时床位数为113张,1975年117张,1981年1233张,1985年139张,1990年90张,1992年139张。到1995年,全县拥有X光机8架,其中县医院、县防疫站各有两架,显微镜11台,其中县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各2台,县防疫站4台,消毒设备13台,冰箱6台,其中县防疫站4台,B超4架,其中县医院、县藏医院、郎木寺卫生院和双岔卫生院各1台,洗胃吸痰器3台,为县医院、郎木寺卫生院、县防疫站所有,心电图3台,县医院、双岔卫生院、县防疫站各1台,产床4张,郎木寺、双岔两所卫生院、县防疫站、县藏医院各1张,县医院和县藏医院各有救护车1辆。
第五节 免费、公费医疗
一、免费医疗
解放前,碌曲县缺医少药,农牧民群众有病就就去求神拜佛,寺院虽有藏医,但大多数人的疾病仍然得不到医治,由于高寒阴湿,到解放初,境内各类疾病流行十分严重。解放初,党和政府为解除少数民族的疾苦,组织防疫队、医疗队深入基层为藏族农牧民免费治病。县境内的免费治疗始于1952年。据统计,1954年全县免费治疗4771人次,其中治疗慢性传染病706人,五官病142人,性病346人,结核病13人。据不完全统计,1955年免费治疗5558人次,治愈70%,当年仅在郎木寺地区就免费治疗4362人次,开支免费医疗款8839元,双岔、西仓部落的土房帐房免费治疗1196人次。在1955年前后,医疗队对全县少数民族基本上全部免费治病。1957年免费治疗13319人次,免费金额7929.99元。当时全县有农村人口11720人,平均每人至少免费治疗1次。1958年免费治疗10260人次,免费金额6670元。1959年免费治疗119908人次,免费金额达12万元。1960年免费金额173733元。1961年免费金额195730.54元。1962年6月8日,碌曲县人民委员会做出了《关于对少数民族免费医疗款使用的具体规定》,其中第五条内容为“当地藏民群众均实行收、减、免三种办法。对劳动力强收入较多、生活基本富足的户,一律收费;对劳力少,家庭人口多、生活不甚富足的藏族群众可实行减费(30%~50%),对劳力收入特别少,人口多经济上实在困难者,给予全免治疗。对当地回、汉民社员群众,原则上采取收费,对个别经济特别困难的住户,如鳏寡孤独等依据情况减免治疗。据统计,1962年,郎木寺卫生院免费治疗8026人次,免费金额5000元。1963年,上级拨给碌曲县少数民族免费医疗款44000元。1964年免费治疗27859人次,社会免费金额35000元。”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国家取消了每年拨付的少数民族免费医疗款。此后,贫困群众住院治病拖欠的治疗费,由民政部门从救济专款中经医院予以补助,1982年,该补助取消。
二、公费医疗
1952年10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医开始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享受公费医疗,医药费由财政核拨,实报实销。1957年实行标准定额,每人每月18元。为了解决在甘南工作职工家属的医疗减免问题,1963年,甘南州人民政府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对在纯牧区工作的(随干部居住的城镇户口的直系亲属)碌曲、玛曲县职工家属医药费减免70%。70年代,公费医疗实际执行数大幅度超出规定数。1977年,全县应支出数为11000元,实际支出40009元,超支29000元,这不但增加了地方财政负担,也挤占了卫生事业费,对卫生事业的发展影响很大。1978年12月,县卫生局发出了《关于认真整顿和加强公费医疗的通知》,决定从1979年1月起,将公费医疗预算定额每人每年18元提高为每人每年25元。《通知》要求各医疗单位改变原来记账治病的办法,一律收取现金。1979年3月,碌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碌曲县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随着改革的深入,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使公费医疗管理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县财政局、卫生局和劳动人事局于1994年9月联合推出《碌曲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规定门诊医疗实行定点门诊、定额限制、限额控制、节余留用、超支自负的办法。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医药费定额、限额标准为工龄10年以下,每人每月4.50元,年定额45元,年限额80元;工龄11年至20年,每人每月6元,年定额72元,年限额100元;工龄21年至30年,每人每月7.50元,年定额90元,年限额120元;工龄31年以上,每人每月10元,年定额120元,年限额150元;退休职工每人每月13元,年定额156元,年限额200元;离休职工,每月17元,年定额204元,年限额300元。有城镇户口应享受家属医疗费减免的职工直系亲属每人每月定额3元,年定额36元;独生子女每人每月4元,年定额48元。住院费管理,凡需住院治疗的患者,须持办理财政和卫生部门核发的公费医疗“就诊卡”,职工住院报销档次为工龄20年以下,1000元以下报销80%,1001至3000元,报85%,3001元以上报90%,工龄21年至30年及退休职工,1000元以下报85%,1001至3000元报90%,3001元以上报95%;离休职工实报实销。享受家属医疗费减免的家属住院费按50%报销,独生子女按60%报销。对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老红军及享受公费医疗的公伤、癌症、烈性、急性、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费实报实销。
第二章防疫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一、鼠疫
鼠疫是由鼠类动物传染给人的发病快、死亡率高的烈性传染病。据《鼠疫》(纪树立主编、1988年6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一书介绍,碌曲县在1905年、1910年、1923年、1929年、1930年、1932年、1940年均有疑似鼠疫病的流行,病例少则数人,多则40余人。解放前西仓寺院亦有类似鼠疫的流行病例。据《甘南州卫生志》介绍,1940年8月中旬至8月底,因剥食旱獭引起鼠疫,受传染的3人全部死亡。1961年甘肃省自然疫源调查队在碌曲县双岔公社大庄村背后的山坡上捡到自毙旱獭1只,从其骨髓中分离出鼠疫杆菌一株,从而以科学方法证实该地为鼠疫自然疫源地,判定疫病地面积458公顷。自1961年至1976年10年间,党和政府组织科学工作者先后进行过7次灭獭拨源工作。经过努力,到1985年,自然区旱獭密度由原来的0.15只/公顷降到0只/公顷,盗洞率由开头的48.58%降为零,1986年,双岔乡大庄485公顷疫源地正式通过国家和省级考核验收,达到了“稳定控制”标准。1988年在1987年对疫源监测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为时2个月的灭獭拨源和鼠疫监测。达到“稳定控制”标准以后,防鼠工作侧重于源区监测,1987—1995年监测工作每年都在进行。1994年,监测范围扩大到甘、青、川边界一带,监测结果表明,大庄自然鼠疫源地及甘、青、川边界地带的鼠疫疫情基本得到控制。达到“稳定控制”标准以后,县委、县政府继续重视对防鼠工作的领导,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与县卫生防疫站,不间断地进行以“三报(报死旱獭、报不明原因的高烧病人、报原因不明的急死病人)三不”(即不剥食旱獭,不接触病死旱獭、不猎獭)知识为中心内容的宣传教育,使防鼠疫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麻风病
1.麻风病在碌曲的流行。麻风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病程较长,尚无特效疗法。麻风病曾在全县7个乡的45个自然村流行,系甘肃省麻风病高发地区之一,其中双岔、西仓、阿拉3乡属于甘南州8个重点发病乡之列,以双岔乡为发病人口最多。据了解,双岔乡在民国三十年(1941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60年代末的30年中,19个自然村中有18个自然村有麻风病流行,30年累计死于麻风病111人。尕丁关村南木交一家4口均死于麻风病,二地村其毛他一家4口患麻风病,3人死亡,所剩一名幼女在解放后被政府收住麻风病院治疗。碌曲县城以东的洮河沿岸地区流行麻风病由来已久。据有关资料介绍,历代以来,甘南藏族群众多有往返于印度经商和从事宗教活动,而印度是世界上麻风病高发国家,屡有被传染者返回。民国时期,国民党反动派地方军阀对麻风病人实施枪杀、活埋等惨无人道的灭绝政策,致使部分藏族患者凭借语言与生活习俗相同而流入夏河、碌曲县的半农半牧地区,先是流浪,继而定居。关于双岔乡麻风病的流行,境内洮河沿岸有种传说:在很早的时候,部分地区发现麻风病患者便要驱逐出部落,双岔就是那些被驱逐者的聚积生活区,日益增多的麻风病患者生儿育女,一代一代延续下来。麻风病大量流行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封建迷信是麻风病大量流行的思想基础。人们认为,患麻风病是“神灵的惩罚”或“鬼怪作崇”,所以麻风病人死后只能水葬,不能天葬升天,患者与家人同吃同住,讳疾忌医,死后尸体投入洮河,任其漂流,死者的衣物由亲友穿用,为麻风病的流行传播创造了条件;其次是境内本来地处高寒,四季潮湿,加之群众居住的土木结构房屋多是高大而封闭,阴暗潮湿,光线不足,不通风,空气不畅,人畜同居,为病菌的生存提供了条件;再次,麻风病的传染多在体质差、抵抗力弱的情况下发生。据1971年6月调查,从1941年至1970年先后死亡的111名患者,贫下中农达94人,占死亡人数的84.68%;1971年有患者53人,其中贫下中农44人,占83.54%,土官头人等富裕户没有患麻风病的患者,由此可见,贫困也是麻风病传播的条件之一。从发病年龄上看,一般在20岁左右,被传染者多在身体发育尚未成熟的少年儿童时期。据统计,从1949年至1987年底,全县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170例,其中男102例,占60%,女68例,占40%。藏族发病169例,占99.4%,回族1例,占0.6%;牧民164例,干部及工作人员2例,和尚3例,学生1例。确诊前病期3年以内者62例,4—6年者72例,7—9年者19例,10年以上者17例,发病年龄以19—40岁者居多,共137例,占80%。报病发现96例,普查55例,线索调查发现17例,普通门诊发现2例。
2.麻风病的防治。党和政府十分重视麻风病防治工作,四十多年来,省、州有关部门在物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业务上具体指导,县委、县政府将防治工作纳入总体规划,提出把防病治病同治穷致富目标结合起来的方针,每年召开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采取多种措施积极防治。解放以来,应用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先后采取普查线索调查,疫点调查、高危人群调查及报病等多种形式,边发现边治疗。共开展过滤性普查两次,累计调查21000多人次,线索调查及迁回性调查始终未断,累计调查12000人次,特别是1982年以后,建立了以院外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体系,建立健全了基层防治网。1987年以前对患者采取以单疗为主,1987年以后全面实施联合化治疗。使治疗覆盖率达100%,规划率100%,治愈率达93.75%。与此同时,自1987年以后,还对所有麻风病人每年进行临床、细菌监测复查,对其家属与高危人群进行体查,累计检查达4500多人次。由于人民政府的积极防治,麻风病在境内流行范围从解放初的7个乡45个自然村(占自然村数的47.8%)缩小到1969年的34个自然村(占自然村数的35.78%),1991年底缩小到2个乡的3个自然村,下降幅度为91.2%,1992年底以后流行范围缩小为零。
三、麻疹
麻疹是危害儿童的传染性疾病。1955年5月至6月间,双岔土房发现麻疹流行,碌曲卫生所组织巡回医疗小组前往防治,在21天内扑灭了麻疹流行。据统计发病人数203人,其中男188人,女15人,死亡8人。1962年至1963年间先后发生麻疹病人21人。1974年,全县发生大面积麻疹流行,自4月下旬从郎木寺公社开始发现麻疹,迅速波及全县,至8月上旬共发现麻疹病患者170例,其中死亡6例。1979年部分牧民赴青海塔尔寺朝拜受传染,引起麻疹流行,全县发生304例,死亡7例,主要发生在尕海、双岔两个公社。1981年,部分牧民去西藏朝拜染上麻疹,途中患病8人,死亡1人,这次虽未造成大面积流行,但在6个公社均有零散流行。1983年5月,双岔公社毛日、电塘两个生产队发生麻疹流行,毛日队发病21人,死亡2例,电塘队发病29人。1983年全县发生麻疹142例。
1985年4月,玛艾乡花格村发现4例麻疹病人。麻疹的防治,自50年代起步,80年代进一步加强,县卫生防疫站坚持做好麻苗接种,使麻疹自80年代后期起,再未发生过较大范围的流行。从历年监测麻疹抗体水平看,抗体阳性率及平均抗体滴度均比较高,机体已形成了有效的免疫屏障。
四、结核病
结核病即肺结核在县境内的调查防治,始于70年代中期。1975年4月份以前在全县进行了结核菌试验,全县共检查898人,观察790人,阳性者164人,阳性率达20%,1984—1990年先后进行过6次调查,其中规模较大的普查、线索调查达4次。1984年查出阳性病人19人,复查17人,复查率89%,其中阴转12人,阴转率为63.12%,复阳5例,复阳率26.31%,死亡2例,占10.53%。1985年查出阳性病人25人,复查22人,复查率86%,其中阴转15人,阴转率为60%,复阳7人,复阳率为26%。1987年对全县三分之一人口进行结核病线索调查,共查出可疑病人158人,同时对双岔乡部分村的1520人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确诊病人23人。1988年全县4个结核病点的6000余人进行了线索调查,拍片29人,痰涂20人,并对1987年查出的23人进行了规则治疗。1989年再次对全县三分之一人口进行结核病人群线索调查,调查人数为8851人,调查发现可疑病人36人,呈阳性病人2例,诊断I组结核病人2例。同年9月,县卫生防疫站组织结核病复查小组到双岔乡进行了为期8天的复查,1987年确认的23例中有一例死亡,复查率为90.90%。1990年8月中旬,由10人组成的结核病普查小组到阿拉、双岔两乡进行了为期10天的结核病普查,共了解线索病人78人,胸部透视68人,拍片18张,查痰54份,其中查出阳性痰片7张。90年代,结核病防治得到了进一步重视。1994年,碌曲县被列入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防治结核病项目的县之一,县政府成立碌曲县结核病控制领导小组,制定了《碌曲县控制结核病实施方案》,县卫生防疫站成立了结核病防治组,开办了结核病门诊部,并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防治专干进行了培训。1994年7月1日,结核病控制项目正式启动,截止11月底,共接诊103人次,胸透103人次,痰检59人份,其中初次涂阴4人份,复治涂阳7人份,涂阴6人份,共接受治疗病人20人,项目实施组到双岔乡设诊治点。1995年完成就诊病人177人,胸透177人,痰检103人,拍片42人,查治肺结核病人17人,临床治愈12人。
五、细菌性痢疾
细菌性痢疾是境内常见的消化道传染病之一。该类疾病是由于卫生条件差、食物污染或变质等因素引起的传染病。据有关资料显示,1958年,全县曾一度流行细菌性痢疾,先后发病340人次,7名小孩因未及时治疗而死亡。1981年全县发生182例,县医院和各乡卫生院住院病人中细菌性疾病患者101例,死亡1例。1982年共发生353例,占同年流感、百日咳、麻疹、传染性肝炎、猩红热等6种病1134例的31.84%,发病率1.13%。1984年,全县发生1329例传染病,其中痢疾316例。1985年发病114人。1970年至1989年20年间,全县发生细菌性痢疾3469例,发病率为792.91/10万,死亡20例。1991年至1994年共发生114例。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增强了预防意识,细菌性痢疾的发病率明显下降。
六、百日咳
百日咳在境内的流行性发生,以1975年为甚,1984年其次。1975年2月,玛艾公社发现百日咳病人,后相继在全县流行,其中以双岔公社毛日大队发病人数最多,截至6月24日,共发生百日咳病人177人,死于合并肺炎1人,青禾大队发病85人,死于合并肺炎3人。毛日大队177人中有168例为15岁以下少年儿童。1984年全县发病38例,其中玛艾乡红科大队发生百日咳32例,死亡3例。1985年以后,经过以百白破三联疫苗等药物预防接种,全县再未发生过大面积流行性发病。
七、伤寒
解放前至20世纪50年代的发病情况,因无记载而没有确切数据,1959年,医务人员预防注射伤寒疫苗,计2831人,使伤寒发病率由93%降到65%,劳动出勤率由65%提高到98%。1960年,是自1954年以来疾病流行最严重的一年,1至2月份以伤寒、流感、痢疾最为突出,发病人数达1210人。自此以后,由于积极预防,伤寒均未有较大的流行性发病。1986年至1995年,全县累计伤寒发病27例,其中以1992年发病率较高,全年共发生伤寒病患者14例。
八、天花
在县人民政府建立以前,天花在境内广泛流行,危害甚烈。民国十九年(1930年),双岔地区的恰日、大庄、九尼、二地等村庄天花流行,仅二地一个村就发病62人,其中死亡42人。解放后,通过对牧民儿童免费种痘,控制了天花的流行。
九、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感冒是境内的常见病。由于高寒阴湿,特别是冬春季节,气候变化无常,流行性感冒时有发生。据记载,1958年了2月、3月、9月、10月间全县各公社的村庄部落均有流感发生,卫生医疗机构组成巡回医疗小组,先后扑灭流感880人次,其中死亡2人。1959年,全县患流感病者2896人次。1978年11月,碌曲县城关中、小学部分学生患流感,卫生防疫部门对912名学生投服钙克斯片防治,控制了疾病传播。1980年1月,县城暴发流感,前后历时20余天,总发病人数达951人(不完全统计),占当时县城总人口的43.23%,在发病人群中,中、小学学生最多,占发病总人数的673%,其次是干部职工,占21.5%,再次是家属和学龄前儿童,占11.23%。1982年,县直机关发生流感,有病人575人,其中1—3月龄幼儿发病362例,10—11月龄幼儿发病213例。1983年为810例。1984年县城流感102例。
第二节 地方病防治
一、地方性甲状腺肿大
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简称地甲病。地甲病在境内分布较广,洮河沿岸的西仓、双岔和阿拉3个乡较为严重。解放前,地甲病长期存在,对牧民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患者丧失劳动能力和语言能力,甚至连生活不能自理。有的家庭全家患有这种疾病。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地甲病防治予以高度重视,先后进行过多次调查与抽样调查和普查,掌握第一手资料。1955年调查到甲状腺肿大病人125人,至1956年治愈16人。60年代起开始大范围的普查,较大规模的防治从70年代起步。70年代先后进行过四次普查,据统计,1972年,全县共有地甲病患者351人。1973年,卫生防疫部门在县直机关干部和家属中对地方性甲状腺肿大进行详细调查,在受检的854人中检出患者256人,占受检人数的29.9%。1974年,县地方病防治小组利用两个月时间,基本摸清了阿拉公社、双岔公社的洛措大队、拉仁关公社的唐科大队患地甲病情况,共检查2759人,患病人数达846人,其中阿拉公社患病人数524人,双岔公社洛措大队患病人数226人,拉仁关公社唐科大队患病人数96人,患病率依次为35.9%、27.93%、19.5%。洮河下游患病率高于洮河上游。发病率最高的是阿拉公社的吉扎生产队,为68.1%。1980年8月,先后对阿拉、双岔两个公社、西仓公社贡去乎大队、碌曲县中学、城关小学等9个学校和部分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及家属3170人进行地方性甲状腺肿大抽查,查出患者1470人,占调查人数的46.43%,其中男性患者占40.27%,女性占59.73%。其中阿拉公社成人患病率居第一位,双岔公社其次,各地在校儿童发病率普遍偏高。1981年全县普查6505人,查出患者2564人,占普查总数的39.42%。1984年在全县普查地方性甲状腺肿大患者,受检11058人,查出地甲病患者1191人,总患病率为10.77%,较1980年下降21.72%。缺碘是地甲病产生的主要原因。地方病防治小组在对患者采取注射碘油,投放碘片方法治疗的同时,在全县推广食用加碘食盐。1974年,阿拉、双岔、西仓3个公社加碘量为万分之一,牧区公社与县城加碘二万分之一。自1982年7月份起,供销社坚持出售加碘盐,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督促检查,随后指定专人进行碘盐监测。至1984年,地甲病患病率大幅度下降,1985年12月,经州地甲病考核验收工作队抽查验收,患病率下降到4.35%,达到了控制标准。1986年对607人进行抽查,患病13人,占2.14%。从此以后,地甲病防治工作主要是加强对全民食用碘盐的监测和管理,1995年,在做好该项工作的同时,对阿拉、双岔和西仓、县城7~14岁的750名儿童甲状腺肿大现状及碘油胶丸投服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我县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28.61%,患病率为10.8%。甲状腺肿大及患病率有明显回升趋势,其原因主要是牧业用盐冲击市场,其次是销售的食盐碘浓度不足。
二、大骨节病
大骨节病是一种全身性软骨变形的地方性骨关节病。碌曲县的大骨节病主要分布在洮河沿岸的西仓、双岔和阿拉3个乡,这3个乡与卓尼县的藏巴哇、扎古录、柏林乡为甘南州大骨节病的主要病区。大骨节病的防治起步较晚,1977年,在甘肃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的协助下,州县地方病医务工作者普查时,在阿拉、双岔和西仓3个乡查出疑似大骨节病患者237例。1979年县防疫站对47例患者进行拍片,1980年在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协助下,初步确诊为大骨节病。1981年省地方病研究所大骨节病防治队和州、县卫生部门对一些重症病人进行了调查,同时对双岔、阿拉乡5个自然村的368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共查出大骨节病患者152例,检出率为41.30%,拍片161人,查出大骨节病患者75例,检出率为46.57%,其中女性高于男性,分别为101例和51例。1983年8月省地方病研究所普查确定,分布在西仓、双岔、阿拉3个乡的大骨节病患者共272人,患病率分别是西仓1.8%,双岔5.42%,阿拉10.04%,平均5.61%。普查队还抽拍15岁以下青少年右手X线片65张,检出阳性病人19例,检出率为29.23%。1985年,再次对39个自然村的6480人进行了大骨节病普查,实检6046人,受检率为93.3%,患者514人,患病率为8.5%,患病人数比1983年增加242人,普查同时还对病区3~13岁儿童拍片74张,可疑病人9人。1986年,县防疫站在州站协助下,对双岔、阿拉两乡的31个自然村进行了普查,其中双岔乡普查15个自然村,3005人,实查2822人,普查率达93.91%,查出大骨节病人219人,患病率为7.76%。阿拉乡共查16个自然村2137人,实查1993人,普查率达93.26%,查出大骨节病人225人,患病率占11.28%。根据全国大骨节病科学考察经验,为防治大骨节病,从1983年8月起,开始对病区15岁以下儿童和病人制服亚硒酸钠片,为了做好防治工作,县卫生局与乡村医生分别签订了“防治大骨节病责任合同书”,县地病办和卫生防疫站为监督单位。“合同书”规定成年病人每次3片,10岁以上儿童每次2片,9岁以下,6个月以上每次1片,10天一次。必须送药到手,服药到口。乡村医生每月报酬8~10元不等,对投服率高者每月奖励4元。据统计,1984年投药110268人次,发放报酬1059元,奖励156元。1985年病区15周岁以下儿童及病人3237人,共投服116532人次。1987年,病区15岁以下儿童2801人,病人514人,服药者3315人。自1987年下半年起,改10天投服1次为1月投服1次,全年应投服73921人次,实际投服58363人次,投服率为78.95%,1990到1992年采取对大骨节病监测点实施监测防治。1993年共投服亚硒酸钠片2210人次,投服率98.98%,经考核,基本达到预防目的。
三、性病
性病俗称花柳病或干气病。在漫长岁月里,由于陈规陋习的影响,性生活紊乱,使此病得以蔓延,由于缺医少药,一旦染病只好任其恶变,造成生育能力低下,婴儿成活率下降,成为历史上影响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的主要疾病之一。在解放前至20世纪60年代前期,性病为境内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地方病之一。1954年,碌曲县卫生所就开始调查诊治性病。1955年,碌曲县卫生所采用洧西林、金必碘石霸等药物共治疗性病患者111人,其中梅毒84人,淋病27人。1956年采用苏联方法治疗性病100余人。1957年,卫生部门组成4人性病调查组,在第二季度进驻郎木寺斯日卡哇部落进行化验、物理诊断调查,以求得掌握可靠数据的性病发病率。全年安排治疗120人。1959年,州卫生防疫部门对来自德乌鲁市与洮江县部分地区198名藏族牧民做康氏沉淀试验,其中呈阳性的106例,发病率为53.53%,1959年,全县显发性梅毒占到调查人数的5.0%,防治3428人。同年10月县卫生局组织一支性病防治队,先后在尕海、阿木去乎防治,至年未治疗5000余人。1960年在阿木去乎、西仓、双岔、科才4个公社进行性病检查8672人,治疗病人1761人。1961年又发现梅毒患者36人。1964年,省卫生厅派来民族医疗队,对双岔、玛艾、阿拉3个公社重点进行了性病普查治疗和麻风病流行调查,共调查5427人,占3个公社总人口的80.8%,检出性病患者643人,其中患梅毒544人,患淋病99人,选点调查的双岔公社受检2370人,抽血化验1113人。确诊性病患者为266人,患病率31.2%。在调查诊治的同时,政府在群众中大力宣传婚姻法,提倡一夫一妻制,开展移风易俗教育,亦使性病传播得到控制。自60年代后期,性病通过治疗逐年下降,不再成为境内的主要地方病。
四、布氏杆菌病
布氏杆菌病简称“布病”,牲畜是布病主要传染源。全州布病普查始于1958年,70年代至90年代,碌曲县又先后进行过几次普查和调查。从发病的总体情况来看,牧区发病率最高,半农半牧区次之。牧区的女性发病率又高于男性,碌曲县牧区男性发病率为2.39%,女性为5.79%。原因主要是牧区直接接触牲畜较多的挤奶等劳务均由妇女所承担。1972年,全州人类布病普查发现,碌曲、玛曲、夏河三县共有布病患者1075人。1982年9月,县卫生防疫站对县城有关畜产品屠宰人员及玛艾大队、加格大队留守冬房帐圈的部分老人和学生165人进行检查,检出阳性病人34人,占检查人数的21%,其中男18人,占阳性率53%,女16人,占阳性率46%。1993年,县卫生防疫站采取询问症状、检查体格、布病皮试筛选方法,对可疑及皮试阳性者采血作血检(SAT)试验,综合对双岔乡、玛艾小学及县藏族中学的学生人群256人进行诊断,检出病人39人,患病率3.99%,查出玛艾小学患者1人,藏中学生皮革强度大,感染率高,血检(SAT)阳性5份,且均有临床表现,双岔乡的感染率最高,其病因可能是人畜接触机会较多。布病的防治始于50年代,进入80年代后,广泛开展了防治宣传,加强防治措施,在病区采取以注射布氏杆菌疫苗、投服布病药丸,气雾免疫及多种中西、中藏医综合疗法。1972年,州畜牧兽医站主持,州卫生防疫站参加组织的工作组,对碌曲县尕海公社的加仓、前进、郎木寺公社的贡巴、波海、尕尔娘等大队及李恰如牧场的人和牛、羊全部进行了羊型五号苗的气雾免疫。加强对牲畜有病的防治,切断传染源,是防治人类布病的根本措施,自80年代初,对畜类布病防治进一步加强,1983年,州上下达给碌曲县290000头(只)牲畜气雾免疫任务,实际完成330729头,超额13.12%,密度达到92%,同时对双岔、西仓、阿拉三个公社下达的3000份血检任务超额3.5%完成,阳性率下降到0.48%。1980年,对四个乡的9个自然村的6~8岁的儿童1479人进行了布病抽查,实查1380人,受检率92.44%,发病率为0/十万。经检查验收,达到了国家“基本控制标准”。
第三节 计划免疫
一、计划免疫
县卫生防疫站成立之前,全县的计划免疫由甘南州卫生防疫站巡回防治。碌曲县计划免疫工作的规范化是从1978年开始。1978年全县24个大队的5389名0~12岁的儿童全部建立了预防接种卡,各医疗单位都指定专人兼搞传染病的管理和计划免疫,大多数大队的赤脚医生都能按要求完成各种疫菌苗的接种投服工作。1982年全县共接种投服各种疫苗11842人份,其中公社11522人份,县直机关320人份。四种疫苗接种的情况分别是:小儿麻痹糖丸3224份,牛痘苗2936份,百白二联3140份,麻疹2600份。1983年县防疫站共发放各种疫苗11013份,实际接种8433人份,总接种率为76%。为了保质保量完成麻疹接种,县卫生防疫站还举办了全县麻苗普种学习班。1984年发放疫菌苗4种,6970份,实际接种6169份,总接种率为88.9%,通过整顿接种卡统计出全县0~2岁儿童6561人,卡册使用率在80%以上。1985年进行了两次整卡,建卡6443人,补卡517人,剔卡479人,全县建卡率在90%以上,人卡符合率在95%以上,用卡率在75%以上。1985年接种生物制品5种,计划接种11990人份,实际接种10988人份,总接种率为91.64%,比上年上升3.08%,1986年又进行了两次整卡,建卡6069人,全年使用5种生物制品,计划接种12980份,实际接种11985份,接种率为92.33%。1987年,县政府成立了计划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站设立了计划免疫组,县医院设立了防保科,各乡中心卫生院设有防保组。计划免疫办公室制定了《实施细则》和《考核条例》,4苗复盖指标分解到组,层层负责,同时把计划免疫任务完成的好坏同工资、奖金、补贴挂勾,医疗和预防工作各占50%比例发工资,超额1例4苗覆盖者奖励劳务费2元,经考核全县4苗覆盖达到了州上规定的指标。1988年,县政府把计划免疫列入各乡政府的目标管理,按照4苗覆盖率达到85%、单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的要求,对计划免疫实行包乡干部责任制。县卫生防疫站举办了一期技术学习班。年终4苗覆盖率达到85.09%。1989年,县防疫站制定了《碌曲县儿童计划免疫保障制度实施细则》。1990年,甘南州儿童计划免疫考核组,于11月对碌曲县的计划免疫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全县8个点,共调查1989年1~11月30日出生儿童56名,建卡率为100%,4苗覆盖率为94.64%。全县0~7岁儿童应入保4337人,实入保3833人,0~7岁儿童入保率为88.88%,实收保偿金35618.83元,全州考评总分109.28分。1995年经省州审评小组对碌曲县1994年计划免疫抽样调查,认为碌曲县达到以乡为单位实现85%的要求。1995年全县新生儿童438人,建卡438人,实入保419人,入保率95.66%。12月龄4苗单项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100%,糖丸100%,百白破99.62%,麻苗98.12%,4苗覆盖率为97.77%。乙肝疫苗接种187人份,流脑疫苗接种582人份,糖丸强化免疫活动中全县适龄儿童投服2335人份,投服率为99.48%。
二、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即小儿麻痹症。县人民政权建立后,经过卫生防疫工作者的努力,脊髓灰质炎曾于60年代中期绝迹达10余年。1978年发生5例,经过追访,其原因有的是外地新来本县未能按期服完Ⅲ型药,有的是在畜群漏服药物所致。1991年5月,发现疑似脊髓灰质炎1例。为防止该病流行,卫生防疫站在全县范围对0~4岁5个年龄组儿童进行了脊髓灰质炎疫苗普服,糖丸投服率达95.7%。1992年对全县适龄儿童进行糖丸强化免疫,投服率达93.72%。1993年12月进行了第二轮糖丸强化免疫,投服率为100%。县卫生防疫站还制定了《碌曲县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日活动实施细则及行动计划》。1994年投服率达99.48%,投服儿童2306人。1995年投服率达99.48%。
三、冷链管理
碌曲县的冷链设备建设始于1987年。1987年甘南州卫生局给县防疫站配发了国产普通冰箱3台,进口低温冰箱1台,冰排速冻器2台,冷藏箱18个,冷藏包38个。县卫生防疫站给每个行政村配发冷藏包1个,给双岔中心卫生院配发冷藏箱1个。1992年冷链设备有所增加,普通冰箱增加到5台,煮沸器44个,冰排438个,针管203个,针头1079个,同时增加冷链车1辆。1995年,煮水器增加到67个,针管425个,针头1959个。冷链设备装配后,县卫生防疫站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冷链设备由专人管理。为了提高冷链设备利用效率,有关部门还举办了冷链业务学习班,到1990年,州办学习班1次,为碌曲县培训业务人员23人,县办学习班6次,培训业务人员50人,乡办学习班12次,培训乡村冷链业务人员50人次。冷链设备的良好使用,保证了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进展。
第一节 公共卫生
一、爱国卫生运动
在历史上,农牧区群众没有讲卫生的习惯,不讲卫生的陈规陋习普遍存在。日常生活中的不卫生习惯主要表现在不洗脸、不洗手、不洗澡、不理发,不穿裤子,终年一件老皮袄,吃生肉,不清洗,用牛粪擦碗,人畜同居,无厕所,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的生活习惯造成了疾病蔓延。县政权建立后,人民政府把讲究卫生,经常性地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1958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全县集中开展了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以“除七害、讲卫生”为中心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1958年,全县召开有关爱国卫生运动重大意义大小宣传会82次,受教育群众14400人次。在运动高潮时期,县直机关和各区分别成立了消灭老鼠、苍蝇、蚊子、麻雀等四害突击大队,县直机关有突击大队3个,每个队20~25人,西仓、双岔、郎木寺区各有突击队1个,每队7~10人,各区政府还在各村庄部落成立了2~3人的突击小组。人民公社化后,西仓、双岔公社还组织了除七害侦察突击营。到1958年年底,全县共灭老鼠199177只,消灭麻雀20306只,挖蝇蛹220公斤,消灭苍蝇28公斤,蚊子14斤,中华鼢鼠14440只,打死野狐2052个,其他野鸟野害3052只,清除垃圾194655吨,修建厕所452所,建立浴池67个,基本达到了队队有浴池。讲卫生,按照甘南州爱委会的要求,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要求人人做到天天洗手、洗脸、刷牙,月月洗脚,剪指甲,男人每20天理发一次,女人半个月洗头一次,改变用牛粪擦碗的不良习惯,不吃病死和霉烂的肉、油。环境卫生要求经常打扫室内外和帐圈内外,定居区做到户户有厕所,饮用河水实行人畜分段,提倡人畜分居。通过1958年声势浩大的爱国卫生运动,不讲卫生的习惯有了转变,牧民帐房内外能够打扫干净,牲畜棚圈离帐房约300米,人人坚持每天洗脸,大部分人穿上了裤子,社员每月洗澡一次,妇女的小辫子梳成双辫子,男人经常理发。讲卫生增强了健康,原来有35%的人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劳动,通过爱国卫生运动,出勤率达到98%。1964年,爱国卫生结合防病治病,宣传移风易俗,全县农牧区基本做到人畜分居,90%以上的人穿上了衫衣,外寄生虫大大减少,用牛粪擦锅、吃生肉等不良习惯逐步减少。1972年元旦、春节前后,搞了三次全县性爱国卫生运动。阿拉公社各队都修了厕所,并固定老人每日打扫,同时清理村庄内外卫生,郎木寺公社波海大队每个生产队有1名理发员,贡巴大队牲畜全部棚圈化,家家有脸盆、毛巾、肥皂,以卫生为荣,以不卫生为耻的社会新风尚逐步形成。1974年,全县开展了以“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厕、改灶、改水、改善周围环境)为中心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各级党组织把“两管五改”当做农业学大寨的重要措施来抓。到1979年,全县共改水14处,解决了799户、3281人和11634头(只)牲畜的人畜饮水问题,平均每年解放劳动力41712个。1981年-1983年,全县农村改水37处,渠道总长度47584米,解决6142人和74828头牲畜的饮水问题,有效地预防了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西仓公社的则岔、尕果两个生产队,长期饮用沟渠水,肝炎、痢疾和各种肠道传染病频繁发生,1981年改水后,肠道传染病大幅度下降。1980年到1985年,全县完成39处防病改水工程,使10500人和168500头牲畜吃上了卫生水。1984年,爱委会配合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中心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在全县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清除垃圾782吨,县城添置垃圾箱37个,成立清洁队1个,疏通水沟10条,整修街道1020余平方米。粉刷墙壁3502平方米,油漆门窗245付,修建铁栅栏92处,花坛8个,街道两旁种树1500株,栽花582株。1990年以后的爱国卫生工作,积极贯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动员群众,持之以恒”的方针,坚持了经常与突击相结合,坚持抓了县城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群众性卫生活动。县城清洁队在设备简陋、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做到了对县城主要街道每日清扫,对县城12处垃圾点及时清运。1991年共清运垃圾547吨。1994年5月,县直机关进行了两次突击性活动,共参与732人次,清除垃圾17吨,疏通水渠812米,同年8、10月,又进行了两次突击性卫生运动。对搞的好的单位以简报形式予以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单位责承其限期改进。
二、学校卫生
为了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碌曲县采取不定期方式经常性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检查,建立体检档案。1982年,对县中学343名在校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受检率达98%,检出肺部疾病患者36人,男性生殖系统病变16人,关节炎患者2人,沙眼188例,其他疾患97例。是年9月20日,分别对城关小学、玛艾小学、加格小学的449名在校学生进行肠道寄生虫病检查,其中城关小学受检人数为374人,感染蛔虫者191人,感染鞭虫者5人,玛艾、加格小学在校学生中感染蛔虫者30人,低于城关小学。1984年10月31日至11月9日,对县直中小学的822名在校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其中碌曲中学413人,藏族中学89人,城关小学320人,分别占应检人数的50.24%、10.83%和38.93%,检出视力减退者180人,其中沙眼患病率中学为49.88%,藏族中学为53.93%,城关小学则高达90.62%;龃齿患病率碌曲县中学为17.19%,藏族中学为5.61%,城关小学为39.37%;肺部疾患发病率城关小学3.43%,县中学2.66%,藏族中学1.12%。检查结果表明,学生的健康状况普遍较差。1985年,县防疫站对县中学、藏族中学、小学的840名在校学生进行生长发育和健康调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检查从学生形态、机能、健康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普遍视力较差,小学以轻中度为多,中学以中度为多,沙眼患病率83.29%,龃齿患病率20.95%,扁桃体肿大率3.99%。身体发育基本符合正常规律,1989年,县藏族中学的245名学生由校医做体检,县防疫站协助进行胸透,并建立健康档案。1991年县防疫站对城关小学在校生健康发育状况进行体检档案补充工作,为及时掌握学生的生长发育准备了可靠的资料依据。
三、劳动卫生
1989年,全县有厂矿企业2个,从业人员25人,接触的有害物质主要有汞、铅。直接接触者有16人,其中男性12人,女性4人。县防疫站对这25人进行健康检查,未发现职业病患者,以后每年坚持对他们进行不定期健康检查。1988年,县防疫站开始在全县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93年对从业单位审核换发许可证19户,从业人员体检53人,发放健康证51本,发现4例阳性从业人员均调离服务岗位。
四、食品卫生
1983年7月1日《食品卫生法》在全国试行。食品卫生法颁布后,县防疫站派出宣传车先后在县城、郎木寺、双岔、阿拉等地进行广泛宣传。张贴宣传标语86幅,宣传画89张,散发《食品卫生宣传提纲》88份、《食品卫生法文件汇集》48册,制办食品卫生宣传专栏10期,黑板报1期,县广播站专题播放《食品卫生法》录音。为了保证《食品卫生法》的贯彻落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11人组成的《食品卫生法》领导小组,并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为了及时掌握全县食品卫生的基本情况,县防疫站在摸底调查基础上采样41份,经化验阳性标本23份,阳性率占5.61%,县防疫站对饮食服务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实检100人,受检率81.97%,共查出各类病患者39人,患病率39%。对8名不宜从事饮食服务业的工作人员,4人调换工种,1人调换了工作单位,3人休息治疗,对县食品公司临时雇佣的28名屠宰工人,经体检有2名患有传染性疾病,责令其辞退。由于加强了食品卫生工作,全县患消化道传染疾病有较大幅度下降,痢疾发病由1983年的316例下降到1984年114例,肝炎发病由1983年的38例下降到1984年6例。1988年,县卫生局会同爱卫会、工商局对全县食品卫生重点检查4次,检查以“三证齐全、三防一消”工作衣帽整洁为重点,共检查168户,其中符合卫生要求的150个,不合格的18户,对不合格者依法给予处罚,无证营业责令关门1个,限期改进11户,出售变质食品不穿戴工作衣帽罚款14户,计560元,停销各类不合格食品105公斤,销毁变质食品135.5公斤:对国营、集体、个体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发给健康上岗证,对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调离工作岗位。以后每年都对从事饮食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定期体检。
五、水源卫生调查
根据省、州水质控制会议精神,县防疫站于1983年11月14日至12月20日对全县128个饮用水源进行摸底调查,其中:简易自来水32处,占水源总数的25%,饮水人数7401人,占全县总人数的32.9%;吸管井18眼,占水源总数的14.1%,饮水人数851人,占全县总人数的3.8%;大口井32眼,占水源总数的25%,饮水人数2129人,占全县总人数的9.5%;泉水11眼,占水源总数的8.6%,饮水为数1978人,占全县总人数的8.8%;沟水18条,占水源总数的14.1%,饮水人数4654人,占全县总人数的20.6%;河水18条,占水源总数的14%,饮水人数5479人,占全县人数的24.6%;在调查的基础上选择12个水源作为质控点。1984年对全县129处水源作了36次枯水期和半水期采样调查。
第二节 妇幼保健
一、妇女保健
解放前,藏族妇女社会和家庭地位极低,加之不卫生的生活习惯,导致妇女发病率甚高。在碌曲县危害妇女健康最严重的疾病有阴道炎(包括滴虫性阴道炎和化脓性阴道炎)、盆腔炎、附件炎等,妇科炎症占妇女病的80%以上,还有少数妇女患有妇科肿瘤。
1983年4月至6月,县妇幼保健站两次深入郎木寺乡郎木大队,调查育龄妇女122人,受检率64.21%,检出滴虫性阴道炎63人,霉菌唑阴道炎5人,宫颈糜烂76人,子宫脱垂1人。1985年,对尕尔娘、贡巴、波海三个村民委员会的已婚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应检人数379人,实检346人,受检率91.29%,检出宫颈糜烂者120人,阴道炎103人,宫颈肥大34人,宫颈息肉3人,宫颈炎5人,附件炎29人,阴道前壁膨出1人,子宫后移48人,会阴不同程度裂伤163人,原发性不孕26人,继发性不孕1人,子宫肌瘤2人。子宫脱垂3人,外阴白斑4人,结果表明妇女同时患有多种疾病的很多,各种疾病的患病率和总患病率很高,这主要和藏族妇女缺乏生理卫生常识有关。同年,对阿拉乡282名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检查,共检出妇科病14种,380例,其中患宫颈糜烂的高达82例。1985年,对妇女“两病“进行普查,查出妇女”两病“患者5例,尿瘘2例,送省级医院治疗,子宫脱垂3例。为了加强妇幼保健工作,6月举办了一期有12人参加的妇幼保健学习班,由州妇幼保健站的业务人员授课。1988年对双岔、阿拉尕海的25名妇女病患者进行“两病”复查,经省上医院治愈尿瘘病人1例,经过数年治疗,治愈妇女病22人。1991年,县妇幼保健站在甘南州保健站协助下,对县城妇女进行乳腺检查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共普查妇女319人次,查出乳腺疾病患者53人,患病率16.5%,妇科病患者191人次,患病率60%。1995年,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保健为中心”的工作原则,碌曲县利用加拿大援助基金培训一批妇幼保健医生,其中为乡级卫生院培训9名保健医生,对改善牧区就医条件、防治妇产科疾病提供了积极有利的条件。
二、儿童保健
建政前,儿童预防接种只有点花(牛痘苗)1种。建政后,逐渐增加为卡介苗、麻疹苗、流脑菌苗等十多种。1981年8月,县妇幼保健站对玛艾、加格及县直机关职工的196名0至3岁婴幼儿进行健康检查,查出各种疾病患者51人,患病率为26.02%,其中缺钙者10人,中耳炎7人,消化不良18人,肺结核2人,患其他疾病8人,平均身高79.7厘米,平均体重10.25公斤,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正常发育标准。1984年上半年,对县直机关职工独生子女和0至7岁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实检149人,受检率65.1%。其中0至7岁独生子女69人,占受检人数的46.31%。查出风湿性心脏病患者1人,颌下淋巴结肿大9人,急慢性中耳炎2人,佝偻病9人。是年,对尕尔娘、贡巴、波海三个村民委员会的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应检308人,实检295人,受检率95.78%。结果表明,患消化不良19人,中耳炎49人,小儿肺炎3人,佝偻病17人,颌下淋巴结肿大66人,先天性心脏病5人,斜视2人,贫血1人,麻疹3人。1992年县保健站对10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儿童327人,检出视力不良者占9.2%,听力欠佳者12%,龃齿占82%,肠道寄生虫患者占51.2%。
三、新法接生
由于受几千年传统思想和风俗的影响,藏族对新法接生很不习惯,在解放前和解放初,新生儿死亡率极高。建政后,政府在牧区示范推广新法接生阻力很大。1956年,仅在西仓、郎木寺两社回、汉族中进行新法接生宣传,检查孕妇32人,新法接生占32%,并在郎木寺培训8名保健员。1958年,加大新法接生宣传力度,使当地群众对新法接生有了认识,孕妇产前检查42人,新法接生18人次。1963年,县医院举办藏族接生员培训班,参训学员12名,通过学习,基本掌握了一般接生知识、操作方法和保健常识。1964年,进一步完善农牧村保健网,培训、复训保健员、接生员,全县保健员接生员人数增加到91名。县妇幼站成立以后,为了普及新法接生,逐步降低农牧区新生儿死亡率,1986年7月,在西仓乡举办为期10天的新法接生学习班,参训学员有13人,当年新法接生率达到31%。1987年,在双岔乡举办一期村级接生员培训班,参训人员91名,当年新法接生率达到34.4%。由于受封建思想和传统生活习俗影响,新法接生仍不能普及到广大群众之中,仅限于县城职工家属。1995年,县卫生局利用加拿大援华项目基金,组织医务人员在西仓乡举办新法接生培训班。培训乡村医生及新法接生员72人,提高了新法接生率,为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和普及新法接生打下了基础,据年底统计,全县新法接生160人,接生率30.7%,孕产妇保偿21人,保偿率100%。
四、节育手术
1975年,随着计划生育在全国的普及,碌曲县建立了以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宣传中心,由各医院、妇幼保健站为具体执行计划生育工作的网络体系。1982年,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县直机关,农牧区的计划生育刚刚起步。为了配合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碌曲县成立计划生育手术队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室。全县共做节育手术153例,其中,放环54例,取环25例,结扎6例,引产12例,人工流产56例。1983年,落实各项节育措施的夫妇2340对。1984年,全县共有育龄夫妇4604对,有1066对落实了节育措施,节育率20.3%,全年共做节育手术511例,其中结扎107例,放环339例,人工流产54例,引产11例。1985年,县计生委利用下乡机会投放大量避孕药物。1995年结扎153人,取放环253人,人工流产52人,中期药物引产16人。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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