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卷 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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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274
颗粒名称: 第二十卷 教育志
分类号: G527
页数: 14
页码: 331-344
摘要: 本卷记述的是碌曲县教育志情况包括教育机构、教育制度、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等。
关键词: 碌曲县 教育 机构

内容

第一章 教育体制
  第一节 机构
  碌曲县文教局
  1956年,碌曲县人民委员会设立了文教卫生科(简称文卫科),管理全县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1968年,撤销文卫科,碌曲县革委会政治部设立文卫组。1972年,成立碌曲县文教卫生局。1980年,撤销文卫局,分别成立文化教育局(简称文教局)和卫生局,在县政府院内合署办公。1983年,机关迁至李恰如种畜场食宿站办公。1985年1月,文教局与卫生局分设,并设置人秘、教育、文化和财务4个股室及督导教研组。1990年秋,文教局机关再迁至舟高路。督导室、县招生办公室属于县文教局领导下的科级、副科级单位。
  第二节 教育制度
  一、管理制度
  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文卫科成立初,人员少,学校不多且规模小,文卫科主要工作是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及教师的调配,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各人民公社负责,文卫科在暑、寒假期间组织教师学习。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教育工作受到冲击,学校停课闹革命,有12名教师被打成“反革命”、“坏分子”进行劳动改造,文卫科除拨发教职工工资外其它业务限于瘫痪。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设立文卫组,履行管理全县教育工作的行政职能。各级各类学校在城镇的则由工人阶级派代表进驻学校实行管理,农村牧区学校则由贫下中农代表进驻并管理学校。粉碎四人帮后,恢复校长管理制。
  1990年,各乡教育管理委员会相继组建,由乡党委书记任主任,成员由乡政府乡长,乡党委副书记和学区(中心小学)校长担任,重大事项由县文教局和乡教育管理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学校教学,教育经费,各乡中心小学和县直中心学校教师调配由县文教局决定。各乡村校、教学点教师调配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由乡教育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有20%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权。同时,县委、县政府分别有1名副书记,副县长主管教育工作。为了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的管理,县文教局依据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机关干部考勤办法和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考勤的文件精神,先后制定了《教师考勤制度》,《学校目标管理制度》、《教师工作细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工作评估细则》、《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与县中学,县藏族中学,城关小学和各乡中心小学校长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县人民政府与文教局长签定《教育目标任务书》,层层落实,文教局在学校各学期开学,期中、期末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教育管理机制。
  二、教育制度
  (一)学制与课程
  1.寺院学制与课程 碌曲县郎木赛赤寺显宗学院采用蜇蚌寺郭莽札仓所编教程,共设10个学级,初习《集类学》、《现观庄严论》,《律学》为其最高学级教程,年辩论考试2次,要取得最高学级须经拉热巴考试合格。其寺所属5个学院主要课程有藏佛法、文学、星象、历算、音乐、绘画、法舞、声明学、因明学,医学和食品制作。西仓新寺受教育者设9个学级,每级学制三年,由低到高依次为卡士尕日买、德布帐,多喝肉、让赛尔、让贡、胡新、造、文马、尕日布,从第一级连续升至第九级需要28年的学习时间,其六大学院课程设置按隶属关系采用拉卜楞寺院的教程。
  2.小学学制与课程设置 碌曲县在1956年第一所学校(识字班)建立至1966年初,学制实行识字班三年制,初级小学四年制,完全小学六年制。课程设置根据学制分别采用识字课本,小学开设汉语文、藏语文、算术、体育、音乐、美术、自然;公社和公社以下小学常设课程有藏语文,汉语文,算术,体育,音乐和唱歌;城关小学,西仓小学则按照汉族地区全日制完全小学设置汉语文、算术、珠算、大楷、美术、自然、音乐、体育和手工制作。1966年,“文革”开始,学校教育根据学制要缩短,课程设置要精减的“最高指示”,将四年制初级小学改为三年制,六年制完全小学改为五年制。全县小学普遍采用甘肃省小学统编教材,取消珠算、美术、自然、大楷、手工制作及公社以下小学的藏语文课设置,一度以《毛主席语录》为唯一课程。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得到恢复。1978年秋季开学时,根据广大牧民的意愿在一批完全小学和初级小学中恢复了藏语文授课,但因师资所限藏语文课的重开只能在低年级中落实。1981年12月25日,中共碌曲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了由县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科、各乡中心小学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民族教育座谈会,会议确定“民族教育优先发展”,并作出了在少数民族学校全部开设藏语文课程的决定。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将初级小学三年制延长一年为四年制,将部分完全小学学制延长一年为六年制,并设立了一些三年制教学点。在课程设置上将学校改为两个系列,即以藏语文为主加授汉语文系列和以汉语文为主加授藏语文系列,在不同民族杂居乡、村实行一校分班制,将同一年级分设为以藏语文为主的五年制班级和普通类(不加授藏语文)六年制班级,如城关小学、西仓小学、郎木寺小学和拉仁关小学。民族类小学采用甘肃、青海、四川、西藏、云南五省区协编教材,普通类小学采用全国统编教材,入哪类学校学习则由学生和其家长自愿选择。
  3.中学学制与课程 碌曲县自从1963年在县城关小学附设初中班始至“文化大革命”前,在学制上贯彻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实行“三三”分段学制政策,即初中三年制,高中三年制,并严格执行甘肃省教育厅的教学计划,中学主要开设政治、语文、代数、几何、物理、化学、中国历史,中国地理等课程。十年动乱时期在中学推行“二二”学制,即初中二年制,高中二年制,全部采用甘肃省编发教材,课程门类虽无变化,但其知识容量削减甚多,课本由厚变薄,内容由繁变简。1978年,碌曲县教育教学工作顺应全国拨乱反正,将中学学制更改为“三二”制,即初中三年制,高中二年制。1982年,全县所有小学附设的初中、高中撤销,在碌曲县中学再度恢复“三三”学制,除仍继续执行“文化大革命”前课程设置外,在初中增设英语和生物、劳动技术课程,在高中增设世界历史、世界地理、英语和生物。1983年以后,在高中三年级中实行文科和理科分科设班教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成立的碌县藏族中学实行封闭式教学。初中实行三年制,初期主要用汉语授课,加设藏语文,采用普通中学教学计划和全国统编教材,但限于师资和器材未能开设物理、化学课程。1985年,从初中一年级起始以藏语授课为主,采用甘肃、青海、四川和西藏、云南省区协编中学教材,开设藏政治、藏语文、藏数学、藏物理、藏化学、藏历史、藏地理和美术,加设汉语文。1987年秋,碌曲县藏族中学设立了高中部,从而成为完全制藏族中学。
  (二)教育政策
  1.财政体系 1950年3月,西北军政委员会颁布《西北区中学教育暂行实施办法(草案)》,作出了对少数民族子女报考高一级学校应予入学便利的规定。1956年12月,甘肃省牧区教育会议决定对少数民族子弟入学免收学费,课本文具由政府免费补助。1957年10月,甘肃省教育厅颁布了《关于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学生减免学费的规定》,规定指出碌曲、玛曲等县已完全免收学费的,今后仍继续免收。1990年9月,在甘肃省七届人大通过的《甘肃省实施义务教育办法》中规定,在初级中等学校和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寄宿制学校,实行助学金和奖学金制度,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就学。“在居住特别分散、办学条件十分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可举办寄宿制学校和适应民族习俗的儿童班”。自碌曲县有了第一所小学起,每项优惠政策的实施,都得到了相应的国家财政补贴供给。仅在70年代,国家先后拔款300多万元,新建学校19所,特别在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经费逐年快速增长,有力地促进了碌曲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2.集资办学 解放以来,碌曲县为了加快发展教育事业,相继贯彻落实和自行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农牧民子弟入学就读,学习科学文化的特殊照顾政策。从1963年落实少数民族教育补助金,免费供应课本以后,县、乡、村各级党组织在国家优惠政策的鼓励下,积极开展兴学助教活动,各大队、生产队积极组织号召群众投工献料。西仓乡贡去乎大队由国家补助2000元,修建了土木结构校舍10间,玛艾乡加格大队集体投资7000元,建起土木结构校舍6间。其他各乡各村普遍开展由国家投一点,集体筹一点,群众捐一点的活动,修校舍、置桌凳,使全县学校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从而结束了占僧房,住土屋和帐篷的历史。同时,寄宿办学的经验得到了提倡,先后建成尕海、贡巴、玛艾和贡去乎四所寄宿制小学,学生伙食费的大部分由村上供给,为寄宿生每人每月补贴生活费,照明烤火费10元,到1976年,全县寄宿制学校已经发展到8所。碌曲县藏族中学成立后,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积极稳步地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精神,县上规定给藏族中学寄宿生每月每人补贴伙食费24元、医疗费6元,其余由村上和家庭共同负担。1984年末,县政府按特事特办的精神,为藏族中学划拔了草场和牲畜,为西仓乡中心小学划拨了耕地。
  第二章 教育
  第一节 早期教育
  18世纪前,碌曲境内唯一的文化教育形式仅限于宗教界的师徒传承,即在从西藏学经归来的苯教传人与其一脉单传的承传人之间承传。18世纪初,格鲁派佛教传入碌曲,相继兴建了数座寺院,寺院教育便从此开始。1277年农历9月建成的多松多寺院便是18世纪前苯教传承的代表,18世纪后改为黄教寺院,与1712年建成的拉仁关旧寺,1743年建立的阿拉丁果寺,按规模条件招收农牧民子弟入寺学经文,逐步成为有文化、有知识的人。此后,又有一批格鲁派佛教学者进入碌曲兴建寺院,弘扬佛法,如郎木赛赤寺,西仓新寺、双岔旺藏寺等,到民主改革时,碌曲境内拥有寺院14座,学习经文佛理的僧侣达到1671人,其中知识丰富、佛理精深的活佛有25人。从教育内容而言,郎木赛赤寺院规模大,弟子多,设有闻时学院、密宗学院、时轮学院、医学院和印经学院五部专业学院。入寺弟子除诵经侍佛外兼习文化、技术和哲学知识,一名教师(给干)带1~3名弟子,从《集类教程》、《藏文格式简述》等学起,教学与考试方式以背诵为主,兼有辩论,通过考试合格成为“给干”或诵经师后才有资格走出寺门为农牧民治病开药。做佛事诵经祈祷,要考取“格西”学位,须考入拉卜楞寺院或西藏大昭寺、日喀则寺、扎西龙布、蜇蚌寺继续深造。在宗教节日举行集会,由成年活佛或“格西”为全寺僧众讲经论法,灌输宗教义规戒律。寺院教育的最显著特点之一是以弟子个人自学奋斗为主,以老师教授、辅导为副。初为僧者,其生活来源主要靠各自家庭供给,只有取得“给干”或诵经师以上资格后才能实现自给自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不断贯彻落实,各寺院积极兴办经济实体,实行以寺养寺,寺院自养能力不断提高,家庭供养比例逐年降低。
  第二节 学前教育
  一、幼儿园
  1958年,伴随着人民公社成立,各公社以生产队为单位,兴办幼儿园(托儿所)20余处,因其多为临时性,季节性者,农忙牧忙时集中,农闲时解散,无固定场所和专职教师,入园入托幼儿除过集体生活外,无幼教计划和内容,大都于1960年解散,只有贡巴大队的幼儿园(托儿所)坚持到1978年解散。1983年11月,碌曲县幼儿园成立,编制6人,园长、财会各1人,教师、保育员各2人,隶属县妇联,经费由县文教局从教育拔款中供给。成立初年雇请2名干部家属做保育员工作,1985年相继调入2名教师,逐步发展壮大,入园幼儿保持在30~40人。主要课程有唱歌、游戏、识字、认数等,1988年时入园幼儿发展到69人。截至1995年底,碌曲县幼儿园占地1000平方米,校舍280平方米,拥有桌凳140把(张),琴、机设施6台(架),幼儿表演服装40件,转亭、浪船、踏车等体育设施和智力玩具30件(套),职工达到6人,幼儿按年龄分为大、中、小班教学,设置课程有语文、算术、常识、美术、音乐、体育、智力游戏等,每周授课10学时。幼儿入园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执行,初期每人每月20元,1988年提高到35元,1993年再度调整为45元,早餐由园供应。
  二、学前班
  1970年,省州贫下中牧办学的先进典型玛艾乡加格村小学在县革委会政治部文教组的倡导支持下,率先附设学前班,招收5—6岁幼童30余名入班,课程仿照小学一年级设置减半执行,由于多种原因于1972年停办。1971年秋,阿拉小学、双岔小学相继附设学前班(时称预备班),招收6岁以上儿童入班,使用小学一年级教程,管理方面与小学生同步,学制一年,但双岔小学附设幼儿班未能坚持多久。1981年,郎木寺附设的幼儿班也被取消。
  第三节 基础教育
  一、小学
  (一)发展概述
  1956年,为了解决碌曲县人民政权建立后干部子弟的教育问题,在碌曲县人委机关驻地西仓加禾村占用西仓洪布大院开办临时识字班,抽调机关干部轮流教学,由人委文卫组具体负责管理,入校学生10余名,除干部子女外还有邻村回族群众子弟。1957年,国家拔款新建10间土木结构校舍,成立西仓新寺小学后,县人委机关搬迁,在县城修建校舍6间成立碌曲县城关小学,在郎木寺加科村新建校舍10间成立郎木寺小学。3所小学当年秋季开学,由来自西北民族学院和夏河师范学校的8名毕业生担任教师,首批招收学生141名,生源除机关班干部子女外尚有部分汉、回、藏儿童。1958年初,西仓新寺小学校舍在叛乱中被焚毁。同年夏,人民公社成立,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突出抓教育,在全县各公社、村开展了“诉无文化之苦,说封建迷信之害”宣传教育运动,相继兴办起阿拉丁古小学、双岔毛日小学、拉仁关旧寺小学、尕海波海小学和科才小学,学校总数增至8所,新增的5所小学除波海小学以帐篷为校舍外其余4所均占用寺院僧舍办学,还选聘3名僧人当教师。1959年,县社两级组织为了解决发展中人才奇缺的问题,在全县掀起兴办帐蓬流动小学的热潮,在国家支援下克服种种困难,短期内郎木寺公社尕尔娘村、贡巴村、尕海公社秀哇村、尕秀村、加仓村、李恰如、玛艾公社玛艾村、花格村、加格村、拉仁关公社唐科村、则岔村办起帐篷小学11所,西仓公社贡去乎村,唐龙多村,双岔公社洛措村,阿拉公社吉扎村等占用民房、僧舍办起小学5所。至此,全县办起的小学总数达24所,在校学生达1845名,教师人员近50名(其中公派教师35名,民办教师10余名)。1962年,根据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精神,碌曲县在教育界实行“精兵简政”,缩减了加仓、贡巴、加格、花格等6所小学,近20名教师被精简,在校学生锐减到689人,玛艾小学在校生仅剩7名。1963年,随着国家经济形势不断好转,加大了对少数民族教育补助的支持,到1965年,教师增至64人,在校学生1433人,其中藏族学生1233人,占学生总数的86.04%。“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运动波及到学校,1967年“停课闹革命”,1968年混乱状态有所改变,但学校普遍没有教学计划,教学主要内容是《毛主席语录》、《人民日报》社论,是年底各校才恢复使用甘肃省统编小学教材。1969年,贫下中农(牧)代表进驻学校参与学校管理,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各村办学,遍地开花,因陋就简,新办村校17所,到1970年底全县各类小学有51所,在校学生1881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5%。由于各种原因,学生流动性大,辍学流失多。1978年至1982年,将8所小学改扩建为寄宿制小学,后重新调整学校布局,撤并了不具备办学条件的8所村校。1983年至1985年,再次撤并9所村校。继而将投资重点转移到实现“一无两有”方面,先后排除危房600多间,新建校舍1000多间,增添桌凳400多套,各中心小学配备了电视机、放像机和收录机。从1991年开始,学校建设向“六配套”发展。到1995年,碌曲县各级各类小学31所,其中六年制小学1所,五年制小学14所,三年制小学16所,走读小学23所,寄宿制小学8所。
  (二)重点小学简介
  1.城关小学
  城关小学1957年成立,是碌曲县唯一的一所普通类完全制小学,采用甘肃省统编教材,用汉语授课,学制6年。1960年学校迁建至洮江县机关驻地尕海秀哇村,原址作为分校,实行一校分地教学。1962年,恢复碌曲县,撤销尕海分校,时有教室678平方米,教师食堂4间60平方米。1963年附设初中班。1967年撤销初中班。1969年8月,碌曲县革委会决定,将城关小学与县中学合并为九年制学校(小学五年,中学四年)。1973年,与碌曲中学分设,成为独立的五年制完全小学,1980年恢复六年学制。1987年组建了校委会,1988年制定了《班主任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建立了教师工作业务档案,确立了“德育为首,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年,采取引进外地(兰州)试卷进行统一考试办法,以统考成绩作为评价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标准,从而将竞争机制引入小学教育,提高了教学质量。1990年,学校党支部倡导班主任工作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了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1990年,城关小学被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994年被甘南州教育局,团州委和州少工委树立为“两五”建设示范学校。从1961年到1995年,共招收学生2217名,毕业2208名,升入初中2167名,升学率98%。1995年末,城关小学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1720平方米,有教师32人,设有12个班级,在校学生408人(其中藏族学生121人)。
  2.玛艾中心小学
  玛艾中心小学,1959年成立,时为帐蓬小学。1964年在热哇道(红科沟口)建成土木结构校舍20余间,成为一所寄宿制小学。1972年学校迁址玛艾根萨。1983年定为五年制寄宿小学称玛艾中心小学。玛艾中心小学坚持以藏语为主,以藏语授课,加授汉语文的教学模式,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量化指标管理,从入学率、巩固率,教学质量和合格率4项目标责任入手,把“德育为首,育人为先”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取得了显著成效。从1983年至1995年,共招收学生1850名,毕业337名,先后考入州县藏中291名,升学率达86.3%,曾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1992年荣获甘南州教育局、州劳动人事局等先进集体称号。1995年,玛艾中心小学占地面积约15亩,建筑面积1718平方米,砖木结构教室、校舍和其他用房建筑面积1707平方米。有教师20人,其中藏族17人,学历达标者19人,大专以上3人,小教高级职称6人,在校学生320名,藏族学生占100%,适龄儿童入学率75.3%,巩固率90%,置备各类教具、活动设施器材13(箱、台),各类图书1095册。
  二、中学
  (一)发展概述
  1963年秋,碌曲县城关小学附设2年制初中班,城关小学首批11名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1964年,中学生增加到25名(其中藏族学生11名)。1966年,第一届10名学生初中毕业。是年,经甘肃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碌曲县中学。1967年,4栋24间土木结构校舍建成并投入使用,将城关小学附设初中班剥离并入中学。1970年,设立高中部,招收高中一年级学生23名。1969年至1976年,全县兴起大办中学热,西仓、郎木寺、双岔、阿拉、尕海、青禾、贡巴7所小学先后附设初中班,时称七年制学校,郎木寺小学在附设初中班的基础上升格为九年制学校。在这7所学校中只有郎木寺、西仓和双岔、阿拉学校各有少量中学教师,其他课程和其他4校的全部中学课程均由小学教师担任,限于师资、设备、经费等条件,7校附设中学班于1978年至1981年间相继撤销。1982年,碌曲县藏族中学初创开学,与县普通中学并列发展。1987年秋,藏族中学设立高中部,成为民族类完全中学。
  (二)中学简介
  1.碌曲县中学
  1967年3月18日,县人民委员会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批复研究决定成立碌曲县中学。是年秋,24间教室竣工,从县城关小学接管了初中3个班级49名学生和10名教师。1968年3月,成立碌曲县中学革命委员会,由县人武部军代表任主任。1969年8月,县革委会决定将碌曲中学与城关小学合并,组建成九年制学校,新建教室、办公室等8栋48间,共1080平方米。1970年,开始招收高中学生。1973年,根据县革委会决定,碌曲中学与城关小学分设,撤销九年制学校编制,实行分校办学。1977年,改春季招生为秋季招生,并在高中段实行文科、理科分科教学。1978年和1982年,分2次对学制进行了改革。1975年、1979年两年里,建成教师住宅房26间。1983年,13间414平方米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建成。1990年,三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25平方米的被动式太阳能教学楼竣工投入使用。碌曲中学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面向各民族招生,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办学方向。1976年全县小学教师师资紧缺,县中学担当起培训教师的重任,举办师范班1期,招收各民族高小、初中毕业生36名,经过两年培训全部毕业上岗执教。1989年,面向社会招收30名初中毕业生,举办了1期食用菌生产技术培训班。同时,少数民族学生在校生中所占比例不断提高。1989年,在校学生336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28%,到1995年末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上升到43.6%。80年代,学校加强了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健全了《校务会议制度》,《学籍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28年间,碌曲中学初中招生1725人,毕业1374人,考入中专111人,考入技校37人;高中招生885人,毕业765人,考入大学63人,中专114人,技校8人,为高、中等院校和社会输送了大量人才。1986年,学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教育战线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称号。1995年,碌曲中学占地面积57亩,建筑面积5187平方米,有教师30人,工勤人员4人,在校学生197人,室藏图书14258册,各类教学、活动设施基本齐备。
  2.碌曲县藏族中学
  碌曲县藏族中学1982年成立。是年调配教师职工12人,首招初中生40名。1985年秋教学工作开始从以汉语授课为主转向藏语授课,教学大楼也破土动工。1986年11月,第一座3层1500平方米,投资37万元的教学楼竣工投入使用。1987年各年级教学全部实现了用藏语授课,秋季设立高中部始招收高中新生。自1985年起以降低分数段办法扩大招生,1988年,在校学生240人。1990年,首届27名高中毕业生中有25人考入大专院校,升学率96%。是年,2层使用面积580平方米的太阳能取暖宿舍楼开工建设并于1991年建成。1991年至1992年,建成教学、办公楼一座,并扩建校舍1339平方米,学校基本建设初具规模。自1990年开始,加强了对藏族教育研究、探讨和经验交流,多次组团赴外地、外省参观访问和考察学习,提高了办学质量。1994年11月18日,中共甘肃省委书记阎海旺来校视察,并指示县委、县政府“要把藏中办成甘肃民族地区的一所样板学校”。同年,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1995年5月,校长于国良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1995年末,有教职工50人(其中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30人),在校学生473人(其中初中生248人,高中生125人),占地面积58亩,建筑面积5637平方米。自建校到1995年,共招收初中生623人,高中生215人;培养出毕业生初中500人,高中156人;考入中专205名,大专101名,本科24名。
  第四节 成人教育
  一、职业教育
  碌曲县职业教育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开展短期培训,二是派出去学历进修,主要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短期培训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人数、时间。1971年,贡去乎林场建成小型水电站,西仓公社为解决电工,委托西仓小学、贡去乎小学联合举办了一期90天的农电训练班,8名学员结业上岗。1972年,中共碌曲县委党校先后举办了民办教师培训班、社队会计训练班、农牧机械班,培养了一批小学教师、农牧村会计和农机驾驶员。1982年,党校举办了一期2年时间、有32人参加的少数民族干部文化班。1985年,县文教局在藏族中学举办文艺班,招收11名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牧民青少年边学习初中文化课边学习文艺知识,历时1年,8名学员被选入县文工队。80年代中后期,碌曲中学根据主管部门安排和社会需要,举办了“3+1”财会班等多期培训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按学历晋升工资等政策不断落实,以及各行各业发展的需要,通过进修深造提高学历层次的越来越多,主要方式为通过参加成人高考和委托代培进入大专院校接受高等教育。自国家举办成人自学考试后,一些有志青年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中等、高等教程,自费参加全国成人自学统一考试,既提高了自己又节约了国家投资。到1995年末,参加自学考试的达240人(次),有4人获取大专毕业证书。县统计局干部高卫国参加自学考试五年,先后取得统计专业中专、大专学历,成为统计单位的专业骨干。对成人教育的发展,县委、县政府采取鼓励性政策措施,中短期培训班结业者,择优录用为企事业技工或半脱产、脱产干部,学历进修的按“3∶3∶4”(即进修学费由县财政补助30%,所在单位补助30%,个人自费40%)比例给予补助,进修期间工资照发,正常晋级。参加自学考试的出外考试期间按出勤对待,单位不得无故阻挠。鼓励高考、中考落榜的应往届中学毕业生自费深造,学成归来后逐步安排就业,与计划内统配生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学历待遇。
  二、扫盲教育
  据1958年民主改革时期调查,碌曲县青壮年文盲占总数的95%,其中妇女文盲者占青壮年妇女总数的100%。1995年,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8%,妇女文盲率也有大幅度下降。1959年,各人民公社响应和执行中共碌曲县委的号召和指示,在“扫除文盲,建设社会主义”的口号声中,抓住农牧民集中于公共食堂吃饭的间隙开展教字识字活动。双岔、阿拉公社一些生产队利用田间地头工休时间教群众识字,两社70%的生产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扫盲教育。教师多以大队和生产队会计,部分还俗喇嘛、部分小学教师为骨干。1960年,尕海公社加仓、波海等生产队利用妇女擀毛毡,打酥油的集中劳动进行教学识字活动,并把要学的字编成劳动号子,既形象有趣,又便于记忆。1972年,较大规模的扫盲教育在碌曲农牧村兴起,先是玛艾、加格、花格三村依托各自小学现有教师、教室等条件办起了政治夜校,在进行政治形势宣传教育的同时教群众识字。后来西仓根岔,拉仁关则岔等村办起夜校,城关、西仓,双岔3校,利用课余和星期日派出扫盲小组,于路口要道处设卡,凡路人经过都要考字,不识者须学会字后才可放行,1973年大多数政治夜校停办,只有加格队坚持了较长时间,80年代,扫盲教育再次被县委、县政府提到议事日程,陆续办起了郎木寺吉科河、拉仁关乡则岔村、双岔乡久尼村等一批扫盲夜校,授课以藏文为主。1986年,双岔旺藏寺活佛依拉久美在双岔乡二地、尕丁关2村办起农牧民识字班,深入牧户动员120名青壮年参加,经州、县教育主管部门于1987年考核,达到高小文化水平的有102人。1988年,西仓根岔村兴办牧民夜校,入校学员30余人,由西仓寺院派人轮流执教,不仅全部学员脱盲,而且部分学员掌握了初级小学文化知识。1991年后,青年牧民自学之风兴起,到1995年,自学人数在300人以上。
  第三章 教育管理
  第一节 教师队伍
  一、队伍建设
  1957年,从西北民族学院和夏河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碌曲县的小学教师8人。1958年,为解决师资问题,吸收2名还俗喇嘛为小学教师。1959年,县委派专人赴省城兰州经积极争取,兰州师范专科学校和西北民族学院分配给碌曲毕业生14名,还统配给夏河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委托代培毕业生10人来碌曲执教。这一年,全县有教师35人。1969年,小学教师中中专和同等学历的占总数的10%,中学教师增至18名,同时藏族教师比例也在同步增长,小学教师中藏族1965年不足20%,1983年占到50%,1990年占到70%。1991年,碌曲县教育系统共有教职工265人,其中:大学本科10人,大学专科51人,中专146人,按职称分布中级36人,初级97人。1995年,在小学教师中,藏族占76%,年龄在45以下学历中专以上者90%;中学教师人数发展到68人,其中藏族38人,大学本科学历32人,大学专科学历35人。
  二、教师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
  自1957年碌曲县有了首批公派教师后,其工资标准与同等条件的机关干部同级确定,享受“四大件”(大衣、皮鞋、雨衣,毛毡)取暖费,地区差价补贴费和州级浮动工资。1981年县上落实甘肃省政府关于“凡满30年教龄的教师退休后享受全额工资”的决定,教师职业开始成为颇具吸引力的行业。1984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促进甘南藏族自治州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规定工资上浮,晋级和家属户口农转非条件,教师亦在其中,并决定对虽不具备高级中专毕业以上学历的教师,经过考核能胜任高中课程的,比照大学本科学历,能胜任初中课程的,比照大学专科学历,能胜任完全小学课程的,比照高级中专学历,并按所在单位浮动两级人员的类区和条件进行浮动(工资)。1985年,根据国务院决定,在教师基本工资基础上再增加10%。
  (二)政治待遇
  六七十年代,教师职业地位较低,见习期满后不能按期转正定级,定了级的不能按时晋级。据1978年统计,全县中小学教师中党员人数只有5名。进入80年代后,教师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政治地位不断提高,在中小学校教师中注意培养吸收积极分子入党,中共党员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比例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中心小学普遍有了党小组,县直中小学先后成立了党支部。县委,县政府特别重视从教师中选拔任用教育教学管理干部,一批人民教师走上了校长、局长等领导岗位。在财政困难,干部职工工资拖欠严重的情况下,千方百计保证了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1985年国务院决定将每年9月10日定为教师节后,碌曲县从第一个教师节开始,每逢节日,县四大班子领导分组深入各校祝贺慰问。同时,为稳定教师队伍,县委,县政府于1983年作出决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教师要调离碌曲,必须在本县工作三年以上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其后又决定乡村教师的调动经当地教委同意或由主管局乡政府协商决定,对教师改行必须严格控制。这一系列措施在教师流失严重的特殊时期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二节 教育经费
  一、财政拨款
  碌曲县财政拨款的教育经费主要有三项,即业务费,专项建设资金和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资金。洮江县财政年拨7万余元,1963年增加到9万元,1976年为25.3万元,1980年为61.3万元,1990年为11.9.4万元,1995年为1903万元。专项建设及设备购置资金在1957年时仅2万元,1958年—1963年未拨,1964年为12万元,1967年为8万元,1976年为80万元,自1985年后年拨款额稳定在20万元以上。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资金始于1963年,是年2.1万元,后略有增加,但“文革”期间一度中断。从1982年恢复拨款,连续6年年均6万元,1988年增加到18.8万元,1994年达到34.2万元。
  二、教育费附加
  1986年,县委,县政府依据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入学经费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征农牧村教育费附加,并制定了征收办法。规定玛艾、拉仁关、尕海,郎木寺4个牧业乡按羊单位0.05元标准征收,阿拉,双岔,西仓3个半农半牧乡按饲料地每亩0.30元标准征收,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上的农牧户按2%比率征收,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按工资总额的1.0%标准征收,旅馆、招待所等按每个床位每天1.0元标准征收。为了保证应征尽征,将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纳入县、乡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实行统一考核和奖罚。教育费附加由1988年的1.7万元增加到1993年的17.5万元。
  三、捐资助学
  1982年班禅大师率先为县藏族中学捐款5000元后,捐资助学尉然成风。1992年县藏族中学10周年校庆时,捐助者近300余人,捐资额达6.24万元。
  四、经费支出
  1.业务费支出 1972年以前,各乡、场自行安排开支,直接向县财政局报帐。碌曲中学、城关小学会计独立,由学校安排开支,向文卫科报帐。各公社对业务费支出控制甚严,一般仅允许学校购买纸,墨、粉笔或公社财务统一购买后发给学校,凡开展集体活动或为优秀学生购买奖品等支出,须由学校申请,经公社领导批准。经费预算由县财政局向各公社下达,公社机关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现象时有发生,公共取暖费无着落,冬季取暖主要靠师生砍柴,捡牛粪渡过。1973年初,由于教师不断上访,县革委会批转教育局专题报告,各公社中心小学财务独立,经费指标由县财政局下达到教育局,再由教育局逐级下拨,实行分级包干、超额不补的管理办法,按各校师生人数核定拨付,学校有了支出自主权,业务费紧张的局面有所缓解,但是,教师人数和寄宿生不断增加,在促进教育发展的同时经费紧张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业务费支出中师生个人部分占到82%以上,每学区在一个学期内可供支出的业务费用仅有1500~2000元。
  2.专项支出 教育专项建设资金的支出由县教育行政主管局计划、管理和使用,主要支出项目有:校舍建设,维修和桌凳,器材配备。60年代,重点修建了阿拉、西仓等7所小学教室与校舍和碌曲中学,支出总额35万余元。70年代是专项支出较多的时期,修建了尕尔娘、波海、唐龙多等18所小学校舍,支出总额46万余元。80年代,集中解决“一无两有”问题,新建校舍1000多间,维修、改造危房600多间,增添桌凳400多套,同时,建成碌曲藏族中学。90年代初,把专项支出的重点放在“六配套”建设方面,新建中小学教学楼3栋,各校基本解决了无围墙,无校门,无厕所,无操场等问题,配齐了中小学实验室,实验器材和教具箱,使教学条件得到改善。
  3.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资金支出 60年代,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资金的80%发给在校学生或其家长,其他部分用于免费课本购买支出,个别学校从中挤出一点用于体育器材购置,一是为少数民族学生订购课本,二是用于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生每月10元标准拨到寄宿学校。
  4.教育费附加支出 碌曲县人民政府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哪里征收由哪里使用”的支出原则,一个时期实行分级征收,由乡政府和县教育局灵活安排支出。1988年,县委、县政府决定改革支出办法,县上征收总额的80%和各乡征收总额的20%用于支援县藏族中学建设,其余部分用于各学校业务费和寄宿生伙食补贴。
  第三节 勤工俭学
  碌曲县各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始于1959年,学校食堂做饭所用蕨麻、野菜、薪柴、牛粪等绝大部分由师生采挖、拾捡。1960年,加仓小学师生靠拾畜杂骨赚来的钱购置了一架手风琴。西仓小学自种洋芋,芫根2亩,解决了吃菜难问题。1961年,波海寄宿小学靠挖野菜、蕨麻,渡过了口粮标准只有7.5公斤原粮严重困难时期。沿洮河各校普遍种植油菜、青稞、小麦,开展部分伙食自给的勤工俭学,但因人事变动,土地被生产队收回,没能长期坚持下来。1974年,尕海小学自办起近50头牛的牧场,师生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改善,1979年被尕海公社收回。1981年后,省、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就勤工俭学逐级分解指标任务,小学生年标准不少于3元,中学生年标准不少于5元,并解决无息贷款,有力地推动了勤工俭学的开展。1984年11月,经县政府批复并协调,县藏族中学在县商业局、李恰如国营种畜场的支持下办起拥有牦牛100头,藏羊100只的牧场。1986年,藏族中学自筹资金办起猪场,从2头母猪为起点,发展到年出栏猪30头的规模。1987年,玛艾小学办起猪场。1989年初,县藏族中学又建立了油菜基地55亩、蔬菜基地13亩,由师生种植管理,仅蔬菜一项当年收入1317元。同时期,阿拉、双岔等小学也相继办起了猪场。1994年,玛艾小学建立蔬菜基地12.8亩,全校勤工俭学学年收入达6000元。截至1995年,全县有正常运营的校办牧场2处,存栏羊500多只,牛140头。猪场4处,存栏数100余口。大小菜园9处,占地38.2亩。出租店铺44间,拥有小卖部2处,年收入近6万元。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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