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图书馆
碌曲县图书馆
机构用户
碌曲县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视频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节 新中国的兵役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26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新中国的兵役制度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321-3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66年到1984年碌曲县新中国的兵役制度的情况。
关键词:
碌曲县
新中国
兵役制度
内容
1966年根据上级命令,碌曲县第一次开始征集义务兵,兵员构成来源主要是农牧民年满18至21周岁的男性青年。征兵程序按照上级征兵工作的通知精神,首先成立碌曲县征兵领导小组,保证了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是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武装部的主要领导和公安、民政、卫生、宣传等部的领导组成。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武装部负责日常事务。每年征兵之际,人民武装部,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国《兵役法》以及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并结合实际,广泛进行国防教育,强化公民的国防意识。另外对适龄青年进行排查摸底,报名登记,体检政审,复查等环节。审定新兵。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对初选的兵员由征兵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新兵,确定批准时间,之后发放入伍通知书,并且做好入伍新兵家属的思想工作,整理档案,核对各项手续。入伍新兵按指定日期到武装部集中,配发服装,进行编组教育,举行欢送会和新兵交接仪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实行志愿兵役制度。1955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公布,7月2日国务院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草案)。自此,全国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1984年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并对服满现役后复员、退伍、转业的军人按照条件履行预备役士兵和预备役军官登记手读。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碌曲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