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民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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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26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人民武装
分类号: E158
页数: 4
页码: 320-3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碌曲县人民武装的情况。其中包括武装机构、
关键词: 碌曲县 军事 人民武装

内容

第一节 武装机构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碌曲县人民武装部
  1953年6月成立县武装组,隶属于夏河军分区。1954年7月开始组建人民武装部,12月完成组建并开始办公,编制3人。1956年3月将人员增至5人,1957年3月增至10人。1959年碌曲,玛曲两县合为洮江县,两县人民武装部随之合并,称为洮江县人民武装部,1962年撤销洮江县,重新恢复碌曲、玛曲两县建制,随之又恢复了碌曲县人民武装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碌曲县人民武装部奉命进入地方“三支”、“两军”。1968年,碌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主要领导以军代表进入县革命委员会任主任。1976年至1980年人民武装部内设三个科:组训科、政工科、后勤科。1981年4月撤销组训科。1984年根据兰司务字第(84)124号文件和省军区司务字(84)43号文件精神,将组训科改名为军事科。1986年,根据中央指示,碌曲县人民武装部于6月16日移交地方,改为地方建制。1990年10月13日,根据上级的指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隶属甘南军分区,时人武部下设军事科、政工科与后勤科。
  二、碌曲县人民武装部历任部长、政委、副部长、副政委
  部长:王俊(1955.7—1957.12),张佐(1959.1—1961.12),崔万生(1961.11—1962.11),安德仓(1967.5—1970.11),刘锡珍(1969.11—1978.8)秦忠荣(1979.3—1981.4),尚随喜(1981.4—1982.12),王造时(藏,1983.3—1986.6),朱学孝(1986.4—1989.11),吴军(藏,1989.12—1990.9),张国栋(1990.10—1994.11),徐金保(1995.1—1996.10),马占忠(1996.10—1999.4),陈秦雄(1995.5—)。
  政治委员:张希桂(1966.5~1968.11),李自仁(1970.3—1975.3),黄启毅(1979.2—1980.9),华尔道(藏,1981.4—1983.6),龙正帮(1983.6—1984.5),万玛道尔吉(藏族1986.4—1989.12),文继承(1990.10—1995.12),杨建昌(1996.5—2003.12),杜育杰(藏,2004.2—)。
  副部长:元茂臣(1958.3—1960.12),崔万生(1961.3—1961.12),郝生志(1962.2—1964.4),马银郎(1964.7—1978.6),尕布藏(藏,1976.10—1978.8),赵兰桥(1978.8—1979.12),钟万奎(1978.12—1981.6),闫文治(1981.3—1985.4),汉光平(1985.4—1986.6),吴军(藏,1990.4—1993.12),杨启荣(藏,1994.4—1999.3),杜育杰(藏,1999.4—2004.1),杨秉雄(2004.11—2005.1),金生瑞(2005.2—)。
  副政治委员:惠世民(1958.10—1964.4),张希桂(1964.7—1966.5),李自仁(1968.11—1970.2),沈元成(1970.3—1970.10),马世仓(1970.10—1975.12),李文俊(1973—1978.8),曹胜荣(1978.12—1981.6),何如海(1981.3—1983.6)。
  第二节 武警、驻军
  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碌曲县中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碌曲县中队,前身为武都军分区独立营第一连,1953年底调入碌曲,改名为碌曲县公安中队,隶属甘南州公安支队,实行义务兵役制。1966年10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碌曲县中队,纳入解放军地方部队编制,由县公安局移交碌曲县人民武装部。1968年与酒泉玉门县中队对调,1976年1月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碌曲县中队,隶属公安局和甘南州武装警察科,实行义务兵役制。其任务是监所警械,配合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暴力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防部队
  解放初,为了剿灭国民党军队残余势力和维护地方安全,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碌曲县派有驻防部队。骑兵独立连,原为步兵,连部设在西仓,后移至桥头,1958年发生武装叛乱后改为骑兵,驻防桥头,1978年撤销建制。公安内卫第70团,原为步兵第18师53团。1949年在晋南组建,1952年7月进入甘南。曾有部分部队驻军碌曲。公安内卫第73团,1955年11月由甘肃省军区警备第二团改编为公安内卫第73团,辖7个连,连队分驻桥头、尕海、郎木寺、江岔等地,担负剿匪和维护社会治安任务。1957年3月,与公安内卫第70团合编为甘肃省公安内卫第2团,部队分驻电尕寺、旺藏寺、郎木寺、尕海、桥头、玛曲,1958年参与平息境内发生的反革命武装叛乱。
  第三节 新中国的兵役制度
  1966年根据上级命令,碌曲县第一次开始征集义务兵,兵员构成来源主要是农牧民年满18至21周岁的男性青年。征兵程序按照上级征兵工作的通知精神,首先成立碌曲县征兵领导小组,保证了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是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武装部的主要领导和公安、民政、卫生、宣传等部的领导组成。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武装部负责日常事务。每年征兵之际,人民武装部,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国《兵役法》以及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并结合实际,广泛进行国防教育,强化公民的国防意识。另外对适龄青年进行排查摸底,报名登记,体检政审,复查等环节。审定新兵。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对初选的兵员由征兵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新兵,确定批准时间,之后发放入伍通知书,并且做好入伍新兵家属的思想工作,整理档案,核对各项手续。入伍新兵按指定日期到武装部集中,配发服装,进行编组教育,举行欢送会和新兵交接仪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实行志愿兵役制度。1955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公布,7月2日国务院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草案)。自此,全国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1984年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并对服满现役后复员、退伍、转业的军人按照条件履行预备役士兵和预备役军官登记手读。
  第四节 民兵
  一、民兵组织的建立
  1959年,洮江县建立了一支由52人组成的民兵武工队。1960年,全县有民兵273人,1972年民兵发展到2241人,编制5个连,43个排,163个班,其中基干民兵1013人。60年代初期,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对民兵在政治上审查过严,全县民兵数量大幅度下降。1973年至1979年,全县调整了民兵编制、共编民兵400人。1980年至1993年,民兵做为国防后备力量的建设者,从战备状态转到和平建设上来。根据要求,碌曲县认真贯彻执行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突出重点,打牢基础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的搞好军事训练,做到训练一批,合格一批,储存一批,全县各乡和李卡如牧场分别建立了民兵营、连、排、班的建制。
  二、民兵组织的训练教育
  50年代,碌曲县结合牧区的特点主要进行的是骑术训练,在平叛时期主要进行的是战前训练,包括执勤,放哨,应付突发事件的技术战术训练,平时进行以“射击、投弹、刺杀、爆破、土工作业”等课目为内容的五大技术训练。60年代至70年代前期,根据形势需要对民兵进行“三打”(打坦克、飞机、打空降)和“三防”(防化学武器、防原子、防细菌)训练。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主要突出民兵干部、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民兵干部训练主要采取甘南军分区教导队举办集训班和县武装部组织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训练提高了广大民兵干部的技术战术水平及组织指挥能力。碌曲县结合本地实际,对民兵的教育工作主要采取四季抓闲季,忙时抓闲时,分散结合以合为主,主动配合、培训骨干、带动全面、针对现实、专题教育的办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58年前后政治工作的中心是围绕剿匪,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进行,结合实际进行了革命形势,战备任务,政策纪律,民族团结等教育,教育民兵维护群众利益,保守军队机密,严格执行国家民族政策,随时准备参军参战。
  “文化大革命”期间民兵政治教育以党的总路线教育为主,激励民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重点突出了“老三篇”的学习和阶级斗争教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兵政治工作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进行。教育民兵要坚持四项基原则和坚定社会主义理想,教育民兵学习雷锋,学习硬骨头六连,学习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的英雄,发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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