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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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2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31
页数: 1
页码: 306
摘要: 本节记述了碌曲县公安机构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部落时期的治安管理机构、碌曲县公安局等。
关键词: 公安 公安机构 碌曲县

内容

一、部落时期的治安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碌曲属巩昌府洮州厅辖,当地群众分别属于十二部落和八部落统治,部落头人、寺院活佛和管家掌管着司法大权。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事件和大小案件由土官、头人、寺院的活佛管家根据当地习惯法处理,一般有罚款、打皮鞭和处以残酷的肉刑等。
  二、碌曲县公安局
  1953年7月,碌曲县行政委员会设立公安工作组。1955年6月,成立碌曲县公安局,时设秘书、政保、治安、预审4个股。编制13人,其中秘书股4人,政保股4人,治安股2人,预审股3人。1956年增加至16人。1958年增加至20人。1958年,碌曲县公、检、法机构合并,组建为碌曲县政法公安部。碌曲、玛曲两县合并为洮江县后,两县政法公安部随之合并,称洮江县政法公安部。1959年8月10日洮江县政法公安部分设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1962年增设劳改股。1962年恢复碌曲县公安局。1967年碌曲县公安局被军事管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碌曲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组。1967年4月成立了红卫派出所(驻拉仁关)、朝阳派出所(驻双岔),1968年8月因未经省公安厅审批而撤销。1968年,碌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保卫部,保卫部编制24人。1973年撤销保卫部,恢复碌曲县公安局。1995年局属机构有:秘书股、政保股(消防)、治安股、刑警队、预审股、看守所。派出所有:郎木寺派出所、玛艾派出所、双岔派出所、碌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另有碌曲县公安局林业股、碌曲县双岔林业派出所,人员、编制、经费和领导均归属于碌曲县农林局,县公安局在业务上予以指导。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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