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信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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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19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信贷
分类号: F832.4
页数: 5
页码: 256-2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碌曲县金融信贷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农牧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工商业贷款等。
关键词: 金融 信贷 碌曲县

内容

第一节 农牧业贷款
  支持畜牧业生产发展是牧区银行的重要工作任务,鉴于牧区政权建设较晚等特点,牧区金融工作按照“发展畜牧业第一”的方针,以帮助贫困牧民建立家园发展生产为主要内容,对政治基础好的地区积极发放贷款,对刚建立政权的地区重点试行,对尚未建立政权的地区主要是宣传做好上层人士工作,为今后发放贷款创造条件。1955年上半年共发放牧业贷款5718元,在郎木寺发放贷款4970元,帮助购进牲畜48头。1956年,碌曲县农牧村金融工作继续贯彻“积极帮助贫困农牧民建立家园,发展生产”的贷款政策,掌握“重点贷放,照顾一般”的原则,上半年贷款工作以半农半牧区为主,配合春耕生产工作发放了耕畜、籽种、口粮等生产生活贷款,下半年,工作重心转移到纯牧区,配合党平息叛乱和救济等工作,发放了母畜购买贷款,共发放各种贷款167户,20302元,完成计划任务30000元的676%,其中:母畜贷款83户,14178元,购进牛109头,羊389只,马2匹;耕畜贷款36户,4479元,购买牛47头,驴1头;籽种贷款23户828元,购买青稞6273斤;小农具贷款2户15元,购买犁铧3张,镰力2把;生活贷款21户732元,购买青稞5572斤;副业贷款2户70元,购买驮牛2头。1956年农区工作在发放贷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叛乱基本平息的基础上,银行配合双岔区政府全面开展贷款工作,用20天的时间,发放母畜贷款6570元。在牧区贫困牧民还受高利贷的剥削,针对这一问题,在春耕夏收和青黄不接的季节及时发放贷款,打击了高利贷行为。贷户高久加有9口人,缺3个月的口粮,银行得知情况后及时发放贷款,他得到贷款后高兴地说;“政府给我们解决了困难,庄稼收获后一定及时还上”。西仓加科的两个生产互助组回、汉、藏21户,银行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共发放各种贷款1153元。1962年经总行批准,决定对甘南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的社队和社员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由原月息4厘8降至4厘,贷款期限延长1至3年。这样有利于减轻农牧民负担,调动了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积极性。通过发放贷款有效地解决了农牧区社队购买耕畜、架子车、副业设备和牧区社队购买母畜、种畜、修建棚圈等的资金困难,1964年至1966年间,农业银行碌曲县支行按县政府安排,管理投放国家支农支牧拨款。1980年,农行恢复业务后,从人行接管农牧业贷款28万元,实际发放12万元,回笼12万元。
  1981年,农牧村先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银行及时改变贷款投向,重点扶持农牧户的牲畜繁殖、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工具的添置以及多种经营、扶贫解困救灾等方面,并扶持阿拉、双岔、西仓三乡退耕转牧,加强牧业生产基础建设,实施温饱工程。因为全县的牧业生产基础尚不稳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户的经营刚刚开始,许多农牧民还处在贫困线上,据1985年统计,全县农牧民人均年收入在300元以下的贫困村44个,贫困户1460户,人口7431人,阿拉乡人均年收入仅170元,因此对农牧户贷款逐年增加,从1981年的26万元增加到1985年的94万元,平均年增加17万元。自1986年开始,一边继续扶贫攻坚,一边扶持乡镇企业和个体经营运销活动,在巩固扶贫成果的同时,扶持部分农牧民富起来,投放的贷款额从1986年的103万元,增加到1990年的253万元,至1995年农牧业贷款余额为511万元。而农牧业集体贷款逐年减少到1994年为零。农牧业贷款扶持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好用好国家支援性投资,搞好草原引水工程,防止草场退化。1984年至1986年间,用101.7万元的国家拨款,建成高茂至尕海乡的管道引水工程,使尕海乡人畜不再缺水,同时,完成红科引水工程,使6万亩草原结束了缺水历史。开渠引水结束了郎木寺乡尕尔娘村20万亩干旱草原人畜饮水问题。1987年至1989年间,先后修建了郎木寺乡、双岔乡驻地以及西仓乡多拉村的沿河堤坝。1994年,县农牧局贷款40万元,帮助完成了“三乡五万亩抗灾保畜育草工程”。1995年代理发放县财政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资金贷款49万元,完成一项“五万亩抗灾保畜育草工程”,使靠天养畜的局面初步得到改善。
  二、扶持县政府“牧区繁殖、农区育肥”计划,使牧区乡牲畜结构利于繁殖出栏,半农半牧区乡加快退耕还林步伐。自1981年开始,农业银行碌曲县支行及各营业所、信用社认真贯彻“以牧为主”方针,发放贷款支持农牧民购买母畜、种公畜,1983年发放贷款1987户购买大牲畜4660头,羊1075只。1992年扶持1941户农牧民购买奶牛435头,耕牛64头,育肥出栏牛羊达到2965头(只)。贷款额度逐年增加,1982年贷款只有7—8万元,1989年增加到56.2万元,至1995年超过100万元。
  三、扶持牧户开展多种经营,活跃农牧村市场。1981年扶持农牧民搞家庭加工业。玛艾花格村马进林贷款2300元,购买了电锯设备,办起解板作坊,一年后,还清贷款后修建了6间新瓦房。1984年遵照上级指示,对少数民族困难户发放“两棉(棉布、棉絮)”,赊销贷款15万元。1985年发放贷款9.9万元,扶持15户农牧民搞商品运销,当年营利1万元。1986年为使草原小城镇郎木寺繁荣起来发放贷款29.5万元,帮助30户牧民开展饮食、住宿等服务行业。到1994年农行扶持的从事第三产业的农牧民达300余户,发放贷款额109.6万元。
  四、扶贫救灾,帮困解难。农业银行每年投放4~10万元生活贷款,帮助农牧民脱贫致富。双岔乡尕尔加村农民老绕,1985年人均年收入不到百元,口粮缺半年,双岔营业所给老绕贷款7000元,购买5头牛育肥,当年获利6000元,第二年购买了手扶拖拉机搞运输,年底收入8000元,成为村中最早脱贫致富的典型。自1987年开始,国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中国农业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为碌曲安排专项贴息贷款6.7万元,以后,每年安排8万元,1992年增加至10万元。这些资金还远远不能满足扶贫需要,只是可以“输血”,还不可以“造血”,所以县农业银行指导各营业所、信用社各方面筹集资金,发挥“信贷扶贫”作用,每年投放一定贷款扶贫。1986年投放贷款4万元,1987年为16万元,1992年扶贫攻坚增加到59.4万元。1987年政府安排“包乡扶贫”,农行包扶拉仁关乡唐科四队,两年里先后投贷47户12万元,使人均收入达到1940元。1988年,郎木寺营业所给加科村牧民马秉诚贷款4万元,西仓乡营业所给团结村农民候四贷款5000元,扶持他们从事畜产品长途贩运,当年分别获利2万元和2100元。碌曲的畜牧业生产仍是粗放型的,灾情往往发生在青黄不接的春乏关。县支行每年都按排一定贷款发放,1987年贷出3.7万元,买饲料2.17万斤,让80多户农牧民渡过难关。1995年冬季遇到大雪灾,县农业银行及各营业所、信用社及时发放贷款65万元,使2905户牧民免遭损失。
  第二节 乡镇企业贷款
  扶持乡镇企业也是银行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1985年,县农行给玛艾砖瓦厂贷款2万元,购置生产资料,并协助他们改善经营管理,建立财务制度。1990年为其贷款3万元进行技术改造,添置机砖设备,改善生产条件。1986年为玛艾干酪素厂贷款6万元,第二年干酪素厂获利10万元。1988年共为七个乡镇企业贷款25.6万元,解决了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并新建了双岔制香厂。1992年为乡镇企业管理局贷款4.7万元,建起了柳编厂。1994年为拉尔玛金矿贷款40万元做前期生产准备,1992年后,乡镇企业经营状况开始下滑,制香厂和柳编厂先后倒闭,双岔林场税金也靠贷款交纳,因此,农行在扶持乡镇企业方面造成47万元的贷款无法收回。农行对供销部门发放的畜产品收购贷款也出现了亏损,1992年的“羊毛大战”之后,供销社大多亏损,农行出现298.6万元的收购贷款沉淀。1995年底,农行不良贷款达440万元,亏损184万元。
  第三节 工商业贷款
  一、工业贷款
  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后为扶持手工业生产,银行开始发放小数目的工业贷款,1957年人行碌曲县支行发放贷款4万元。1961年后银行开始控制贷款数量,对碌曲县的工业贷款从严控制,减少投放。1970年,中共中央号召大办“五小工业”,贷款需求量迅速上升,至1978年末贷款余额为55万元。1980年银行体制改革,加强了信贷管理,将过去信贷资金层层下达指标的办法改为差额控制办法,对企业实行指标考核,根据经营状况区别对待,择优扶持。1984年,县工商银行成立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使企业效益逐年增加。1986年县工商银行加强信贷管理,建立贷款逐级审批监督制度,规定信贷员审批权限,完善贷款“三查”制度,加强了对企业贷款资金管理,1986年工业贷款余额为100万元,1989年后,受物价上涨因素,原材料短缺,工业企业相互拖欠严重的影响,工业资金需求量上升。根据总行信贷工作指导方针,通过分类排队,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和贷款的有效使用,在贷款投向上重点扶持县级重点企业。至1995年底,工业企业贷款余额为1259万元。
  二、商业贷款
  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后,县人民银行把支持国家商业企业努力完成商品流转计划作为中心工作。1978年后,随着国家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商业购销体制发生变化,计划购进商品减少,库存适销商品减少,积压严重,县工商银行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帮助商业企业制定衔接购进计划。1980年底,商业贷款余额为981万元,在“开放、搞活”的政策指引下,出现购销两旺势头,至1987年底,贷款余额为2081万元。1989年以后,贯彻国家治理整顿紧缩信贷的政策,对集体商业企业采取核资分类,清收拖欠、清查信贷资产、清收到逾期贷款、严格贷款发放等措施,保证了重点商业企业资金使用,促进了信贷结构调整,至1995年发放的商业贷款余额为5909万元。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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