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粮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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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14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粮油管理
分类号: F427.8
页数: 4
页码: 206-209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52~1995年甘肃省碌曲县粮油经济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政策、票证管理、仓储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粮油经济 粮油管理 碌曲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行政管理机构
  碌曲县粮食局
  1952年8月,甘肃省粮食局为协助剿匪部队解决后勤保障,在西仓设立了支前粮油供应站,保证了作战部队的军粮供应。而碌曲工委和农牧民所需粮食则由临潭县粮油购销站供应。1955年6月,碌曲县设立粮食科,负责供给全县牧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口粮及群众牧犬、种畜的饲料。1957年粮食工作由县人民委员会财粮科管理。1968年,碌曲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设立财粮组。1973年,碌曲县革委会成立粮食局。1979年,碌曲县粮食局、商业局合并。1980年,恢复碌曲县粮食局。截至1995年,粮食局下设人秘、财会、调运、业务等4个股,具体负责人事管理与文档、财务管理、粮油调运、储仓等工作。
  二、营业机构
  城关粮站
  1952年8月在西仓设立的支前粮油供应站为其前身。1957年县址迁往现驻地后,粮油供应站随迁县城,并改称碌曲县城关粮站,后经几次改扩建,有粮仓5座30间,仓容290万公斤,建筑面积1372平方米,固定资产69.3万元,职工15人,为副科级建制。
  郎木寺粮站
  1956年3月设立,时称郎木寺粮油供应站,站址设在郎木寺乡政府北侧。后经扩建,有粮仓1座9间,仓容70万公斤,建筑面积685平方米,固定资产6.9万元,职工4人,股级建制。
  尕海粮站
  1954年设立,站址设在尕海乡政府西侧,后经扩建有粮仓2座20间,仓容100万公斤,建筑面积495平方米,固定资产6.3万元,职工4人,股级建制。
  双岔粮站
  1964年11月设立,初为粮油供应、收购点,后逐步扩大规模为粮站,站址设在双岔乡政府对面的洮河南岸,有粮仓1座8间,仓容40万公斤,建筑面积435平方米,固定资产5.9万元,职工4人,股级建制。
  拉仁关粮站
  1971年设立拉仁关粮油供应点,站址原位于拉仁关乡政府驻地,于1984年迁出山窝至西仓乡唐龙多村对岸,由点改站。新建砖木结构粮仓1座,仓容50万公斤,建筑面积448平方米,固定资产17.4万元,职工4人,股级建制。
  阿拉粮站
  1980年设立为粮油购销点,1990年由点改站,站址设在阿拉乡政府东侧。有粮仓2座17间,仓容90万公斤,建筑面积520平方米,固定资产10.7万元,职工4人,股级建制。
  阿拉、双岔、拉仁关三所粮油站除负责各乡直机关、农牧民和粮供应以外,还负责辖区粮油收购入库工作。
  第二节 管理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碌曲县农作物种植品种单一,产量不高,所需粮油均通过以物易物的形式从临潭旧城购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对粮食采取集中管理的政策,实行统销统购。1954年,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在碌曲实行,由政府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人自由经营,1955年,全国开始实行定产、定购的“三定”政策。但由于碌曲县建县迟,尚处于政权筹建阶段,没有实行“三定”政策,对牧区粮食供应采取充分供应的办法。1958年2月,县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央“三定”政策,全县干部工人和居民按工种、年龄调整了粮油供应标准。3月1日,碌曲县实行定量供应凭证购买,牧民口粮由各乡或县人民委员会派工作组进行核定人口统一供应。是年6月,甘南州人民委员会为保证粮食资金及时到位,更好地发挥粮食部门的积极性,对碌曲、玛曲两县的粮食贷款下放,不再通过州粮食处。1990年7月1日碌曲县粮食局建立了全县粮食企业核算中心,对各直辖粮油资金帐户由粮食局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借贷,统一结算,各粮站调拨粮油款项由粮食局内部划转。1993年4月1日碌曲县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将城乡粮食销售价全面放开。1995年12月,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分开,建立两条线运行机制。碌曲县地处牧区,粮食几乎全部从外地调入,因此粮食供给政策一直比较稳定,粮食定量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和产粮区的丰歉而上下浮动,保证了社会生活的需要,保证了碌曲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
  第三节 票证管理
  一、“四证管理”
  1956年碌曲县的粮油供应实行四证制度,四证即是: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迁移证、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和市镇饲料用粮供应证。“三票”是:全国通用粮票、甘肃省地方粮票和甘肃省地方饲料票。1963年5月,粮食部下达了“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式样的通知,是年9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在碌曲县使用。转办粮食关系时采取整月转移不破月转移的办法,当月粮食定量口粮未购完的发给粮票。办理购粮证,须持入户的证件,粮食供应转移证件和法定机关批准的证件。县粮食局或指定发证粮站建立登记底册,定期核实,做到居民购粮证上的定额数量与实际工种(年龄)定额标准登记底册数量相符合。“农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从1956年开始实行,1964年9月做了适当更改。凡是经过合法程序,由公安部门批准开给户口迁移证的居民,都要办理粮食供应关系转移证手续,同时核销粮食供应证。城镇饲料供应的管理办法参照居民粮食供应办法执行。农业人口转为城镇非农业人口迁办农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粮食部门要依据乡(镇)政府出具的交回本人承包责任田,自留地和落实所承担的粮、油合同及定购任务的证明,才能办理迁转手续,但是参军、考入大中专院校者除外。转入时,凭已落报的城镇非农业人口的户口和乡(镇)政府出具的交回本人责任田,自留地的证明,方能办理城镇居民粮油供应手续。
  二、“三票”管理
  三票即全国通用粮票、甘肃省地方粮票和甘肃省地方饲料票。粮票是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产物,是粮食凭证定量供应的一项主要内容,自1955年流通以来,县粮食局和各粮站都配备了专人管理,同时在人员上保证了相对稳定,设立了专库(柜)保管,建立和健全原始记录,定期清点,按时报表。本部门在库存周转定额以外的粮票要及时上缴。食品行业、招待所、饭馆行业除留一定数量用于周转外,其余部分要及时送缴粮食部门,严禁私自兑换粮票,对残损不能使用或废止使用的粮票,由粮食局收回统一销毁,并由当地公安部门派人监督。由于粮食计划购销价格倒挂,统销价远远低于统购价,使法定为无价证券的粮票,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具备了货币的性质,在长期流通过程中,伪造、贩买、贪污、盗窃粮票的违法行为经常发生。为了禁止买卖粮票,堵塞漏洞,坚决打击利用粮票进行投机倒把的违法犯罪行为,1982年10月,碌曲、玛曲两县粮食局组成4人粮票检查工作组,对两县粮食系统的粮票管理进行检查,纠正了粮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了票证管理制度。1983年4月,全县的旧版通用粮票、地方粮票、奖售粮票统一集中到州粮食局,经认真清点总共销毁粮票10805.9公斤,其中全国通用粮票248.75斤。1984年8月凡外出领取甘肃粮票再不凭介绍信,领取全国通用粮票,不论其粮食关系在单位或在家里,一律在单位领取(兑换)。1986年3月,由县粮票销毁领导小组对全县新存工种粮票(1984年后不再实行)进行销毁,碌曲县政府办公室和公安局、粮食局等有关人员参加监销,共销毁工种粮票49764公斤。
  第四节 仓储管理
  一、粮库管理
  1957年至1965年,粮油仓库管理实行“五定”,即定仓库、定人员、定器材、定费用、定损耗的管理办法。对粮库的容量、垛间距离、垛形、器材配备、保管损耗都做了具体规定,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科学、规范的粮仓管理制度。1970年以后,一些较为先进的粮仓保管器材设备投入使用,如电子测温仪等,为及时、准确掌握仓内粮食变化情况提供了物质保障。对库存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使粮油进出库制度、保管制度及粮油清仓普查制度得以形成,建立了货位堆垛卡片,标明货位号码、品种、数量、等级、来源、入库时间等详细情况,出库及时登记下卡。碌曲县由于海拔高,气候寒冷,特殊的地理环境为安全储粮带来很大的便利条件,基本无虫害发生,对安全储粮不利的因素主要是由于库房使用年限过长,经常发生地坪下陷、反潮,使粮食极容易发生霉变。1981年3月14日,甘肃省粮食厅向全省粮食购销管理单位印发了《甘肃省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和《甘肃省“四无”粮仓标准和鉴定评比办法》。1984年,县粮食局举办了粮食部门营业员、保管员学习班。是年11月,经县粮食局检查评比,郎木寺、尕海、城关粮站均达到“四无”粮仓标准。1985年,县粮食局举办了一期20天的仓储保管员学习班。1988年,县粮食局举办仓储保管学习班4期,由各站点领导和保管员参加,均受到较好的业务培训。1990年,全县大部分粮库基本达到“四无”粮仓标准,即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1991年,县粮食系统开展了节约、惜粮竞赛活动,职工们提出:“宁流千滴汗,不丢一粒粮”的口号,这一活动改变了过去仓库门前洒满粮食的现象。
  二、清仓查库
  1963年6月,全县农村开始了“清工分、清帐目、清财产、清仓库”的“四清”运动。1982年5月,县粮食局对管理混乱的阿拉粮点进行了整顿、检查,阿拉粮点,短面粉1411.4公斤,长玉米2623.5公斤。1982年夏,由于双岔粮站管理混乱,县粮食局对其进行了整顿。1985年3月18日,县政府派出工作组到阿拉乡调查处理阿拉粮站发生的严重霉坏面粉事故。阿拉粮站由于地坪返潮霉坏面粉19750斤,县人事局分别对负有责任的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并通报全县。1988年春秋,县粮食局组织粮油仓储普查小组,对全县各粮站点进行了库存粮油普查。1991年春秋,县粮食局进行粮油普查,组成普查组14个,49人次,普查了粮库及门市部17个,普查粮食9865万公斤,油品42万公斤。1991年5月12日,由县监察局、财政局、粮食局与尕海乡党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尕海粮站职工进行调查,该站职工自1987年10月至1990年10月3年时间,短少粮食63605公斤,价值27815.69元。县检察院对其依法逮捕后免于起诉。1991年12月,县城关粮站、拉仁关粮站经验收达到“四无”粮仓站。1992年春,县粮食局招开了全县“四无”粮仓建设安全储粮工作学习评比现场会。1993年春秋,县粮食局开展了粮油普查,共组织24人次,检查了14个粮库的7000万公斤库存粮及油品。1995年4月,开展清查国家粮食库存工作。
  三、粮库建设
  建县以前,碌曲县无专门储粮用的仓房,仅民间存有少量粮食,1958年,国家投资8.3万元,在县城修建占地面积为1135平方米的县粮站,修建仓容75万公斤的粮仓二座。同年,还在郎木寺投资3.7万元,修建仓容70万公斤的粮仓一座。1960年,国家投资5万元在尕海修建仓容70万公斤仓库,面积300平方米。1971年在拉仁关设点,投资0.6万元,修建面积66平方米的粮仓一座。同年,在双岔投资3万元,修建仓容40万公斤粮仓一座。1978年,投资5.6万元将县城关粮站扩建。1984年,投资8.1万元,在城关粮站修建砖木结构仓容75万公斤粮仓一座。同年,投资5.4万元,扩建拉仁关粮站,在拉仁关石合地公路边修建砖木结构仓容为50万公斤的粮仓一座。1990年,在阿拉投资7万元修建仓容为50万公斤的粮仓一座。1991年,在县城关粮站投资9万元修建仓容为75万公斤粮仓一座。截至1995年底,全县共有粮仓6处,建筑面积3955平方米,仓容463万公斤。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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