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邮政主营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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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2000012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邮政主营业务
分类号: F618
页数: 2
页码: 182-1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碌曲县邮政业务范围主要有信函、汇兑、包裹等。
关键词: 碌曲县 邮电 邮政

内容

碌曲县邮政业务主要有信函、汇兑、包裹等。
  一、信函
  随着碌曲县经济建设的加快,每年的信函交换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至1995年底,信函交换量有212399件。信函的种类分为:信件、明信片、新闻纸、书籍、印刷物等。
  二、汇兑
  碌曲县邮政局开办的汇兑业务有普通汇票、高额汇票、送汇、电汇等。汇费标准,自成立县邮政局以来,统一汇率为1%。电汇除附言外按25字收费,每字3分,计0.75元,加急加倍,1963年改为1元。1967年3月1日调整为0.5元。1983年12月1日,调整为1元。附言限20字,每字7分。
  三、包裹
  分为小包,一般包裹(民用和商品),工商业品包裹、大件商品包裹、保价包裹,易燃品包裹、药品包裹。包裹的资费价自1950年2月8日起,区内包裹资费甲组互寄每公斤2670元(均旧人民币);乙组互寄3750元(均旧人民币),甲、乙组互寄6420元(均旧人民币)。国内包裹资费起算标准从1969年2月1日起改为100克,1990年7月31日,起算标准由100克恢复到500克,包裹每公斤资费在原资费的基础上增加150%,1995年,包裹进出口合计为2386件。
  四、专用工具
  有搭链、封钳、日戳、铅凡、邮袋及邮袋用绳子、三角袋等。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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