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革除放足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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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唯一号: 292434020220000230
专题名称: 山丹县革除放足情况
文件路径: 2924/01/object/PDF/2924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708.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妇女缠足,俗称裹脚,民国初年,缠足习惯犹盛。女孩子到9岁“笼脚”,用3尺布条将足缠住。十二三岁即裹紧布带,使趾骨萎缩、屈折,小趾垫至脚心,缩成粽子形。初缠时步履艰难,浓疮溃烂,痛苦不堪;一直到能穿木屐高跟小鞋,才称美好。民国23年(1934年),甘肃省县长会议决定强迫妇女放足,但山丹县行动不力。32年,县长薛兴唐明令放足,仍有稍加裹束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缠足风根除。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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