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山丹县执行省人民政府减息命令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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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唯一号: 292432020220000259
事件名称: 1950年4月,山丹县执行省人民政府减息命令
文件路径: 2924/01/object/PDF/2924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07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4月
发生地点: 山丹县

事件描述

1950年4月,山丹县执行省人民政府减息命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劳动人民向地主、富农及高利贷者所借债务,如付息已超过原本1倍者,停息还本;超过原本两倍者,本息停付。农民之间的借贷关系及与地主、富农所经营之工商业范围内的来往帐债,还本付息办法按原订帐约或双方协议执行。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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