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苍龄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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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唯一号: 292430020220000095
人物姓名: 裴苍龄
文件路径: 2924/01/object/PDF/2924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760.pdf
性别:
出生年: 1935年12月
籍贯: 山丹县

传略

裴苍龄,1935年12月生,山丹县花寨子乡花寨村人。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毕业于西北大学法律系,在延安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1981年调西北政法学院任教,从事民事诉讼法、证据学、刑事诉讼法教学工作,在《法学研究》、《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著有《证据法学新论》。1984年起,任该校诉讼法教研室主任,1987年晋升为副教授,1989年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教师。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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