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山丹工业的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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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史话》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1460
颗粒名称: 新中国成立后山丹工业的发展
分类号: F427.42
页数: 3
页码: 233-2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山丹工业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山丹县 手工业 发展

内容

新中国成立至今,山丹地方工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改造转型、徘徊前进、恢复发展、全面提升四个阶段。
  1949年10月—1956年,为改造转型阶段。按照中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于1950年10月成立了工商联合会,组织和经管各行业的生产,从而激发了手工业者的积极性。到1952年全县手工业产值达26.81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04%。1953年,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全县手工业者达606户,1390人,全县90%以上的手工业者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同时,组建了缝纫、铁木器、公私合营印刷、瓷器4个合作社和鞋业、缝纫、铁木器3个组,职工212人。同年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957年—1977年,为徘徊前进阶段。1958年,国家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当时山丹、民乐两县合并,组织全民大炼钢铁,县共办起大小厂矿5419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67个,社办工业共5352个。大炼钢铁使农业生产下降,国民经济出现了暂时困难。当时在群众中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红火红火真红火,丢了农业抓钢铁,群众挨饿吃蓬棵”。1960年—1962年,山丹县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严格划分工业企业与农副业生产的界限,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在这种背景下,山丹焦化厂、铁厂等企业先后停产。到1964年保留了县属农具修造厂、陶瓷厂等18户企业,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8户,集体所有制企业10户。
  1978年—1998年,为恢复发展阶段。对全县工业布局进一步调整,新上了羊户沟煤矿、石湾子煤矿及磷肥厂、榨油厂,还有一些社办“五小”企业,如清泉水泥厂、位奇水泥厂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了工作重点的转移,山丹工业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恢复发展阶段。逐步推行企业厂长负责制,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内部,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扩大了企业经营自主权。1989年全县共有工业企业51户,其中国营工业12户。采矿、冶炼企业有羊户沟煤矿、新河煤矿、铁矿、青井子磷矿、炼铁厂、硅铁合金厂、焦化厂;化工企业有磷肥厂、龙首化工厂、炭黑厂;机械制造企业有农修厂;加工业有面粉厂、榨油厂、食品厂、粉丝厂、酒厂、饮料厂;建材企业有水泥、石灰、砖瓦、轧钢厂,还有陶瓷、玻璃、印刷等企业。随着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工程的实施和城北工业小区的建立,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全县经济的“半壁河山”。
  1999年—2003年,为全面提升阶段。从1999年开始,在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供销二轻企业中,推行以“明产权、转机制、变身份、增效益”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县25户国有工商企业、25户供销、二轻企业,113户乡镇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并逐步转由个人经营。开始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着力营造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振山丹工业雄风。先后新上水泥化工集团旋窑生产线、黑山铁矿、高原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瑞源啤酒原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骨干项目,形成了“四龙齐舞、五虎显威、千帆竞发”的工业格局。全县利税上千万元的项目达到4个,利税上百万元的项目达到5个,各类工业企业达到1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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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史话

《山丹史话》

本书介绍了山丹4000多年的历史,反映了山丹的文化。内容分为:岁月如歌;名人轶事;名山胜景;文物古迹;灿烂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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