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群众文化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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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103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群众文化活动
分类号: G249.27
页数: 3
页码: 603-6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群众文化活动的统计概况和传统活动简介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山丹县 群众文化 传统活动

内容

秧歌 俗称“秧歌(gao)子”“地歌(gao)子”“地蹦子”。山丹传统的秧歌队在角色配置上一般有灯官一(学名春官,当地人俗称灯官老爷)、皂隶四(俗称衙役)、傻公子、丑婆子、膏药匠各一,以及大面(当地人俗称大头和尚或大头娃娃)、旦角、手持单面鼓子的鼓舞者和其他扮相的人物组成。秧歌队的阵容一般在30至60人,分大场子和小场子表演两部分,以大场子秧歌为主,叫秧歌扭大场。秧歌套路有跑四门、蛇抱九丹、串蒜辫、内翻卷、外翻卷、扭马摆肠、前后左右穿插或二、四、六、八纵横队列变化等。大场子秧歌伴奏为锣鼓乐队。小场子秧歌除了要加唱词外,还要表演一些小型文艺节目。演唱曲目以民歌、民间小调为主,或老调添新词,如今以新歌新曲为主。伴奏用笛子、扬琴、二胡,三弦等。秧歌舞的基本动作比较简单,有“十字扭步”“三进一退扭步”“二进二退扭步”“左右侧步”“左右旋转步”“扭腰步”等,基本特点是突出一个“扭”字,形成以腰、胯为主动,两臂自然摆动或舞动的舞蹈动作体系。在山丹农村传统社火中,膏药匠是秧歌队的核心和指挥。他在大场秧歌的表演中比较随意,主要负责场面调度指挥。小场表演中又是主要说唱表演者,说唱语言和表情动作诙谐幽默,即兴编词,或给人以祝福,或逗人高兴欢乐。近些年来,秧歌已成为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日常健身娱乐活动。
  社火 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的传统节庆文化活动,常于春节、元宵期间集中进行,并与秧歌队一起组队,同场演出。传统社火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当地社火主要有舞龙、舞狮、高跷、腰鼓、旱船、竹马、铁芯子、霸王鞭等,有些社火队还排演社火小戏。所演小戏装扮、道具与剧目内容一致。旱船演的是水上发生的故事,如《水漫金山》《劫江》;竹马演的是跨马征战的故事,如《三英战吕布》《御果园救驾》等,风火车演的是《火焰山》。城西村的社火种类繁多,社火戏手抄剧本传承至今。《火焰山》为话剧,人物对白语言朴实,风趣幽默。太平车《长亭送别》,为音乐、舞蹈、戏曲,人物有唱词、唱腔、诗词、道白,为社火戏的精华。
  元宵灯展 正月十五闹元宵,元宵夜挂灯、观灯的习俗由来已久。明清至民国时期,全县城乡凡人口较为密集的乡村均有制作悬挂纱灯、花灯、动物生肖灯的传统习俗。山丹城区和东乐堡、花寨子、霍城堡等大集镇则有举办大型灯会,制作和摆放大型灯架、鳌山灯或黄河灯的传统。20世纪50年代以前,位奇寨在祖师庙前的广场西侧有一座永久性灯架,高约10米、宽5米,上有18层横梁,每层横梁上摆20盏油灯,计数360盏,每年正月十五点灯、唱戏,活动十分热闹。20世纪60年代后,制作、摆放大型灯架、灯山、灯阵的传统灯会消失。1983年,城区元宵节制作悬挂各种造型花式彩灯,举办元宵灯展的活动再度兴起,并迅速演变为城区部门、全县乡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广泛参与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每逢元宵灯展,十里八乡群众纷纷进城观灯,城区群众举家出动,灯展区内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参与人数之多,场面之热烈,是其他活动都无法比拟的。元宵灯展逐步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宣传政策、展示行业文化、进行商品促销的重要平台,以声光电等现代工艺技术作为支撑的大型花灯逐步成为灯展的主角。1989年以来,举办全县元宵灯展12次,观众达300万人次。山泥(集团)以雄厚的经济实力作支撑,精心制作的融声光电技术手段为一体,动与静、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大型花灯,令人叹为观止。他们连续数年在厂区举办大型灯展和焰火燃放活动,气势宏大,场面壮观,吸引群众前往观看。
  文化下乡 1996年12月,中央宣传部、国家科委、农业部、文化部等10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1997年元月,全县“三下乡”活动正式启动。县歌舞团组成送文化下乡演出队,由县文化馆牵头,抽调水务、电力、粮食等部门业余演员30多人组成业余演出队,精心编排舞蹈、声乐、器乐、小品等文艺节目30多个,分赴全县10个乡镇下乡演出10场次。博物馆制作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暨精品文物图片展示展板,图书馆精选部分适合农村的书籍杂志,宣传文化部门抽调擅长书法的书法爱好者,随队为农民群众提供文物宣传、图书借阅和书写春联服务。其后,一年一度的送文化下乡逐步进入常态。截至2013年,县歌舞团连续17年送文化下乡演出未间断,演出场地逐步由乡镇所在地向村社延伸,由人口密集大村向偏远山区村社延伸。节目内容更加贴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形式更加灵活,并能与当地群众联袂演出,交流互动,演出效果明显增强。
  消夏周末文艺演出 “消夏周末”广场文化活动由县委宣传部统一组织,文化部门负责,全县各部门和单位利用业余时间排练文艺节目,于每年5月至10月的每个周末,在县城广场为群众演出。2000年5月5日(星期五),首场“消夏周末”文艺演出在县城“无量阁”举办。2008年6月, “金海源”文化广场建成,全县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建党87周年“勤廉颂”大型文艺演出在此隆重举行。此后,“消夏周末”文化活动演出场地迁至“金海源”文化广场。到2013年, “消夏周末”广场文化活动连续举办14年,每年举办18场次左右,观众近百万人次。
  歌舞娱乐 20世纪90年代前后,歌舞厅、电子游戏、音像、图书等个体文化经营户相继出现,以个体经济为主体的文化市场日益繁荣。到2013年,全县文化经营场所达75家,满足不同层次群众需求。
  最早的歌舞厅于1983年由县秦剧团开办,有乐队伴奏、专业歌手演唱,面向全县歌舞娱乐爱好者。后相继出现了县文化馆歌舞厅、工人俱乐部、云燕、良友、供销、天域、舒畅等10多家舞厅。20世纪90年代初,自娱自乐的歌舞娱乐场所逐渐替代了模式古老的歌舞厅。至2013年,全县共有集歌舞娱乐为一体的娱乐休闲场所26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动感地带、翡翠明珠等高端KTV3家。歌厅、舞厅、酒吧、茶楼酒肆利用率达70%以上,周末、节庆日顾客盈门。20世纪80年代中期同歌舞厅同期出现的有旱冰场,许多歌舞厅都是水泥地面,晚上是歌舞厅,白天为旱冰场。工人俱乐部、供销大厦、县剧团、良友舞厅等都开过旱冰场。
  网吧 最早的时代网吧开办于1991年,位于林业局楼下,投资12万元,有计算机5台。网吧通过因特网提供服务,按时计价,每小时6至8元不等。下半年网缘网吧和佳美网吧开办,是山丹县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的雏形。2000年前后是网吧的鼎盛时期,全县有网吧12家。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逐渐普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状况开始衰落。至2013年仅有网吧8家。
  音像 20世纪90年代前后,山丹音像市场出现了录像厅,最初用录像机放映录像带。后期有了光碟、光盘。2005年左右音像制品商家达16家,是规模最大时期。后由于电脑的普及和手机功能的健全,音像制品市场逐渐走向衰落,后电子游戏厅、放映厅被关闭取缔。至2013年只剩4家。
  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批、年审;采取集中检查与经常性检查、明察与暗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等方式,对文化市场实行分类管理。
  文化产业 1989年后,以歌舞娱乐、图书报刊出租零售、电视录像放映、台球为主的集体、个体文化经营服务项目逐步兴起;舞厅、卡拉OK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及音像制品零售、图书零售租借、电子计算机打字复印、互联网上网、艺术培训等文化服务业快速发展。至2004年,全县各类文化经营服务门店由1989年的10余家猛增至100多家。到2012年,全县以文化旅游业为龙头,重点发展演艺娱乐、民俗工艺、广告会展、文化传媒、文化创意等6大文化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2013年,全县有文化事业单位16家(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长城陈列馆、歌舞团、南湖生态管理园区、电视台、西部山丹编辑部、信息办、艾黎纪念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龙首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大黄山林场、大佛寺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县文联),从业人员480人,资产2.6亿元;文化企业56家,从业人员429人,固定资产约9千万元,涉及文化娱乐、广播电影、广告、旅游服务及相关产品销售等行业;有文化及相关个体经营者200多家,涉及图书、报刊零售、广告服务业、娱乐休闲服务业、文化用品及家用文化、家用视听电子设备零售等行业。全县形成文化产业单位116家,从业人员1569人,资产4.2亿元,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6200万元,完成文化产业资产投资10亿元左右。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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