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卫生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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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102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卫生监督
分类号: R19
页数: 5
页码: 588-592
摘要: 本章记述山丹县卫生监督,其中包括了食品安全监管、医疗、药品安全监管、公共场所卫生监管。
关键词: 山丹县 卫生 卫生监督

内容

2001年12月成立张掖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丹县分局,次年12月更名为张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丹县分局,2006年3月成立山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机构有山丹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山丹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乡镇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至2013年全县有涉药单位284家,其中乡镇以上医疗机构14家,场矿医疗机构10家,村卫生所、个体诊所206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42家,计生药具经营企业11家共有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682家,其中餐饮服务经营单位606家,从业人员1586人,保健食品兼营店30家,化妆品店、化妆品美容店46家。
  2004年10月成立山丹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隶属县卫生局管理。2007年11月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2010年7月将食品卫生监督一分为四: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品加工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划分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流通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划分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职业卫生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划分给县安监局。
  第一节 食品安全监管
  2005—2010年7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业、保健食品进行日常监督监测。大力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长效机制,量化食品卫生经常性的卫生监督,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1272户,体检食品从业人员12921人,检出五病(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89人,全部清退。2006年增加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主抓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2010年7月食品监管职能移交县卫生局管理,2013年1 1月再次交由食品药品监督局履行。
  食品量化分级管理 2008年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食品经营单位风险性水平和信誉度确定监管对象,对监督项目进行量化,实现食品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 2009年6月起施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对全县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从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从业人员健康培训情况等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质量提高。按照食品经营单位的风险性水平和信誉度确定监管重点,实施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控制。
  第二节 医疗、药品安全监管
  医疗安全监管 2005—2013年,对209家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消毒监测、依法行医、传染病防治、非法采供血液等综合监督检查,保证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安全,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全县医疗机构消毒监测连续9年合格率达到100%。
  药品安全监管 2002年以来,利用传统节日、重大活动,多次开展定制式义齿、中药饮片、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等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日常监管,保证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年平均检查频次2次以上,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疗机构年度检查频次1次以上。
  诚信等级评价 2006年起健全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信用档案,对全县258家涉药(械)单位开展诚信等级评价。至2013年,共评出良好信用单位153家、信用单位93家、信用警告单位5家,分别占60.96%、37.05%、1.99%。
  规范化药房建设 2007年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对命名为“规范化药房”的、满2年跟踪复查,1 12家规范化药房通过复核。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规范化药房创建率达90%。2013年新增规范化药房4家。
  特殊药品监管 2007年起,建立起覆盖县、乡、村的药品监管网络。对特殊药品、医疗器械加大监管力度,至2013年,全县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机构4家(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马场总场医院)、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14家。按季度开展专项检查,特殊药品票、货、账相符,处方收集齐全,未发现过期失效药品及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特殊药品,无非法渠道购进特殊药品及超范围使用特殊药品行为,未发生流弊事件和现款交易行为。医疗器械统一采购、管理,全程追溯,未出现违规行为。
  第三节 公共场所卫生监管
  职业病防治 2005以来,每年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至2013年对体检中发现患有五种传染病(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的26人全部调离岗位。监测公共用品用具551份,合格率89.4%,对样品监测不合格的经营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2005年以建立职业病健康档案为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性健康体检服务,与省疾控中心密切配合,完成42名有放射源接触史的退伍军人的体检,对山丹水泥厂42名离岗工人、西油东输278名在岗工人和清泉镇63名劳务输出工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均合格。2006—2009年,加大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煤矿、冶炼、水泥、造纸等行业的监督检查,大部分企业未对从业人员上岗前与离岗时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4年立案查处职业卫生违法案件10起(2007年水泥行业1起、煤矿2起、化工行业1起、冶炼1起;2008年煤矿2起;2009年煤矿3起),罚款7500元。2006年县人民医院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县人民医院规范设置职业病科,配备专职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并按照省卫生厅批准项目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从业人员在岗期间职业病健康体检8000多人次,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2010—2013年,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增强法律意识,确保卫生法规落实。
  每年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放射室的设置、防护设施、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等情况进行放射防护监督监测。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单位24家,有放射诊疗从业人员44人,均取得证书。2010年将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县安监局。2012年为42名放射诊疗人员进行体检,全部建档,持证率达100%。2013年查处放射卫生违法案件2起,罚款9000元。
  学校卫生监管 2005—2013年,对37所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开展检查。教学环境卫生检查中课桌面照度、教室窗地比、黑板照度、灯管垂直黑板4项指标合格率为70%以上;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中,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4项合格率为85%;饮用水卫生检查中,二次供水中蓄水池周围无污染,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1份,提出限期整改建议。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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