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编 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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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1010
颗粒名称: 第三十一编 卫生
分类号: R19
页数: 22
页码: 575-596
摘要: 本编记述山丹县卫生,其中包括了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公共卫生。
关键词: 山丹县 卫生 卫生管理

内容

汉代,因移民屯田,商旅往返,东西文化交流,中原医疗技术、草药方剂、砭针治疗开始应用。唐时,县设惠民药局。西夏有“医入院”,研究使用中医中药。明朝完善州、卫惠民药局,增置医官。卫设正科一人,分管各级医药事业。但只为官佐僚属治病,民间仍是缺医少药,疾疫频侵。若时疫流行,只能求乞巫祝,束手待毙。另有走方郎中(或称“铃医” “草泽医”)走村串乡,为民治病。清代,州、县虽设医官,多不理民医。商界开设药堂,请医坐堂医疗。农村由私人开设家医,互不相关,自师其法,备施一方。广大贫苦人民还是处于病无可医,染疫待毙的境地,故有“求医如拜相”之说。民国时期,县内无专设卫生行政机构,由县民政科兼理,民间行医仍沿清习。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始设县卫生院,购置简易器械与一般药品,开展门诊。1952年县人民委员会设卫生科,各区配备文教卫生助理员一人,管理全县卫生医疗事业。1958年12月将文教、卫生两科合并为文教卫生部,各人民公社也配备文卫干部。次年改为文教卫生局。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卫生组,同年1月改组设局。1971年与教育局合并,1976年设卫生局,延续至今,管理全县卫生医疗工作。1989—1999年,依靠科技进步,中西医协调发展,推行城乡兼顾的发展理念,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增强医疗卫生机构自我发展能力作为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重要内容,实行绩效考核,按劳取酬的分配机制。次年对从事临床护理人员实行准入管理,156名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新进人员实行考试制度。1995年开始在全县开展等级医疗和爱婴医院评审工作,建成二级甲等医院1个、二级乙等中医院1个、一级甲等医院3个、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个、爱婴医院2个。1996年9月《山丹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正式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1999年5月对从业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医师实行准入管理,全县316名从业医师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新进入人员实行考试制度。2003年3月省政府批准山丹县为全省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08实现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除津补贴部分外由县财政统一发放。2009年统筹解决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津补贴发放经费。2010年9月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 1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县。2012年县妇幼保健院被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授予全国“促进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安康项目示范医院”称号。2013年山丹县被省医改办列为全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6个试点县之一。
  第一章 医疗
  1989年全县辖区内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28所,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个、县防疫站1个、县妇幼保健站1个、乡镇卫生院所11个(中心卫生院1个、一般卫生院7个、卫生所3个)、村卫生所98个、厂矿医疗机构16个。卫生技术人员601人(高级2人、中级66人、初级533人),乡村医生98人。2013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17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6个、乡镇卫生院(分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卫生室115个、城区个体诊所47个、乡村个体诊所28个、驻丹各企业医疗机构9个、民营医疗机构1个。拥有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78人,其中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疗机构从业人员232人,临聘人员103人,在编人员64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54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1人,中级124人,初级389人)。临床专业452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6.2%;中医专业156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5.9%;护理专业265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7.1%;其他卫生技术专业105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8%。
  第一节 县属卫生医疗机构
  县人民医院 山丹县人民医院(简称“县医院”)始建于1943年,只有几间土坯房,设备十分简陋。1950年3月成立县人民卫生院,至2013年,县医院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建有门诊楼、外科楼、内科楼、康复楼、行政办公楼,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职工由建院时的5名转业军人发展到405人;固定资产由1995年的381.72万元增加到4400万元,有病床500张,科室由内、外两个门诊室发展到36个。其中,职能科室9个(院办室、财务科、总务科、药械科、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感染管理科、门诊部),临床科室18个(普外一科、普外二科、骨科、神经外科、妇产科、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内四科、儿科、心理卫生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中医康复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医学美容科),医技科室9个(功能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内镜中心、消毒供应室、高压氧科、血液净化科、体检中心)。是西北民族大学、张掖医专、甘肃省卫校、甘肃省中医学校、武威卫校的临床教学医院。2008年,县人民医院成立甘肃省肝胆胰外科研究所山丹分所、兰州大学临床医学院肿瘤防治中心山丹分中心。2009年被确定为中央补助甘肃省包虫病防治项目外科治疗定点医院、甘肃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手术定点医院。
  2013年有专业技术人员36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85人,初级职称200余人;市管拔尖人才2人,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县管拔尖人才6人,县学术技术带头人6人。1996年10月评审为全国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997年被世界科教卫生组织授予“全国爱婴医院称号”。
  1989年成立山丹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设置长期专业班和短期培训班,长期专业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卫生专业人员,学制三年。第一期招生医士班学员52人,学制三年。1992年医士班招新生43人,主要培训乡村医生。
  1989—2012年,县医院通过配套、借贷等多种方式,购置进口B超、脑电图、纤维胃镜、纤维结肠镜等大型医疗设备,提高医疗质量,基本能够解决看病难、住院难问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购置安装2台两吨旧锅炉,1台新锅炉,解决全院供暖问题;安装无塔上水器1台,住院部电梯,方便病人及医疗运行。1996—2004年,投资600多万元购置彩超、CT、电子胃镜、结肠镜、CR和血液透析机等大中型先进医疗设备70多台(件)。先进设备的投入,使医院的诊断技术、医疗服务功能和医院品牌意识强化,就医条件、诊断水平明显改善。2005—2013年,为改善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继续加大投资,新建外科楼、康复楼、门诊楼等设施。在医疗设备方面,2007年争取国家项目配备依维柯救护车一辆,急救呼吸机和便携式心电除颤仪各1台,改善急救设施。2008年6月,“甘肃省2006年县医院及少数民族自治州医疗救治项目”为县医院配置眼科手术显微镜、手术无影灯、麻醉机、多功能手术床;9月,为处置“三鹿问题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卫生厅紧急采购价值4.89万元,深圳兰韵F-60全数字化超声诊断仪。在改善医疗环境方面,继2005年1月高标准传染病住院楼投入使用后,2006年完成住院部病房整体改造装修及门诊楼地板铺设,并将护理站由原来的封闭式改造为开放式柜台。2007年与甘肃省人民医院协作,安装开通远程会诊系统,为疑难危重患者提供远程诊疗服务,实现省内医学专家资源共享,减轻了患者外出就医负担。2007年4月成立隶属急诊科管理的重症监护室。2008年9月康复楼续建工程竣工,建筑面积1265平方米,增设五官科病区、中医康复科两个科室,投资10.48万元配置单元病床60张。2012年完成中央投资2880万元的县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修建门诊楼、住院部大楼,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
  县中医医院 山丹县中医医院(简称“中医院”)成立于1982年4月,到2013年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保健、康复、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占地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固定资产2600余万元。编制床位200张,实际开放床位130张。医院设六个病区,开设了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外科(普外科、骨科)、妇科、儿科、肛肠科、乳腺病科、针灸推拿科、皮肤病科、肝病科、功能科(心电图室、彩超室、胃镜室、经颅多普勒室)、检验科、放射科等25个临床、医技、职能科室。有肺病、肝病、中风病、糖尿病、脾胃病、皮肤病、针灸理疗、风湿病、肾病等9个专科专病,其中肺病、呼吸病、风湿病专科为省级重点专科,肝病、针灸理疗专科为全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拥有螺旋CT、彩超、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腹腔镜、电子胃镜、C型臂X光机、五分类血球仪等大、中型医疗设备,中医特色诊疗设备48台(件)。
  多年来,县中医院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常见病和多发病,开展胆囊摘除、胃切除、子宫全切除等外科、妇科各类手术及四肢骨科手术,同时开展腹腔镜手术。医院的应急能力和处理急、危、重、疑难病人的综合能力与本地综合医院相当,并独具中医特色。2013年重症抢救中医参与率91.5%,门诊中药处方比例86.8%,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总处方比例的39.6%。
  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规范肺病、风湿病2个省级重点专科;将针灸理疗、中医儿科、中医骨伤护理专科纳入医院重点专科发展项目,前两科申报市级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肝病科申报省级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挖掘中医药传统优势,各科室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开展冬病夏治、针刺、艾灸、推拿按摩、捏脊、火罐、热敷、熏洗、按摩、刮痧、足浴、药浴等中医诊疗。新增盐疗、蜡疗、穴位埋线、小针刀等项目。将中医药治疗率纳入科室管理考核,制定17个常见病和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以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为依托,完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实现全国联网培训。组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分期分批来院培训31期1825人次,使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到简便易学、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的新技术。2013年特色理疗达24113人次,受到群众好评。
  1998年通过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评审,2001年借全县企业改革之际,投入资金267万元,整体接收县服务公司(占地面积9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2004年被省卫生厅指定为甘肃省中医学校教学医院,2008年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2011年6月通过中国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验收,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获得全市“医院卫生模范单位”、全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抗击非典先进单位”“县级精神文明单位”等称号。2013年7月通过国家二甲中医医院复审。
  2013年,全院有职工182人,其中正式职工105人,招聘36人,同工同酬26人,临时工12人,返聘职工3人;业务人员144人(临床医生49人,占34%;护理52人,占36%;药剂20人,占14%;功能、检验23人,占16%),占职工总数的79%;行政、财务、总务人员34人,占19%;行政管理人员4人,占2%。医院开放病床200张。全年收住病人6093人次,年门诊14.66万人次,门诊中医治疗率84%,住院中医药治疗率96%,同比提高10.3%,年收入2447.3万元。
  县妇幼保健院 山丹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7年,时称县妇幼保健站。1988年开展门诊妇产科。1990年开展剖宫产项目和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1999年12月搬入建筑面积1324平方米的妇幼保健综合楼,床位49张,设门诊部、住院部、防保部、检验科、X光室、男女婚检室、B超、心电图8个科室。2001年开设婚前医学保健门诊,门诊和住院部增设儿科,开展儿童常见病及和多发病的诊治,购进新生儿高压氧舱、新生儿蓝光箱及新生儿蓝光床、心电监护仪,对缺氧缺血性脑病、颅内出血及高胆红素血症的危重新生儿进行全方位的救治。2007年增加13个自收自支编制。2006—2008年,投资60余万元,为检验科、妇产科、儿科增添医疗设备,改扩建业务用房3间。2008年10月,投资30万元安装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2009年投资105万元,改建医疗服务用房900平方米,新建业务用房400平方米;争取资金购置价值15万元的母婴健康快车一辆,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投资18余万元建立供氧中心和呼叫系统及婴儿洗浴中心。201 1年获得全国“促进自然分娩保证母婴安康”示范医院的称号。至2013年在编人员4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人。2010年由副科级医疗单位升格为正科级,并更名为山丹县妇幼保健院。
  妇女保健
  婚前保健2000年以前,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不齐全。2000年后设专门科室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把好出生缺陷关口。2001年体检新婚夫妇812对,查出各种疾病412人,针对查出的疾病给予及时治疗。2003年10月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婚检合格”不再列为婚姻登记必需的前置条件,婚前医学检查由强制改为自愿后,婚检率急剧下降。2004年、2005年婚检率仅为0.32%,2006年为1%%。2008年10月婚检重新开始,婚检率由2003年的0.46%提高到2013年的100%,2012年体检新婚夫妇863对,查出各种疾病463人。对检出影响婚育的男女婚育对象提出医学指导意见。
  住院分娩和新法接生 1957年妇幼保健站成立,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起一支妇幼保健队伍,改造旧法接生,推广新法接生。1978年组织人员在全县培训新法接生员,重点学习产前检查、临产处理、产后访视和新生儿护理等科学常识,使新法接生提高到新的水平,培训接生员106人。1988年逐步对10个乡卫生院接生员进行更新、培训和复训,复训接生员126人,新法接生率达96%,住院接生率41.1%。在县站学习达三个月以上5人,通过培训和复训,提高新法接生质量。
  孕产妇保健管理 自2000年开始依托降消项目,为每个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册,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婴幼儿保健工作。从怀孕到分娩,在正常情况下接受5次以上的产前检查和孕妇保健指导。产检时筛查出高危因素,立即进行立案追踪管理。发现贫血、妊高征、胎儿发育迟缓、过期妊娠及其他严重并发症的高危孕妇,及时给予治疗。至2006年,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面达95.3%%,孕产妇建卡率达73.5%,住院分娩率达95.89%,产后访视率达100%。
  妇女病普查普治 对城乡已婚育龄妇女每年进行一次以防癌为主的普查普治,1988—1992年,共对31465名已婚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查出各种疾病10365例,对查出的各种妇女病均给予建议治疗方案和随访,基本做到了查治结合。配合县妇联,组织人员下乡巡讲、义诊,普及健康生活常识,提高农村妇女预防和防止疾病的知晓率,降低妇科病的发病率。2012年起,免费为农村已婚妇女开展宫颈细胞学筛查、筛查癌前病变(宫颈癌),筛查率为100%;为全县女职工两年进行一次妇科病的普查普治。
  儿童保健
  儿童保健及常见病防治 从2000年开始,对全县集居和散居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对查出的各类疾病及时进行矫治,2006年体检儿童8189人,体检率71.18%。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儿童基础计划免疫工作,“四苗”(卡介苗、百白破、脊髓灰质炎、麻疹)接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全面推行小儿“五病”(中重度营养不良、佝偻病、营养性贫血、急性呼吸道感染、腹泻)的筛查、建档管理和预防干预工作,筛查小儿“五病”1588例,建档管理1549例,建档管理率97.54%;对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因素(营养不良、佝偻病、贫血)及主要死亡病因(肺炎、腹泻)进行有效防止与干预,儿童肺炎、腹泻病例管理率达95%以上。完善儿童急救转诊系统,对危急重症患儿实施快速有效的转诊救治,降低儿童死亡率。2009年设立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对高危新生儿和重症儿童实施重点监护与专案管理。
  儿童系统管理 根据《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妇幼卫生工作“八五”规划》要求,于1991年制定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方案,配备血红蛋白仪、小儿磅秤等,进行“421”(0—1岁婴儿年内体检4次,1—3岁体检2次,3—6岁体检1次)生长发育监测、对0—3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2009年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并开设42天母婴体检、抚触、听力筛查、智力测试和儿科门诊,为儿童保健提供方便的服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 从2000年开始,对全县托幼机构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保健院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定期深入托儿所、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加强对保育员、保健员、炊事员等的培训,加强环境卫生与膳食营养的科学管理。落实托幼机构的保健人员岗前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制度,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性病与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岗位,避免传染病的交叉流行。一年两次对城乡所有托幼机构儿童进行体检,对体检发现的疾病及时给予治疗和干预。
  第二节 乡镇卫生医疗机构
  1989年全县设置乡镇卫生院10个、卫生所1个,其中中心卫生院3个,一般卫生院7个,共有职工140人,卫生技术人员122人,设置病床101张。1989年6月,清泉乡、红寺湖乡卫生所更名为卫生院。1990年10月,陈户、东乐两个乡卫生院升格为副科级建制的中心卫生院。1993年8月,老军、大马营、花寨子、霍城、位奇、清泉、红寺湖、城关镇8个一般卫生院(所)的人、财、物移交乡镇政府管理,李桥、陈户、东乐3个中心卫生院实行县卫生局、乡政府双重管理,由于乡镇财政困难,监督机制不健全,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不能保证,职工情绪不稳,工作缺乏活力,严重制约了乡镇卫生院的发展。从1999年开始,为改变乡镇卫生院房屋设施破旧、医疗设备简陋的局面,县卫生局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向上争取“三项建设”项目、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1 1所乡镇卫生院改造危房6373平方米,增置医疗设备67台(件),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人,特别是从2003年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以来,给各乡镇卫生院的生存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诊疗人次明显增长,也给群众的治病就医带来方便。
  到2004年12月,全县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达14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1人(中级14人,初级81人),乡镇卫生院床位总数103张。2006年全县共有乡镇卫生院8个,其中中心卫生院5个,一般卫生院3个。在职职工128人,卫生技术人员105人,中级职称14人,设置病床114张。2006年,完成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卫生局管理工作任务,理顺了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步入医疗卫生服务的快车道。实现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离退休人员和从事预防保健、卫生监督人员的工资全额供给,其他人员的工资按50%拨付。同年8月,县编委将清泉、陈户、东乐、李桥、大马营五个中心卫生院升格为副科级建制单位。2007年1月,争取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项目,为8所乡镇卫生院配备医疗设备381台(件),价值228万元。同年3月,争取到项目资金54万元,改扩建霍城镇卫生院业务用房890平方米。2008年3月,争取项目资金35万元,改扩建东乐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1050平方米,年底投入使用。同年9月,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在乡镇卫生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督促乡镇卫生院认真落实公共卫生职能。2008年10月,经市卫生局批复,为陈户中心卫生院核定床位编制50张,大马营中心卫生院核定床位编制45张,东乐中心卫生院核定床位编制40张,李桥中心卫生院核定床位编制45张,清泉镇卫生院核定床位编制70张,位奇镇卫生院核定床位编制30张,霍城镇卫生院核定床位编制25张,老军乡卫生院核定床位编制10张。2008年11月,经省卫生厅批复,将清泉中心卫生院更名为清泉镇卫生院。选拔懂管理、精业务的6名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充实到院长、副院长管理岗位上,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2010年10月,县卫生局争取将全县的3个卫生院纳入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0年12月1日,全县10所乡镇卫生院分院,全部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3年底,全县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达276人,其中高级5人、中级28人、初级84人;乡镇卫生院床位编制总数315张。
  东乐卫生院健康工具包使用培训(2013年 摄)
  第三节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1989年设置村卫生所98个,有乡村医生104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卫生所均为个人举办,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从1992年开始,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兴办个体诊所。1994年在县城设置个体诊所7个,在农村设置村卫生所1 15个,对取得乡村医生证的人员允许开设个体诊所。2001年7月城区7个个体诊所为营利性医疗机构,2003年7月核定非营利性的村卫生所108个,营利性的个体诊所122个。2004年1月起乡村医生实行准入管理,在岗的乡村医生234人全部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全县有非营利性的村卫生所1 15个,营利性的个体诊所104个。2006年,对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乡村医生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评价,实行每人每月平均100元的劳务补助经费发放政策,解除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对45岁以下的无规定学历的乡村医生,国家采取项目支持减免800元学费,对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再补助500元学费,实行弹性制和网络化教学,3年共完成100名乡村医生学历教育。争取到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98万元,改扩建56所村卫生室业务用房4370平方米,为4所村卫生室配备必需的医疗器械40台(件),2013年全县有村卫生所115个,乡村医生233名,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
  第四节 社会办医疗机构
  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相对完善的基础上,加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201 1年引进社会资本300多万元,在城区批准设立博爱专科医院1所。至2013年,全县设置民营医疗机构1所,个体医疗机构72所(中医诊所11所)。
  山丹博爱专科医院建于2011年,是全县首家民营专科医院,也是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民营医院,有医护人员30人,其中专科学历17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5人、初级10人。总建筑面积1322平方米,固定资产500万元,内设内科、外科、中医科、疼痛科、男性科、妇科、医学检验科、影像科、手术室等临床医技科室。拥有全数字化B超、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日本奥林巴斯免疫荧光检测仪、大型数码五腔双囊前列腺治疗仪,CRS体外短波能量热疗系统、美国LEEP刀、03生物臭氧治疗系统等医疗设备20台(件)。2013年,门诊人次、床位数、住院人次达15150人次、20张、205人次。
  第五节 医疗改革
  山丹县于2010年9月启动医改,2012年被省医改办确定为全省6个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试点县之一。
  乡镇卫生院改革 2010年9月,5所乡镇卫生院的6个副科级职位公开竞聘,选拔业务骨干6人走上领导岗位;重新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42名借调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问题得到解决。201 1年按照人均25元的标准落实配套资金;乡村医生补助标准从2009年6000元提高到2013年的10000元。将全县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基本工资、保险基金等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财政全额供给,并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财政每年定额补助8所乡镇卫生院、2所分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各10万元,结束了乡镇卫生院20多年来财政差额补助的历史。完成大马营中心卫生院、东乐中心卫生院、位奇镇卫生院、老军乡卫生院、马场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53所村卫生室。清理化解清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陈户、李桥、大马营、霍城卫生院债务。
  将辖区内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考核体系,建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机制,由乡镇卫生院按月对村卫生室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
  县级医院改革 完成全县医务人员岗位设置工作,47名临聘护士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探索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巡回医疗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县医院、县中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达80%%,慢性支气管炎、脑梗死、高血压、结核性胸膜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小儿肺炎、支气管肺炎、过敏性紫癜、自然分娩、骨股骨折、消化性溃疡、急性阑尾炎、支气管肺炎等1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工作得以开展。依据医务人员劳动强度、医疗风险、技术价值和职能职责设立管理人员1.2,门诊、住院部医生、护理人员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1.0,医技科室工作人员0.95,工勤人员0.9的4类分配系数,将基层医务人员20%的全额工资作为绩效工资总额,“打包”后二次分配,由财政、卫生等部门依据考核结果为各基层医疗机构兑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和绩效工资部分。
  将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卫生财政投入2.26亿,年均增加投入4510.8万元。五年来,共争取各类卫生项目243项1.63亿元,完成县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及县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筹集资金3761万元,更新和购置大中型医疗设备200余台件,县医院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医改成果 新农合参合率从2009年93.63%提高到2013年99.24%,四级财政人均补助资金从2009年的80元提高到2013年的280元,2012年在全市率先实现新农合“一卡通”,参合农民受益面扩大;2010年12月1日,全县8所乡镇卫生院、2所卫生院分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3年5月,全县1 15所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县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覆盖率达100%。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门诊、住院人次较医改前同期增长23.6%和24.8%%,门诊、住院次均费用较医改前同期下降28.6%、17.3%,为患者减轻药品费用负担1000多万元。2013年被省医改办奖励30万元;12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8.84万份,农村居民建档率达93%,城市居民建档率达99%。率先在全省创立并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全县252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46581户170618人签订服务协议。
  中医药服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中医科、针灸理疗室和中药房。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县、乡、村和社区每位临床医护人员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15项,食疗保健技术6项。全县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业人员均能熟练掌握运用中医药和中医传统方法治疗各种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特色服务氛围浓厚。2011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县,2012年被省卫生厅授予全省中医药巡讲先进组织者称号,并成功申报创建省级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成省级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2所(陈户、李桥乡中心卫生院),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清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德医风建设 在全系统开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铸医德、提医术、正医风,树立行业新形象”“三好一满意”“行风评议”“万人评医德医风”等系列活动。县医院和中医院安装使用“防统方”软件,并开展创建“无红包、回扣医院”活动,共有4人获省级医德医风先进个人称号,19人获全省卫生工作先进个人,1人获全市道德模范先进个人,14人获全市卫生工作先进个人。收到患者赠送锦旗350多面,表扬信600余封,拒收红包428人次近10万元,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第二章 疾病预防控制
  1949年后,建立县、区、乡三级卫生机构,开展预防接种。1952年县人民委员会设卫生科,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开始报告传染病。1957年成立县防疫站,1976年防疫站设置科室,依靠三级防疫网开展计划免疫、传染病监测以及防治措施的落实。1986年,随着世行贷款卫生Ⅱ项目的实施,防疫机构逐步完善,人员增加。2004年撤销防疫站成立疾控中心。至2013年,有3个职能股室和6个业务股室,固定资产391万元;职工2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中级6人、初级7人。
  第一节 免疫规划管理
  1988年实现了以省为单位的第一个计划免疫接种率85%的目标,1990年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的第二个计划免疫接种率85%的目标,1995年实现了以乡为单位的第三个计划免疫接种率85%%的目标。1986—1991年,实行7周岁以下儿童接种“四苗防六病”,1992年扩大为“五苗防七病”,2003年新生儿乙肝疫苗开始免费接种。2008年5月,国家实行扩大免疫规划以来,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由5苗扩大到11苗,预防12种疾病。2010年以后,确定15个乡镇卫生院、企业卫生所集中接种点,97个村级接种点,2个城镇社区接种点,2个产科接种点,169名接种人员取得预防接种资格证,形成以县、乡镇、企业医疗机构为支撑,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站为主体的三级免疫规划网络。
  计划免疫实施后,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麻疹等严重影响儿童健康的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逐年下降,麻疹发病率由1987年的23.14/10万,下降到2013年的2/10万,25年未发生脊髓灰质炎,百日咳发病率25年保持在1/10万以下,白喉、破伤风基本消灭。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1955年6月1日,卫生部公布传染病管理办法,规定法定报告传染病18种,1956年增加至25种。2009年增加至39种。20世纪90代初,县上对传染病进行报告和控制。1997年,肺结核和新生儿破伤风由丙类调整为乙类进行管理。到2004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报告周期由10天缩短为1天。2005年实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直报单位由4个增加到19个;传染病报告率由1986年的61.1%上升到2013年的96.7%,及时率由73.7%上升到97.6%,传染病疫情的快速监测与处置能力逐步增强。
  鼠疫 鼠疫是山丹县防治的重大传染病之一。1963年8月,甘肃省201所在山丹军马三场查源,从自毙背纹仓鼠体检出鼠疫杆菌2株,确定山丹县为青藏高原喜马拉雅旱獭鼠疫自然疫源地,疫区主要分布在山丹军马三场狼洞沟周边,总面积2500公顷。1993年9月,山丹县达到鼠疫自然疫源地稳定控制区标准。实行退耕还林还草之后,疫区内植被得以恢复,旱獭密度随之上升,邻近县居民进入疫区非法捕挖、贩运旱獭日趋严重,增加了鼠疫流行和远距离传播的危险性。2000年5月,县境内312国道绣花庙段,截获鼠疫疫源动物旱獭偷运车1辆,没收活体旱獭278匹,经西水国家级鼠疫监测实验室检验,检出5株鼠疫菌,首次证实外运旱獭活体带菌的事实,为国内动物卫生检疫提供了依据。2004年,全县疫源地面积扩大至388.4平方公里。通过多年监测证实,全县自1963年确定为鼠疫自然疫源地以来,动物间和人间均未发生过鼠疫流行。
  病毒性肝炎 山丹病毒性肝炎发病率较高。1986—2013年共报告6656例,年平均发病率124.65/10万,占同期法定传染病总数的24.25%,由1986年的74.72/10万上升至2013年的375.98/10万,发病率总体呈上升趋势。
  脊髓灰质炎 1963年脊髓灰质炎疫苗投入使用,对脊髓灰质炎的控制起了主要作用。1973—1979年,共报告病例10例,1980年以后,脊髓灰质炎基本消灭,2000年通过无脊灰证实,实现无脊灰状态保持至今。
  麻疹 20世纪70年代前发病率居各传染病之首,1954—1968年,麻疹在山丹县发生3次大流行,发病率最高时达到2207.8/10万。1975年山丹开始接种麻疹疫苗,使发病率大幅度下降,患儿症状明显减轻,至1980年发病率降至14.9/10万,病死率降为零。2009年以后根据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分析、监测无麻疹及疑似麻疹病例发生。
  炭疽 1970年以来,山丹共发生13例皮肤炭疽,主要集中在1973—1976年,1973年为最高年份,发生5例,2013年发生1例。
  肺结核 肺结核是山丹县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传染病之一,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抬头趋势,1997年发病率57.79/10万,2008年上升至299.26/10万,2013年有所回落,达到220.9/10万。1992—2004年,先后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卫生V项目、英国赠款、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发现并登记各类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444人,对3085例涂阳病人进行全程免费督导化疗,对1497例涂阴病人进行规则治疗,治愈率达到93.2%,遏止了肺结核流行。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曾经是病死率极高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1977年病死率达到20%,1986年以后发病率明显下降,至2013年共发生6例,年平均发病率0.14/10万,保持较低发病水平,2004年死亡1例。
  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1954年在山丹发生大流行,发病率高达2279.3/10万,1954年开始接种百日咳疫苗后发病率逐渐下降,1986年计划免疫实施后明显下降。新生儿破伤风自1997年列入乙类传染病以来一直未报告过。1986—2013年,开展儿童百白破三联疫苗全程接种55136人,年平均接种率达到97.6%,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未发生,百日咳发生3例,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布鲁氏杆菌病 布鲁氏杆菌病是农牧区重要的人畜共患病,山丹以羊传播为主。1959年开始布病防治工作,人间患病率高达7.8%,畜间感染率21.2%。1995年达到“稳定控制区”标准。在2008年常规监测中,出现阳性血清,经省疾控中心专家组复判,确诊布病患者21人,患病率8.4%。2013年血清阳性率为15.1%,经试管凝集试验复判后,确诊布病患者6人,布病患病率2.7%。
  甲型H1 N1流感 2013年卫生部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年内共监测定点医院流感样病例157例,经采样送检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10例,调查处置10例,应急处置聚集性病例1起,隔离住院并治愈10例,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实施医务人员、教师、学生、托幼儿童、消防官兵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8000人份,推广中药预防1.2万人次,控制疫情的扩散蔓延。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2003年全国非典型肺炎暴发后,防疫站于4月紧急组建应急处置队和非典疫情信息中心,建立以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为依托,以村为基础的疫情监测报告体系。处理可疑疫情报告342起,开展流行病学调查286人,未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
  艾滋病 1998年5月,山丹县在外来务工人员中发现第一例艾滋病患者,2005年发现第二例艾滋病患者。2005年,成立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主要采取健康教育、自愿咨询检测、高危行为干预等综合防治措施。至2013年,全县常住人口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4例,死亡1例。
  包虫病 2009年开始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包虫病防治项目。截至2013年,共开展免费B超检查59000人次,发现包虫病患者87位,共为14位手术病人发放救助款11万元。
  第三节 地方病防治
  1976年3月,县委成立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1989年调整为县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2004年疾控中心成立以后,主要承担地方性氟中毒病区降氟改水工程水质监测、病情调查、碘缺乏病健康教育项目实施、碘盐监测以及病情监测,同时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防治。
  地方病在全县分布广、种类多,病区轻、中、重交叉,防治难度大,除列入法定传染病中的鼠疫、布病外,主要有碘缺乏病和地方性氟中毒。
  碘缺乏病 由于土壤、饮水、饮食等外部环境缺碘引起广泛流行,1982年全县监测农村饮水194份,无碘水占21.1%,低碘水占62.4%,患病率达3%。食盐加碘是预防该病的主要措施。1982年普及碘盐以来,碘缺乏病得到有效控制。1986—2013年,利用碘化钾、碘油丸、碘油注射液治疗9347人,治愈率88.7%,15岁以上青少年预防性投服碘油胶丸48827人;开展批发层次盐碘含量监测6762份,碘盐合格率由86.3%上升至100%;监测城乡居民食用盐8371份,碘盐合格率由79.1%上升至98.3%;开展病情监测84726人,到2013年患病率降至0.3%,8—10岁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降至3.9%。
  地方性氟病 病区主要分布在红寺湖、老军、陈户等乡镇,1981年病区氟骨症患病率19.79%,氟斑牙患病率69.96%,该病的主要防治措施是病区降氟改水。1982年开始在红寺湖和老军重病区安装活性氧化铝化学除氟器进行降氟改水,对查出的氟骨症患者172人用氟宁片治疗,总有效率达82.9%。1986—2001年,对病区417份水质进行监测,高氟水源由52.4%降至17.65%,改水工程水氟平均含量0.78毫克/升,未改水病区水氟平均含量1.3毫克/升。2002年,全县氟病改水项目实施,6个乡镇37个行政村52255人受益,病区平均水氟含量由改水前1.4毫克/升降至0.8毫克/升,儿童尿氟含量由2.3微克/升降至1.89微克/升。2006年完成8个乡镇45个村3880名儿童的氟斑牙调查,氟斑牙检出率13%,氟斑牙指数0.24;完成4个乡镇8个村1513人成人氟骨症调查,Ⅱ度以上氟骨症患病率17.9%。
  第三章 卫生监督
  2001年12月成立张掖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丹县分局,次年12月更名为张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丹县分局,2006年3月成立山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机构有山丹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山丹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乡镇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至2013年全县有涉药单位284家,其中乡镇以上医疗机构14家,场矿医疗机构10家,村卫生所、个体诊所206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42家,计生药具经营企业1 1家共有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682家,其中餐饮服务经营单位606家,从业人员1586人,保健食品兼营店30家,化妆品店、化妆品美容店46家。
  2004年10月成立山丹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隶属县卫生局管理。2007年11月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2010年7月将食品卫生监督一分为四: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品加工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划分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流通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划分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职业卫生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划分给县安监局。
  第一节 食品安全监管
  2005—2010年7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业、保健食品进行日常监督监测。大力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长效机制,量化食品卫生经常性的卫生监督,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1272户,体检食品从业人员12921人,检出五病(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89人,全部清退。2006年增加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主抓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2010年7月食品监管职能移交县卫生局管理,2013年1 1月再次交由食品药品监督局履行。
  食品量化分级管理 2008年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食品经营单位风险性水平和信誉度确定监管对象,对监督项目进行量化,实现食品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 2009年6月起施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对全县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从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从业人员健康培训情况等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质量提高。按照食品经营单位的风险性水平和信誉度确定监管重点,实施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控制。
  第二节 医疗、药品安全监管
  医疗安全监管 2005—2013年,对209家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消毒监测、依法行医、传染病防治、非法采供血液等综合监督检查,保证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安全,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全县医疗机构消毒监测连续9年合格率达到100%。
  药品安全监管 2002年以来,利用传统节日、重大活动,多次开展定制式义齿、中药饮片、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等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日常监管,保证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年平均检查频次2次以上,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疗机构年度检查频次1次以上。
  诚信等级评价 2006年起健全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信用档案,对全县258家涉药(械)单位开展诚信等级评价。至2013年,共评出良好信用单位153家、信用单位93家、信用警告单位5家,分别占60.96%、37.05%、1.99%。
  规范化药房建设 2007年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对命名为“规范化药房”的、满2年跟踪复查,1 12家规范化药房通过复核。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规范化药房创建率达90%。2013年新增规范化药房4家。
  特殊药品监管 2007年起,建立起覆盖县、乡、村的药品监管网络。对特殊药品、医疗器械加大监管力度,至2013年,全县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机构4家(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马场总场医院)、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14家。按季度开展专项检查,特殊药品票、货、账相符,处方收集齐全,未发现过期失效药品及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特殊药品,无非法渠道购进特殊药品及超范围使用特殊药品行为,未发生流弊事件和现款交易行为。医疗器械统一采购、管理,全程追溯,未出现违规行为。
  第三节 公共场所卫生监管
  职业病防治 2005以来,每年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至2013年对体检中发现患有五种传染病(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的26人全部调离岗位。监测公共用品用具551份,合格率89.4%,对样品监测不合格的经营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2005年以建立职业病健康档案为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性健康体检服务,与省疾控中心密切配合,完成42名有放射源接触史的退伍军人的体检,对山丹水泥厂42名离岗工人、西油东输278名在岗工人和清泉镇63名劳务输出工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均合格。2006—2009年,加大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煤矿、冶炼、水泥、造纸等行业的监督检查,大部分企业未对从业人员上岗前与离岗时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4年立案查处职业卫生违法案件10起(2007年水泥行业1起、煤矿2起、化工行业1起、冶炼1起;2008年煤矿2起;2009年煤矿3起),罚款7500元。2006年县人民医院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县人民医院规范设置职业病科,配备专职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并按照省卫生厅批准项目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从业人员在岗期间职业病健康体检8000多人次,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2010—2013年,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增强法律意识,确保卫生法规落实。
  每年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放射室的设置、防护设施、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等情况进行放射防护监督监测。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单位24家,有放射诊疗从业人员44人,均取得证书。2010年将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县安监局。2012年为42名放射诊疗人员进行体检,全部建档,持证率达100%。2013年查处放射卫生违法案件2起,罚款9000元。
  学校卫生监管 2005—2013年,对37所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开展检查。教学环境卫生检查中课桌面照度、教室窗地比、黑板照度、灯管垂直黑板4项指标合格率为70%以上;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中,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4项合格率为85%;饮用水卫生检查中,二次供水中蓄水池周围无污染,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1份,提出限期整改建议。
  第四章 公共卫生
  第一节 卫生应急
  2003年前,县上没有专门的卫生应急管理机构,传染病暴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以防疫站的防疫股、卫生股为主开展调查控制,遇有大的事件由县政府统一协调。2003年“非典”发生后,县政府专门成立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非典”结束后撤销。2007年,县委成立山丹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县政府成立应急办公室(后县政府成立山丹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县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非典”防治 2003年4月、5月,省、市相继发生“非典”病例。山丹县地处交通要道,流动人口广,劳务输出人员多,防治形势严峻。县上设立救治医院1所、卫生检疫站5个、发热门诊16个,抽调131名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到医疗救治和卫生检疫的一线,坚持24小时值班、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开展应急技术演练和防治知识宣传。到7月,发放自我防护知识小册子、宣传图片、宣传画等宣传材料4.5万余份,检诊3378人,家庭留观2181人,隔离观察室留观38人。全县未发生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
  问题奶粉处置 2008年3月,三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确定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站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对全县3岁以下儿童进行摸底调查,接诊患儿5885名,确诊148人,均治愈出院,无患儿死亡事件发生。
  地震应急 2003年10月25日山丹发生地震后,迅速成立下乡医疗队,自带帐篷、灶具、急救器材、药品,进入灾区开展灾后医疗诊治工作。连续下乡21天,抽调医务人员180人,出动车辆31次,走访农户800多户,诊疗3300人次,免费送药8万余元,发放抗震救灾及健康宣传材料1万多份。
  煤矿透水事故卫生应急 2004年5月23日,山丹吴涛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后,由192名技术骨干组成的医疗救治抢险队,带上急救器材、药品奔赴现场,守候抢险48天,为抢险队员和矿难家属送医送药,出动车辆60次,免费发放药品2.1万元。
  第二节 医疗保障
  城市医疗保障 1989年全县公费医疗继续执行1986年的分档定额包干制度,到1996年,8年公费医疗总支出285万元,年均35万元左右。随着药品价格的不断上涨,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实行定额投入,个人负担的部分越来越多,公费医疗制度逐渐不适应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1997年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职能由县卫生局移交县社保局。2005年11月、2006年11月和2007年6月执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垫付报销工作。
  农村医疗保障 2003年山丹县被甘肃省列为5个试点县之一。2005年5月,成立山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同年,四级财政到位资金201.33万元,年底参合人数136294人,参合率90.20%,2999名参合住院农民获得合作医疗补助261.29万元。2006年2月,调整补偿标准,提高报销比例,降低门槛费,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孕妇住院自然分娩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对计划生育二女户、独生子女领证户、五保户、特困救助户、军烈属、残疾人、80岁以上老人七种特殊人群,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
  2008年8月,县政府出台《山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的80元,及农民每人每年统筹缴纳的5元全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账户管理,并将最高补偿提高到5万元,对七种特殊人群取消报销起付线。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给予定额补助300元。2011年,在全市率先实行金穗惠农新农合“一卡通”服务,实现了参合农民“一站式”就医补偿的目标。2013年全县定点住院医疗机构增至13个,其中县级4个(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计生站),乡级9个(8个乡级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及大马营中心卫生院花寨子分院)。四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280元,个人自筹80元,人均达到360元的标准。
  在2012年先期开展农村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先天性耳聋等9类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基础上,2013年新增加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老年性白内障、儿童脑瘫、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肝癌、胰腺癌等18种疾病(27个病种)作为农村重特大疾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进行重点保障。
  第三节 卫生服务
  爱国卫生 1953年成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协调乡镇、部门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从2001年开展以清理“三堆”、灭鼠灭蝇、清洁街道庭院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建成省级卫生县城和市级卫生县城、市级卫生之乡11个、省级卫生乡镇1个。创建省级无烟学校1个、市级卫生乡镇2个、市级卫生社区3个、卫生村1个。组织各乡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推进“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明显提高。2006—2008年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计划,推行“相约健康社区行”和控烟活动,大力实施农村改厕工程,2008年争取项目资金17.5万元,新建500座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2009年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新建2000座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2010年争取项目资金200万元,新建2000座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201 1年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新建2000座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2012年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新建1000座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2013年争取项目资金260万元,新建1000座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改善了群众的健康生活水平。
  社区卫生 山丹县清泉镇卫生院始建于1958年3月,2006年在卫生院基础上筹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0年投资1000万元新建清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清泉镇卫生院合署办公。历经50多年的发展,已建成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指导、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特色突出的一级甲等卫生院,是新农合、城镇医保以及多家商业保险机构的定点医疗机构。至2013年,建立家庭病床234张,入户1.9万户,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6.5万份,实行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对社区居民疾病谱分析研究,归纳整理出患病率前10位的疾病种类,对3594名高血压患者、689名糖尿病患者和1 124名运动系统疾病和其他慢性病患者进行动态管理。
  2013年,卫生院占地面积330平方米,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固定资产980万元,编制病床70张,有职工59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7人、初级29人;本科学历28人、大专26人、中专5人)。到2013年,依托省、市培训项目,培养全科医师28人、全科护士26人。免费为1.6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设置公共卫生科、全科门诊、中医康复科、医技科、计划生育指导科、质控科、合作医疗办、财务科、办公室。投资335万元购进德国爱克发CR诊断仪、日本东芝580彩色多普勒、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尿分析仪、同步三导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中医康复等医疗设备286台(件)。业务收入从2007年的41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525万元。
  2012年,清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甘肃省卫生厅命名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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